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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清華簡《兩中》重探《保訓》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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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華夏社會發展研究院李約瑟文獻中心)
(首發)清華簡《兩中》簡文的新近公布,和對其所含“中道”思想的解讀,[1]以及認識到“兩中(圭中、表中)”之“中”的義源,與古人“立中”的天文儀器圭表關聯,“圭中”為執管圭尺人物,“表中”為執管竿表人物。[2]由此回首再看十几年前公布的清華簡《保訓》,其簡文述及“求中”、“得中”、“假中”、“歸中”,學者對這些“中”的涵義多有不同解說。[3]在上述兩篇簡文的敘事中,皆以“中”的涵義為要展開對相關人物史事的敘述,可以相互比較和啟示。因此對《兩中》的理解,有助于對《保訓》的再認識,故本文試圖以理解《兩中》述及“中”的涵義為啟示,對《保訓》的“中”之涵義重作探考,以求方家指正。
一.清華簡《兩中》述及“中”的三種涵義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常見“一字多義”,“中”字也不例外。蕭良瓊在探討殷商甲骨卜辭“立中”時指出:“‘立中’就是立這麼一個基本的中心座標點的標志。這個標志是一根杆子。後來把這個標志叫做表。以區別這個標志的本來名稱‘中’所衍生出來的多種意義(從空間、時間、順序、裏外,……一直到政治哲學術語。)”[4]此,本文分析認為,對“兩中(圭中、表中)”的義源與圭表之“中”關聯的認識,有助于對《兩中》另外還述及“地中”和“中道”這兩種“中”之涵義的解讀。
1.“兩中”所“格”為圭表之“中”的儀器性涵義
清華簡《兩中》開篇簡1-2整理者釋文(按整理寬式):
夏后奠卣,庶靈因固,九德溥揚。兩中乃入,格于有河。三年,在日乙丑,兩中或降,格于有夏。教肄天節,敷綸天律,乃后斗亥。
其中,“格于”之格,為量度。《尚書·大誥》“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江聲集注音疏引《蒼頡篇》:“格,量度也。”此簡文敘及夏啟初定之時,“兩中”合作立置圭表,去量度圭表之“中”的日影天文為“格”,第一次“格”中于“有河”,第二次“格”中于“有夏”,故此種語式可依仿簡17的“敷中”之語簡稱之為“格中”。因之,“兩中”所“格”對圭表日影天文的量度,是圭表之“中”的儀器性涵義。
尤需注意的是,《兩中》的“兩中”人物“圭中”和“表中”,與陶寺文化出土的圭尺和竿表及其執管人物有歷史淵源。在陶寺遺址中期偏晚王級大墓ⅡM22中,出土黑色、石綠和粉紅色三色漆杆圭尺,另外在早期王族中型墓M2200中出土紅色竿表,即由君王執管圭尺和天文官執管竿表。[5]這是迄今考古發現中國最早的圭尺和竿表及其“兩中”人物。考古研究認為,陶寺早期(至少距今4300—4100年)城址是堯都,中期(距今4100—4000年)是舜都,是為“地中之國”,最早的中國。[6]可知,早在堯舜時代古人已發明和使用圭表之“中”量度日影,但這不是普通的儀器,而是象徵王權的禮器,由王家執管,用以敬授曆數民時。《論語·堯曰》:“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其後循堯舜禮,一脈傳承,才有夏啟初定時,演化為“兩中”人物執圭表之“中”,“格中”于“有河”和“有夏”。
2.“圭中”所“告”為“地中”通天的數術性涵義
古人以圭表去量度日影天文,除了用于定方位、定時刻、定季節之外,還用于求“地中”。這是因為,古代君王建國需要用圭表以求“地中”,以為地理和政治上的“地中之國”。《周禮·夏官·司馬》:“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
