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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博九《成王爲城濮之行》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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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首發)
筆者之前搜集網絡論壇意見,作《靈王遂申》通釋稿。嗣後續作《成王爲城濮之行》通釋稿,寫作目的仍然沒有什麽變化,即介紹論壇中散見的意見,供大家參考。本文基本作成後,又看到“不求甚解”已經做了一篇重釋編聯。但其句讀、編聯方面,和我的看法稍微有些不同。釋讀問題詳後文,這裡先談我們對編聯的看法。
本篇整理者分甲、乙本,其實應該是一篇,這一點好幾位學者都說過了。但學者們在論壇討論或論文中都沒有將簡文全部編聯。主要應該是因爲其中有斷簡缺字。除了蘇建洲先生剔除的乙本簡3下段之外,[1]剩餘的簡,有一枚只剩下三個字,即乙本簡4。“汗天山”較早對本篇提出了編聯調整,主要是將乙1和乙2調整到甲3、甲4之間,其釋文則認爲甲3和乙1之間、乙2和甲4之間有缺文。[2]稍後“不求甚解”作的編聯,除了“甲3+乙1+乙2+甲4”引人注目,又將甲5直接接在甲4之後。因此,只有乙本簡3上段和乙本簡4未編聯進來。從其釋文來看,大概是不確定這兩枚殘簡的位置。筆者認爲,乙本簡3上段可接到甲本簡4之後。之所以這樣接,因爲甲1說“王使子文教子玉”,乙1又說君王“以子玉之未患”,命子文蒐師。甲4+乙3上段,編聯之處的簡文連讀爲“君王謂子玉未患,命君教之”,文理似頗爲通順。此外,乙本簡4可以排到甲本簡5之前。這枚殘片之所以可以直接接到甲本簡5之前,因爲整理者介紹說,乙本簡4下端是齊整的,推測這是一段簡尾。甲本簡5簡首雖缺了一些,但還能看到簡頭。兩簡相次,從形制上看有可能的。且兩枚簡編聯處的簡文文意似乎也有跡可循。這樣就將全部甲、乙本的簡都編聯起來了。只不過因爲殘簡(主要指乙本簡4)缺損文字過多,對殘簡的處理辦法可能有較大風險。另外,按照這種編聯,甲本簡5之後還有缺簡,故事主體卻似乎即將結束。估計甲本簡5之後的缺簡不會太多。尚未公佈的上博簡中是否還有屬於本篇的簡未被整理者發現,也許只能等將來再作討論。
總之,以上兩處編聯都還只能作爲一種可能性,但筆者願意寫出來供大家批評,希望有助於這篇簡文的進一步研究。
【釋文】
城(成)王爲成(城)僕(濮)之行,王囟(使)子文[3](教)子玉[1]。子文(蒐)帀(師)於()[2],一日而畢[4],不(抶)一人[3]。子甲1玉叟(蒐)[5]帀(師)出之(蔿)[4],三日而畢,漸(斬)三人。(舉)邦加(賀)子文,以其善行帀(師)。王(歸),客於子〓文[6](子文。子文)甚甲2憙(喜),合邦以〓(飲酒)。遠(蔿)白(伯)珵[7]猶約(弱)[8],寡(顧)寺(持)(肉?)〓(飲酒)[5]。子〓文(舉)(說?)白(伯)珵曰[6]:“穀筡(於)余(菟)爲甲3楚邦老,君王免余罪,以子玉之未患[7],君王命余(蒐)於(),一日而畢乙1,不(抶)一人。子玉出之(蔿),三日而畢,漸(斬)三人。王爲余賓[8],(舉)邦加(賀)余,女乙2蜀(獨)不[9]。余見飤是而棄,不思正人之心?”白(伯)珵曰:“君王謂子玉未患,甲4命君(教)之。君一日而(畢),不(抶)一人,乙3上
子玉之乙4帀(師)。既敗帀(師)也,君爲楚邦老[9],憙(喜)君之善而不殺[10]?子玉之帀(師)之甲5
【通釋】
[1]教,整理者隸作,讀作“教”。陳偉先生改讀作“效”,訓爲致、授。
今按,論壇中有先生也主張讀爲“教”。[11]似可從。
[2],整理者讀爲“受”,爲接受、承受之意。“汗天山”改讀爲“蒐”,訓爲“聚”,指治兵。[12]陳偉先生亦改讀爲“蒐”,並云,蒐師即《左傳》治兵。
,整理者隸作從氵從支。“youren”、蘇建洲先生都認爲此字左從兆,右從殳。[13]“易泉”:其左部寫法与楚簡常見“兆”有較大差別,而與楚簡所見“申”很是接近,疑可分析從申從殳,讀作“陳”。並且還指出:“網友‘無語’指出此處文句對應《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可见該字與‘睽’對應。睽,春秋楚地名。《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杜預注:‘睽,楚邑。’其地不詳。既然是圍宋,則該地距離宋不會太遠,從路線上看,睽比較可能在陳國境內,陳國後爲楚兼併,戰國時期自然算楚邑。《成王爲城濮之行〉簡1大致說在陳治兵,与傳世文獻所說的在睽地治兵,若睽在成爲楚邑之前属陳國,二者雖存在國名、地名範圍大小之別,仍可以對應。”[14]“家興”釋“尋”。[15]
今按:簡文“”字作,後文乙本簡1有相應的字形作。可能是從“申”聲,屬真部字。睽字屬舌根音脂部。兩字韻部對轉,可能存在通假關係。“尋”字楚系簡牘中多見,並不是這樣寫的。據研究,“尋”字本義是用手丈量,[16]兩手都指向左邊,簡文兩見此字,並不是這樣寫的。釋“尋”不可從。
