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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天湖簡札記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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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大學人文與新媒體學院)
(首發)
仰天湖簡7記有:
【一紫布之】繪(拾),大繏之□,
純,又(有)紅組之綏(繸),又(有)骨夬 仰天湖7
“
”上一字,比較模糊,未釋。該字圖版作:

其下部殘泐,上部似可從“禾”。我們推測該字可釋作“秀”。仰天湖簡18中記有“綉”字可參,其圖版作:

相關字型還見於包山簡和嚴倉簡。包山遣册簡254、261、262、263記作“綉”“秀”,圖版分別作:

嚴倉遣册簡159、164記作“
”“秀”,圖版作:

楚遣册簡中多見“綉”“秀”“
”,具體簡文如下:
二𨟻白之
,皆
(雕),二索(素)王䋮(錦)之綉(韜) 包山254
一縞衣,
(赭)膚之純,樂城之純,亡裏,霝(靈)光之綉(韜)
包山261
一
(狐)青之表,紫裏,繡純,䋮(錦)純,索(素)䋮(錦)綉(韜) 包山262
一寢
(席),二俾
(席),一危(跪)
(席),二
(莞)
(席),皆又(有)秀(韜)
包山263
一𣚵柜,又(有)䋮(錦)綉(韜) 仰天湖18
〼索(素)
(衛)䋮(錦)
(韜),長〼 嚴倉159
〼四采之秀(韜),索(素)綉(縫)之純,絞(缏)【組】〼 嚴倉164
此類字形從“秀”聲,學界一般讀作“韜”,[1]可信。韜,指囊袋。《説文》韋部:“劍衣也。”《廣雅·釋器》:“弓藏也。”從簡文上看,韜可作爲鏤孔杯、匣盒、衣服、席等物品的囊袋使用。“糸”“韋”應與囊袋的絲織或皮革材質有關。
仰天湖簡7中记有“骨夬”,或与弋射有关。故該簡首字“繪”或可釋爲“拾”,指射箭時用的護袖。《集韻·緝韻》:“拾,射韝。”《詩·小雅·車攻》:“決拾既佽,弓矢既調。”毛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鄉射禮》“袒決遂”,鄭玄注:“遂,射韝也,以韋爲之,所以遂弦者也;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相關字形還見於包山簡、嚴倉簡和藤店簡,應是同類弋射用護膊。[2]具體簡文如下:
一紛
(拾),夬㘝 包山260
〼□㡭(絶)。一厀(漆)紛
(韐),紃占,紫〼 嚴倉65
〼□。一【厀(漆)紛】
(韐),紃【占】,紫〼 嚴倉66
〼□
(韐),䣊组之綏 藤店10
據此,仰天湖7號簡文可理解爲:一件紫布製成的護膊,用彩色絲綫編成的囊袋盛裝,囊袋邊緣以黑白絲綫裝飾、加固,袋內還裝有紅組佩帶和骨質鉤弦器。
[1] 參見李家浩:《戰國文字的“
”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劉國勝:《楚簡文字中的“綉”和“䋺”》,《江漢考古》2007年第4期。
[2] 參見趙平安:《夬的形義和它在楚簡中的用法——兼釋其他古文字資料中的夬字》,《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335-336頁。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84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編,李天虹主編:《湖北出土楚簡五種(壹)》,文物出版社2024年3月,第25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3月30日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