然而,古人認為由圭表所“格”以求的“地中”,不但具有地理和政治上的“中心”意義,而且是數術上的“天地之中”。數術,是古人對天地宇宙之道的認識。《周易·系辭傳下》云:“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 艾蘭認為,“‘中’是從地理和宇宙意義上說的。”[7]《荀子·大略》:“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禮也。”《周禮·地官·大司徒》稱,“地中”是“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尚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時中乂。’”其中,“土中”即地中。故“地中”之用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惟王建國”用“其作大邑”,另一方面在數術上用“其自時配皇天”,示“地中”與“天中”(簡6、7有謂“爾赫赫天中,尚正平我國。”)配合為“天地之中”。
而且,在古人早期的宇宙觀中,“地中”可經由“天地之中”,成為地上人間與天上帝神溝通“天命”的通天之“中”。《淮南子·墜形訓》:“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日中無景,呼而無響,蓋天地之中也。”高誘注:“眾帝之從都廣山上天還下,故曰上下。”《尚書·湯誥》:“并告無辜于上下神祗。”知“天地之中”是為帝神上下之“所”。《尚書·呂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國語·楚語下》:“昭王問於觀射父曰:‘《周書》所謂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無然,民將能登天乎?’對曰:‘非此之謂也。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尚書·太甲上》:“天監厥德,用集大命,撫綏萬方。”李零注意到,張光直對上述“重黎絕地天通”故事的人類學解釋,他把這一主題與薩滿主義的主題相聯,認為這一故事表明,本來地上的人与天上的神可以自由溝通,而自從重司天、黎司地,卻使地天相隔,人神異界。這暗示出文明發生後溝通天地的手段已被統治階級所獨占,人們必須依賴專職的祝宗卜史來與神靈溝通。[8]《漢書·藝文志·數術略》:“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君王和祝宗卜史壟斷了與天上帝神溝通的數術特權,傳諭“天命”以達到王權神授的政治目的。而源自陶寺文化的“圭中”和“表中”即為祝宗卜史之類人物,故《兩中》簡文有謂“兩中或降”,亦“如是則明神降之”,其不但用圭表所“格”求得“地中”,亦籍由“天地之中”數術化為通天之“中”,從而獲有與天上帝神溝通的能力,成為傳告“天命”的使者。
由此,《兩中》述“兩中或降”,用圭表求得“地中”但在數術上表述為與其所配合的“赫赫天中”,所以,“啟乃順美意”,乃言曰:“來降格于兹,乃方夏天邑,則唯皇之命。爾赫赫天中,尚正平我國。”(簡6、7)後接有簡7-16釋文:
圭中乃言曰:“后有夏,余方告汝,乃皇天上帝、山川溪穀百神皆次,會繁而格于玄天。帝曰:‘來,爾格,汝百神。余欲降胄于下,以承主皇天……’……句余芒乃言曰:‘疇,后帝,爾次格庶胄,曰唯休若之用,則唯高陽之孫,而禹之元子,乃唯主斗亥之德,秪秪恭敬,而恪事皇天,虔秉九德,而不凶于常,齊齊唯志,申崇其有皇,秉心大宏,其能為下國王。’帝曰:‘幽悠哉乃狀。’帝乃命大赤,命啟于枳山之陽,曰:‘恭肅化益,乃代之為王。今爾尚固秉天中,而□從五章,毋毀九德,是唯天常。’”[9]
其中,“余方告汝”是圭中的第一次言“告”,《爾雅·釋詁上》“命、令、誥,告也”,邢昺疏:“告,謂告諭也。”如此,圭中作為傳告“天命”的主要使者,傳達帝曰“余欲降胄于下,以承主皇天”的旨意,向啟敘述了皇天上帝召集山川百神議選“下國王”的過程,告諭“天命”所選啟“代之為王”,以示夏啟王權神授的合法性。因“圭中”所“告”賦有“地中”通天之“中”的數術性涵義,故此種語式亦可依仿“敷中”之語簡稱之為“告中”。