[3]抶,整理者隸定,讀作“逸”。“汗天山”認爲:“似當從‘極’聲,讀爲‘殛’,殺死之義。”[17]“無語”將字釋寫爲“逸”,讀爲“肆”。[18]陳偉先生分析爲“敂(從肉)”,云:“《左傳》作‘戮’。疑二字音近通假。”程燕先生對字形的分析也是這樣,但讀爲“拘”,訓爲拘執。[19]“不求甚解”:此字從“逸”聲,讀爲“抶”,例見清華簡《繫年》。
今按,簡文此字三見,這一例作,乙本簡2作、簡3作,前後兩個字形都已殘損。總的來說,簡2左上部略近於“句”字。但楚簡文字中的“句”本來從“丩”不從“勹”,乙本簡2左上部只是偶然接近楷書中的“句”字。[20]此字還是應該看作是楚系簡牘中所見和“逸”有關的那個字。整理者的隸定是有道理的。“不求甚解”提到的《繫年》字例,當指第十一章簡58的“”字。此從其說,讀爲“抶”。抶爲擊笞之意。《左傳》對應的詞是“戮”。按“戮”字除了有“殺”意,典籍中也泛指刑罰,故《荀子》有“戮之以五刑”之說。五刑不都是殺,看來“抶”、“戮”之間的差別也不是特別大。“無語”讀“肆”,《廣雅》:“肆,殺也。”與“戮”字詞義接近。但就楚系文字的用字習慣等問題而言,[21]此說不如“不求甚解”的意見好。
[4],整理者屬下爲句,“汗天山”、“易泉”等先生改屬上讀。
字形詞義方面,整理者隸作,讀爲“夫”,指兵士。“易泉”分析字形從“吳”,讀爲“虞”,爲準備之意。“溜達溜達”認爲此字從“大”。[22]“苦行僧”認爲此字是甲骨文“刖”字的變體。陳偉先生將乙本所見對應之字釋爲“太”,認爲此字“有一些附加筆劃”。并指出《左傳》對應之字爲“蔿”。
今按:此字簡文兩見,寫法不同。另一例見乙本簡2,作。就本簡之例來看,左上部從“吳”是有可能的。在簡文中應作地名。具體如何釋讀,待考。
[5],整理者隸作侜,讀爲“舟”,指耳杯。簡文讀作“寡持舟飲酒”。“不求甚解”疑是“肉”字,將簡文讀作“持肉飲酒”。
今按,此字原簡作。整理者將其視爲左邊從人右邊從舟,不妥,右邊明顯不是“舟”字。整理者將“侜”讀爲“舟”,說“舟”是耳杯,亦不確。和容器有關的“舟”,乃是承盤,並不用來飲酒。此字若分析爲左邊從人、右邊從“肉”,破讀爲“肉”是沒有問題的,“持肉飲酒”從文意上看也沒有什麽障礙。並且,此字可能和下文的“”字詞義相關。見後文註。所以本文暫時採納此說。但要注意的是,此字雖然寫成左右結構,卻仍有可能是獨體的“舟”字。大家知道,古文字“受”字本從“舟”。上博第五冊《弟子問》簡10“受”作“”,中間從的“舟”從筆劃數量上來說,和本簡之字是一樣的,也許書手抄寫簡文時筆劃隔開。
[6],蘇建洲先生疑是“俎”字,“汗天山”亦有類似看法。[23]“不求甚解”隸作“”,無說。
,“汗天山”釋文作“酬?”。“不求甚解”釋文作“貽?”。
今按,上一字作,左邊從肉,右邊從立。後文相應之字在甲本簡4,作,從肉從立,字跡比較清晰。其詞義可能和伯珵“持肉”的所謂“肉”字以類相從。下一字簡文作,學者們所釋都括注問號,大概主要是從語法和文意來判斷。此字中間的一豎筆過細,尚不知是不是文字原有筆劃。作爲一個可能,筆者認爲此字上部是從“尔”,九店56號楚墓所出簡43有“尔”字作“”,字形差近。如果這個思路有一定的合理性,此字可能和清華簡中用作“遂”的“”字有關。那麼,根據陳劍先生的研究,[24]此字在簡文中或可讀爲“說”。當然,這種分析可以說是一連串的猜測,筆者也沒有很大的把握。
[7]患,整理者提出三種解釋:其一,引《論語》何晏注:“患,憂也。”其二,引《戰國策》高誘注:“患,難也。”其三,釋爲禍害。“汗天山”疑讀爲“還”。
今按,簡1說成王“以子玉之未患”,故命令尹子文教之。訓導的目的很明確,看來是爲了城濮之戰(632B.C.)讓子玉帶兵。具體訓導方式,應該是子文先示範,然後子玉依樣去學。因此,“子玉之未患”大概和子玉將要領軍作戰的問題有關。《三國志·譙周傳》:“處大無患者恒多慢,處小有憂者恒思善。”未患,可能就是“無患”的意思。用今天的話來說,子玉之未患,即子玉遭際順利,因而缺乏足夠的憂患意識。據史書記載,城濮戰前兩年,子玉剛剛率兵滅夔(634B.C.),其後子玉成爲楚令尹。滅夔次年,子玉率師伐宋圍緡(整理者已列舉這些史實)。《左傳》記載,城濮之戰前,蔿賈(即簡文中的遠伯珵)就曾評價子玉“剛而無禮”。綜合來看,子玉在城濮之戰前的遭際大概一直比較順利,個性又不夠沉穩,所以楚王有這個“未患”的評價。“處大無患者恒慢”,似乎比較符合令尹子玉在城濮之戰前夕的形象。
[8]賓,整理者釋爲“侯”。“不求甚解”改釋爲“賓”。“家興”認爲此字上從宀,下從“我”,讀爲“義”。
今按:簡文此字作,釋“賓”有一定道理。前文說成王“客”於子文,此處子文說成王“爲余賓”,正好前後照應。
[9] 以往的句讀以“女獨不余見”連讀,今按,此處似應斷句。根據《左傳》及簡文,蔿賈並不是沒有來見子文。簡文說蔿賈“持肉(?)飲酒”,且子文和蔿賈有對話中提到的“”,可能和“持肉飲酒”之舉有關,因此,蔿賈顯然是到了子文這裡。子文不應該說“不余見”這樣的話。據《左傳》,也只是說蔿賈“後至、不賀”。所以,“女獨不”當作一句讀,“不”即“否”也,子文是在問蔿賈,“汝何故不向我道賀?”這樣理解,和《左傳》比較一致。
小結:
