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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華拾貳·參不韋》試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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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首發)《參不韋》簡111“高(矯)亓(其)有水,權(昏)亓(其)有中”一句,整理者指出“權其有中”於《五紀》中作“雚其有中”,“權”訓為“變”。[1]網友“三難齋”引用《上博六·用曰》簡13“心
之既權,征民乃
”,指出陳劍師認為《用曰》此處的“權”應是“失去”、“淆亂”這方向的訓釋,而《五紀》和《參不韋》的“權”亦是這一類的意思。[2]網友“gefei”將“水”讀為“準”,引用程少軒《論左塚漆盤所見“水”字當讀為“準”》一文為例,並認為《五紀》和《參不韋》的“權”應讀為“讙”, “高”應讀為“譟”、“嗃”和“躁”一類的意思。[3]網友“子居”認為“中”指“中原”, “權”讀為“灌”。[4]
怡璇按:《參不韋》簡110-112作:
(啟),隹(唯)昔方有
(洪),溢
(戲),高亓(其)有水,權亓(其)有中,曼(漫)
(泆/逸),乃
(亂)紀
(綱),莫
(信)悳(德)。乃乍(作)悳(德)之五雚,九雚之參,以交天之不羊(祥)。
本段簡文“有洪”為主詞,即是劉釗師(網名“肖大心”)、陳聰所說的“有洪”是三位一體的概念,既是洪水,又是共工之人,亦是共工部族。[5]而“有洪”的事蹟為“溢(戲)”、“高亓(其)有水”、“權亓(其)有中”和“曼(漫)
(泆)”,四者皆為負面行為,且最終導致“乃
(亂)紀
(綱)”的結果。
“權亓(其)有中”與《五紀》簡1“雚其有中,戲其有德,以乘亂天紀”對比,兩處簡文的“權”、“雚”字同義。《五紀》的整理者將“雚”讀為“權”,訓為“反常”。[6]筆者認為“權/雚”應同陳劍師指出《上博六·用曰》簡13“心之既權,征民乃
(搖)”的“權”字用法為“失去”、“淆亂”一類的解釋方向,[7]同時《五紀》簡1“雚其有中,戲其有德”中可見兩句話為排比句,“有中”與“有德”是對應的,因此“雚其”與“戲其”的意思亦相當,最後結果才會是“乘亂天紀”,然而“雚”聲之字實難以訓為“失去”、“淆亂”此類字義。
“雚”聲可讀為“昏”聲,“雚”从吅聲,“吅”與“昏”皆為曉紐文部,《詩·大雅·民勞》:“以謹惽怓”[8],《周禮·大司徒》引作“以謹讙怓。”[9]“昏”訓為“迷亂”,如《呂氏春秋·孟夏·誣徒》:“昏於小利,惑於嗜欲。”高誘注:“昏,迷。”[10]“雚/權(昏)其有中”指迷亂其中道。[11]
“高亓(其)有水”,“gefei”將“水”讀為“準”,程少軒指出:[12]
“水”是書母微部字,“準”是章母文部字,二者聲母接近,韻部為陰陽對,音近可以相通。上引《周禮·考工記·輈人》“輈注則利準”以及《周禮·考工記·栗氏》“權之然後準之”,鄭玄注皆云“故書準作水”。
楚簡中雖然目前尚未見“水”讀為“準”的例子,但此通假於音理和音例上是沒問題的。然而,“水”可直接訓為“準”,不需改讀,《清華拾肆·昭后》簡2“水監文武,為民父母”,整理者指出“水,《說文》:'準也。'《管子·水地》:'水者,萬物之準也。'水監文武,以文王、武王為準則。”[13]故本簡“高亓(其)有水”的“水”訓為“準”即可。
簡文“高其△△”的“高”字,應與後文的“權(昏)亓(其)有中”之“昏”、《五紀》的“戲其有德”之“戲”字義類似,因此不可讀為“譟”、“嗃”和“躁”。 “高”可能是破壞、違背一類的字義,高佑仁指出“高”字可讀為“驕”或“矯”,“驕”訓為“怠慢”或“輕視”,而“矯”可訓為“拂逆”、“違背”。[14]“高”聲讀為“喬”聲不論在傳世文獻或出土文獻皆可見通假例證,前者如《晏子春秋·內篇·問下》:“犒,魯國化而為一心。”《文選·勸進表》李注引“犒”作“矯”,[15]後者如《上博五·姑成家父》簡8“公(懼),乃命長魚翯(矯)”。但筆者較贊成本簡中的“高”讀為“矯”。
《參不韋》簡111“高(矯)亓(其)有水,權(昏)亓(其)有中”意指違背其準則、迷亂其中道。
[1]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貳》(上海:中西書局,2022年),頁133-134。
[2] 三難齋:《清華簡《參不韋》初讀》19樓,武漢大學簡帛論壇網,2022年11月27日。
[3] gefei:《清華簡《參不韋》初讀》26樓,武漢大學簡帛論壇網,2022年11月30日。
[4] 子居:《清華簡十二《參不韋》解析(七)》,先秦史論壇網,2023年5月31日,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531/19/34614342_1082891692.shtml。
[5] 肖大心:《《參不韋》第一段試解(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學術討論區,2022年12月11日。劉釗、陳聰:《清華簡《參不韋》訓釋雜說》,《簡牘學與出土文獻研究》第2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23年),頁32。
[6]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壹》(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頁90。
[7] 陳劍:《讀《上博(六)》短札五則》,《戰國竹書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頁228。
[8] “惽”音為“昏”。[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龔抗雲、李傳書、胡漸逵、肖永明、夏先培整理,劉家和審定,十三經整理委員會整理,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頁1141。
[9]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969-970。
[10]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卷四(北京:北京中國書店,1985年),頁14。
[11] 筆者將《參不韋》簡76:“(啟),內有
(亂)悳(德),是胃(謂)外雚(昏)。外有
(亂)悳(德),是胃(謂)內嚾(昏)”、簡115:“
(啟),隹(唯)天之宜乃不雚(昏)。
(啟),亓(其)溢
(泆/逸),乃雚(昏)”、簡116:“毋甬(用)夭(虐)雚(昏)以自
(沮)”與簡119“夭(虐)雚(昏)則
(亂)”等“雚”或从“雚”之字,皆讀為“昏”,詳見筆者的未刊稿。
[12] 程少軒:《論左塚漆盤所見“水”字當讀為“準”》,《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三輯(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頁236。
[13]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肆》(上海:中西書局,2024年),頁93。
[14] 高佑仁2025年2月15日私下給與筆者意見。
[15] 高亨:《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頁787。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5月2日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