3.“敷中唯德”為陳述“中道”之“中”的觀念性涵義
《兩中》簡文在圭中第一次言曰“余方告汝”,告諭啟“代之為王”的“天命”之後,接述圭中的第二次言曰“余方告汝”(雖然簡文其後還有多次“余方告汝”,但是第一次和第二次有其特定的引導意義),如簡16-17釋文:
圭中乃言曰:“啟,余方告汝,會釐好民,唯休唯德。毋危之于幾,敷中唯德。天則監民,其情不可匿……”
其中,“敷中”之敷,為陳。《尚書·太甲上》“敷奏以言”,孔《傳》:“敷,陳也。”“唯德”與“至德”有關,《周禮·地官·師氏》云:“一曰至德,以為道本。”鄭玄注:“至德,中和之德,覆燾持載,含容者也。孔子曰:‘中庸之為德,甚至矣乎。’”如此,簡文通過第二次“余方告汝”為始的大量篇幅,經由圭中(為主要)或表中的“言曰”,“敷中唯德,天則監民”,向夏啟陳述了“中和之德”的中道思想。石小力認為,“竹書以夏朝初定為背景,夏啟向兩中徵詢治國安邦之道,兩中指出要秉持中道,順從五章,遵循九德,效法天則來治理國家,指導夏啟恪行德祀,治獄行政,四時行事,要避免邦家安定後的種種負面行為。”[10]知“中道”思想是君王治國安邦所需之“天則”,故此種陳述“中道”之“中”的觀念性涵義,可謂“敷中”。
因此,從《兩中》的敘事層次遞進上來看,只有夏啟“代之為王”的天命“告中”之後,夏朝初定的背景,“兩中”才具有“敷中”而陳述治國理政所需“中道”思想的前提條件。
要之,《兩中》簡文通過以“格”、“告”、“敷”表述“中”的語式,述及“中”的三種涵義:“格中”的圭表之“中”(儀器性),“告中”的地中通天之“中”(數術性),“敷中”的中道之“中”(觀念性)。可知,在《兩中》敘述夏啟“惟王建國”的語境中,一個“中”字有三種不同功能用途的涵義,三者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與“天”相關聯:先敘“格中”示量度日影天文,接述“告中”示于地中告諭天命,最後進階到“敷中”示陳述治國天則,形成先後遞進的敘事層次鏈。所以,需要重視簡文對中道思想的陳述,但亦不要忽略簡文對另外兩種涵義的傳述。
二.以對《兩中》之“中”涵義的理解重探《保訓》的“中”
與清華簡《兩中》可以用“格”、“告”、“敷”去表述“中”之義不同,《保訓》以“求中”、“得中”、“假中”、“歸中”表述“中”之義,眾多學者對《保訓》的“中”之義進行了紛繁的考釋,相關解說可分為:一類主觀念說(如中道、道統、中和、中庸說,治國理念、組織原則說,公平說,天命說等),持中道說為多;另一類主實物說(如旗表、師、兵符、兵書、軍事編制說,眾說等);此外還有曆數說、地中說、婚事說、音樂說、身心說、忠說等。[11]在其中,李零的“旗表說”[12]和馮時的“地中說”[13]皆已涉及到“中”的圭表涵義,武家璧的“曆法說”[14]亦有所提及“中”與圭表的聯係。本文汲取相關解說,結合前文對《兩中》之“中”三種涵義的理解,對《保訓》的“中”之義重作探討。
1.《兩中》和《保訓》的類同及其啟示
《兩中》和《保訓》敘及的故事各不相同,但有如下類同之處:
其一,敘事背境有類同。《兩中》和《保訓》的敘事背景多與改朝換代有關:《兩中》敘及夏朝初定;《保訓》的“求中”、“得中”敘及堯舜位傳;《保訓》的“假中”、“歸中”敘及商王六世祖王亥之子上甲微至成湯,沈建華認為其中折射出一個王朝的結束與另一個王朝的開始。[15]李學勤指出,《保訓》是周文王臨終時對太子發即武王所作遺言,[16]其後不久發生“武王伐紂”的周革殷命。
其二,對圭表的需用有類同。在前述改朝換代之初,正是“惟王建國”之時,需用“立中”的圭表儀器,以求“地中”,企望成為數術通天的“天地之中”,進而獲得王權神授的“天命”告諭。
其三,與陶寺文化的關聯有類同。考古發現陶寺文化的圭表實物及其執管人物,為理解《兩中》之“中”的義源提供了証据,與之類同,又因陶寺文化中期與“舜都”相關,故于陶寺中期的天文觀象臺及其ⅡM22隨葬圭尺等史跡的發現,亦可為理解《保訓》述舜“求中”和“得中”之“中”提供義源關聯。