結合各位學者的研究及筆者個人的探討,全篇的主體,是子文和蔿賈的對話。這對話發生在城濮戰前。但按照筆者的編聯,簡文在甲本簡5之後應該還有至少一枚簡。具體而言,簡文中蔿賈對子文說的話尚未結束。對話結束之後,簡文還會不會簡要地敘述城濮之戰、子玉的結局等,這些問題,也許都要等上博簡全部發表之後再作探討。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月7日02:32)
[1]蘇建洲:《初讀〈上博九〉劄記(一)》,簡帛網2013年1月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6)。蘇先生說又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主題貼,簡帛網2013年1月5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025)。以下蘇先生意見皆出於此,不重複註釋。其他學者意見已成文發表的,也只在第一次註釋出處。
[2]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十五貼。
[3]子文,整理者誤釋,此據各家說改。參考陳偉:《〈成王爲城濮之行〉初讀》,簡帛網2013年1月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1)。“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主題貼下第二貼“youren”也指出了整理者的這個錯誤。
[4]“無語”較早根據《左傳》將此字釋讀爲“畢”。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四、五貼。
[5]蘇建洲先生認爲此字“本是受字”,不是“叟”字。今按,似以釋“叟”較爲近是。
[6]整理者認爲:此字下似脫一重文號。今按:此處可能脫重文。下文甲本簡3“子”字下的重文符號又似衍文。
[7]蘇建洲、陳偉先生等均已指出此即《左傳》之“蔿賈”。
[8]“無語”說,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四貼。
[9]“老”字整理者釋“正”,此從“鳲鳩”說改釋,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十貼。“不求甚解”亦有此說,詳後文註釋。
[10]“youren”釋,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貼。
[11]不求甚解:《上博簡成王爲城濮之行重編簡釋》,簡帛網“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貼。以下引該ID之說皆據此貼。
[12]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十三貼。
[13]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貼。
[14]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十六貼。
[15]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十九貼。
[16]李學勤:《續釋“尋”字》,《故宮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6期。
[17]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十四貼。
[18]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六貼。
[19]程燕:《讀〈上博九〉劄記》,簡帛網2013年1月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4)。
[20]“汗天山”已指出這一點。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二十七貼。
[21]此處所謂用字用詞習慣,主要是考慮到,雖然金文中的“”,的確是可以讀作“肆”,但表示的是編鐘、磬等器物的行列。且就楚系簡牘而言,還不足以支持將讀爲“肆”而訓爲殺的意見。關於字讀爲“肆”,可參考李學勤:《釋〈性情論〉簡“逸蕩”》,《故宮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2期。
[22]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第十七貼。
[23]分別見“簡帛論壇”《讀〈成王爲城濮之行〉劄記》貼討論區主題帖及第十五貼。
[24]陳劍:《清華簡〈皇門〉“”字補說》,《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