由于《兩中》和《保訓》的上述類同,相互可參考比較,故前文對《兩中》之“中”三種涵義層層遞進的理解,可成為探考《保訓》之“中”涵義的啟示。
2.“求中”、“假中”之“中”示圭表的儀器性涵義
《保訓》簡5、6釋文:
昔舜久作小人,親耕于歷丘,恭求中。自稽厥志,不違于庶萬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遠邇,乃易位設稽,測陰陽之物,咸順不逆。[17]
其中,舜“求中”,“親耕于歷丘”,與舜尋求圭表之“中”的歷史事跡似有關聯。考古研究認為,堯舜位傳之地与陶寺遺址有關,陶寺遺址中出土的圭尺和竿表,用于求“地中”,奠定陶寺為“堯都”的“地中之國”。[18]何駑于實地史跡考察後指出:“舜在歷山廟遺址耕作只是一個幌子,而是在磨兒疙瘩(距歷山廟遺址几千米遠)摸索曆象日月星辰製定曆法,挑戰堯壟斷天文曆法的特權,實際就是在挑戰帝堯統治的神聖性、正統性和壟斷性。而相映成趣的是,萬安鎮(山西洪洞萬安遺址,時代為陶寺中晚期)的無影塔,暗示舜已掌握圭表測量技朮。堯所壟斷的天文曆法技術包括地平曆和圭表測量,舜均通過自己的探索也掌握了,成為他同堯分庭抗禮的資本和軟實力,也成為日後陶寺中期陶寺觀象臺建設和ⅡM22隨葬圭尺的知識儲備。”[19]如之,此簡文敘述舜通過自身的努力,尋求到象徵王權禮器的圭表之“中”,用其儀器性功能,量度于上下遠近,稽考于不同方位,測量陰陽之物,去觀測日影天文變化。
《保訓》簡8釋文:
昔微假中于河,以復有易,有界服厥罪。
其中,“假中”之假,通格。《易·家人》“王假有家”,焦循章句:“假,格也。”《尚書·堯典》“假于上下”,江聲集注音疏:“正義本作格。”格,為量度。則“假(格)中于河”,與《兩中》簡文“兩中”“格于有河”之語類同,可相互參考啟示,後者有述“兩中”量度圭表之“中”于“有河”,前者則示上甲微量度圭表之“中”于“河”,皆為圭表之“中”儀器性涵義的運用。
3.“得中”、“歸中”之“中”示“地中”通天的數術性涵義
《保訓》簡6、7釋文:
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兹備,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用授厥緒。
其中,“得中”示舜“求中”尋到圭表,運用其對日影于不同遠近、方位的量度後,得到“地中”之“中”。[20]因“德”字在不同語境中亦有不同釋義,與《兩中》“敷中唯德”之“德”示陳述“中和之德”不同,此簡文中的“三降之德”,白立超認為:這里“德”當指“天德”“神明之德”,在《莊子·天地》中有類似用法,如“道於天地者,德也”,“此謂德人之容”郭象注:“德者,神人跡也。”《大載禮記·誥志》“不遠厥德”,王聘珍解詁云:“德,天德也。”所以結合我們對堯舜政治模式的分析,這里的“三降之德”正是天對舜的一種肯定。[21]黃人二指出:所謂“德”者,乃老天賦予人類的本性,授予君主的天命等,乃抽象之物,然而,君王是老天在人間的代理者,號為“天子”,這是老天降下真實的物體。[22]如之,舜既得“地中”,一方面表示可在此“地中”建國,另一方面因此獲有“地中”通天的數術功能,“天德”“神明之德”的天命“降”而佑其“用授厥緒”繼君王位,“帝堯嘉之”。
《保訓》簡8、9釋文:
微無害,乃歸中于河。微志弗忘,傳貽子孫,至于成湯,祗服不懈,用受大命。
其中,“歸中”之歸,為終。《呂氏春秋·順說》“以之所歸”,高誘注:“歸,終也。”“歸中于河”,即為上甲微通過“假(格)中”去量度圭表的日影,終于“河”定得“地中”。此簡文自“歸中于河”至“用受大命”,述上甲微終于定得“地中”,即獲有數術通天之“中”的功能後,不忘其志,傳貽子孫,以至于成汤用受天命。故《诗經·商颂·玄鳥》云:“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郑玄《笺》:“古帝,天也。天帝命有威武之德者成汤,使之长有邦域,为政于天下。”
4.因“不及爾身受大命”故未述及“中道”思想
《保訓》簡9-11述“王若曰”的結束語:
發,敬哉!朕聞兹不久,命未有所延,今汝祗服毋解,其有所迪矣,不及爾身受大命,敬哉!毋淫!日不足惟肅不詳。
其中,“命未有所延”,陳偉認為,這裏的“命”應是指商朝的命運,以屬上讀爲是。《尚書·康誥》云:“惟命不于常。”《詩·大雅·文王》云:“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茲不久命”是相類似的説法。延,訓長。《尚書·召誥》:“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孫星衍疏引《爾雅·釋詁》云:“延,長也。”《召誥》此語,正可與簡文對讀。[23]“不及爾身受大命”,廖名春指出,“不及”,赶不上,來不及。“爾”,指發,也就是將來的武王。“身受大命”,指身登大寶,登上君王之位置。[24]如之,此簡文述及商朝命運“未有所延”,但武王尚未身受天命,時日不多需勉力行之,故在此時武王伐紂行“周革殷命”應是其首要任務,故治國安邦所需的“中道”思想非文王不述及也,而是時候未到也。
要之,如果以《兩中》述及“中”的三種涵義的敘事層次為參考,《保訓》記文王述及“昔舜”和“昔微”兩故事的“中”之義,皆類同于《兩中》之“中”的前兩種(格中、告中)涵義,即只敘述到堯舜位傳與上甲微至成湯用受天命之事,勉勵武王效學之且珍惜時日,是《保訓》并未以武王已受天命而開國為背景,比較前引石小力所說:《兩中》“竹書以夏朝初定為背景,夏啟向兩中徵詢治國安邦之道,兩中指出要秉持中道。”知《保訓》述武王事不同于《兩中》以王朝初定為背景,故《保訓》未有如《兩中》去陳述“中道”思想。
三.結語
綜上所述,陶寺遺址出土的圭尺和竿表及其執管人物的發現,對理解《兩中》和《保訓》之“中”的涵義有重要的揭示作用。比較而言,《兩中》有88簡3000余字,敘述了一個故事,且因“圭中”和“表中”的義源與圭表關聯,有助于對全文的理解;《保訓》有11簡200余字,敘述了兩個故事,其敘事更為簡約而易生歧義。本文分析《兩中》和《保訓》在“中”之涵義的敘事背境和層次表述等方面,有類同之處,可以相互啟示。《兩中》述及“中”的三種涵義:“格中”示圭表之“中”的儀器性涵義,“告中”示地中通天之“中”的數術性涵義,“敷中”示中道之“中”的觀念性涵義。這三種不同的“中”之涵義,皆與“天”相關聯:“格中”示量度日影天文,“告中”示于地中告諭天命,“敷中”示陳述治國天則,形成先後遞進的敘事層次鏈,亦是古人對天、地、人三者關係認知的反映。由此為啟示,本文新探認為,《保訓》只述及“中”的兩種涵義,即“求中”、“假中”示圭表之“中”的儀器性涵義,以及“得中”、“歸中”示地中通天之“中”的數術性涵義,因武王尚未及身受天命,故未述及治國安邦需要的“中道”之“中”的觀念性涵義。
然而,一則因為《保訓》文字簡約,具有中國古代文獻常見的一字多義現象;二則因為在傳世文獻中,亦有關于堯舜位傳、上甲微至成湯故事的不同傳述,今人從不同視角的引述和解讀,就可能形成對《保訓》之“中”涵義的不同理解。鄭吉雄認為,同一個字,分用作兩种不同意義,具有兩種不同的訓釋,并存於一篇文獻之中,是中國早期寫本文獻常見的現象,學者似不須執着某一個貫通全篇的訓解。即使《保訓》是要傳達某種蘊含普遍意義的“中”思想,亦不妨礙每一組詞彙裏面的“中”表達的是個別的、具體的意義。[25]如此,探考《兩中》和《保訓》的“中”之涵義,并加以比較分析,有助于拓展相關問題的研究思路。
[1]石小力:《清華簡〈兩中〉的治政思想與夏初歷史》,《文物》2024年第10期。
[2]鍾守華:《清華簡〈兩中〉的‘兩中’義源考》,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25年1月9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9578.html。
[3]參看劉麗:《清華簡〈保訓〉集釋》,中西書局,2018年。
[4]蕭良瓊:《卜辭中的立中與商代的圭表測景》,《科學史文集(第10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年,第43頁。
[5]何駑《陶寺圭尺補正》,《自然科學史研究》2011年第3期。
[6]何駑:《陶寺(中國文明核心形成的起點)》,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179頁。
[7]艾蘭著,王進鋒譯:《怎樣成為君王》,《光明日報》2010年7月12日。
[8]李零:《中國方術考(增訂本)》,東方出版社,2000年,第13頁。
[9]同[1]。
[10]同[1]。
[11]同[3]。
[12]李零認為:“‘中’字到底指什麼?學者有三說:(1)旗幟說(唐蘭說);(2)圭表說(溫少峰、袁庭棟說);(3)風向標說(黃德寬說)。(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案此三說,似可折中於中國古書所說的‘表’。‘表’者,即今語所謂‘標杆’,它可以是普通的標杆,也可以是有旗斿的旗杆。這種杆子有兩個功能,一是‘立竿見影’,當觀測日影的圭表用,二是借助旗斿,觀風向,測風力(殷墟卜辭卜‘立中’,經常會問是否‘亡風’。《三國演義》第四十八和第四十九回講‘借東風’的故事,周瑜吐血,是看旗,轉憂為喜,也是看旗),三說並不矛盾。”參看李零:《說清華簡〈保訓〉篇的“中”字》,《中國文物報》2009年5月20日。
[13]馮時認為:“《易·益》六三云:‘益之用工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圭為計晷之土圭,以圭告公而定中行,其為定地中之事明矣。《益》六四云:‘中行告公,從,利用為家遷國。’意為地中既定,則利易家遷國。此皆可佐證《泰》九二爻辭之義。而九三爻辭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則謂求測地中則可得中和之地。”參看馮時:《〈保訓〉與地中之變遷》,《考古學報》2015年第2期。
[14]武家璧:《文王遺言建中國 —讀清華簡〈寶訓(之三)〉》,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9年5月11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5253.html。
[15]沈建華:《〈保訓〉所見王亥事跡傳說》,《光明日扳》2009年4月20日。
[16]李學勤:《初識清華簡》,《光明日報》2008年12月1日。
[17]同[3],本文以下引《保訓》釋文皆取自該書。
[18]同[5]。
[19]同[6],第190頁。
[20]同[13]。
[21]白立超:《信仰時代的政治文明 —從〈尚書〉看〈保訓〉“中”的問題》,《國學學刊》2013年第2期。
[22]黃人二:《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寶訓〉校讀》,《考古與文物》2009年第6期。
[23]陳偉:《〈保訓〉詞句解讀》,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网2009年7月13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5314.html。
[24]廖名春:《〈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初讀續補》,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网站,2009年6月22日。
[25]鄭吉雄:《先秦經典“中”字字義分析—兼論思想史研究方法及〈保訓〉的“中”》,“机遇與挑戰:思想史視野下的出土文獻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2011年10月。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5年5月7日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