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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程漢簡》讀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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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一
我們曾綴合公務簡082+107,其釋文作:
會稽烏程有秩公乘高方山坐為辨護不勝任,貶秩一等,奪爵二級。第六十六。公務簡082+107[1]
今按:簡文中的“辨護”應當與居延漢簡的“辦護”、走馬樓西漢簡的“辯護”的含義相同。
居延漢簡2427:“• 候長王彊、王霸坐毋辦護不勝任,免,移名府。• 一事集封。八月丙申掾彊封。”其中“辦護”一詞,《居延漢簡甲編》釋“辦護”,[2]《居延漢簡釋文合校》作“辯護”。[3]連劭名先生引《墨子·號令篇》:“為符者曰養吏一人,辨護諸門”,[4]認為“毋辯護”之意大體與“不職”、“不任職”相當,皆言不盡其職。[5]
走馬樓西漢簡1079:“吏主者不智數遁行、稍繕治,使壞敗、物不見,毋辯護,不勝任。”李均明先生認為“毋辯護”,指無正當理由而不作為,亦簡稱“不辦”。[6]《居延新簡》EPT57·1:“期會,皆坐辦其官事不辦,論罰金各四兩,直二千五百。”[7]
或有“毋辯護”是官吏瀆職時要立刻罷免、不許辯解的觀點,非是。[8]二
醫藥簡269釋文作:
大黃卅二分,烝之。A1
人參五分。 A2
亭磨(歴)十六分。 A3
防祭(己)八分。 A4
防風八分。 A5
桔梗八分。 B1
玄參五分。 B2
白沙參五分。 B3
苦參五分。 B4
沙參五分。 B5
署蟲三分。 C1
薑四分。 C2
桂四分。 C3
付(附)子二分。 C4
甘遂八分,熬。 C5
大戟八分,炙。 C6
烏喙四分。 D1
黃(王)孫五分。 D2
廬如(茹)四分。 D3
前湖(胡)五分。 D4
細辛二分。 D5 【正】
勺(芍)藥五分。 A1
元(芫)華五分,熬令變色。 A2
巴豆四分,熬令變色。 A3
杏核中人四分,熬令變色。 A4
(臧)堵五分,…… A5
• 凡廿六物,皆畢冶,什□□□□ B1
父(㕮)租(咀) B2
□□□之大如□□□□□□誚 B3
…… B4 【反】 醫藥簡269
今按:“烝”通“蒸”、“薑”即“乾薑”、“元(芫)華”即“芫花”、“杏核中人”即“杏核中仁”等不必贅言。以整體藥物的常見功效判斷,我們疑此方為去水祛腫的丸劑。
方中的大戟、甘遂、亭磨(歴)、巴豆、芫花均為峻下逐水的藥物,其中尤以甘遂、大戟兩味,藥性峻烈,需要“熬”、“炙”去除毒性,並且控制好用量。《外臺秘要·諸論傷寒八家合一十六首》:“甘遂者,水導散也。”[9]《傷寒論注釋·辨太陽脈證並治下第七》:“甘遂、大戟之苦,以泄水。”[10]《仁齋直指·痎瘧證治》:“去癖須用芫花、大戟破水之劑。”[11]
判斷該方為丸劑,主要依據其“㕮咀”與“之大如”的炮製流程。醫書描述丸劑的大小,常類比實物以使閱者心中有具象化的參照,如棗、彈丸、粟米、梧子等。《肘後備急方·治卒上氣咳嗽方第二十三》:“和入藥中,和為丸,大如彈丸”、“稍稍合如棗許大”、“湯浸蒸餅心為丸,如粟米大”。“研細為丸如梧子大”。[12]出土文獻也有相似的實物類比,馬王堆帛書《養生方》:“□雄二之血和完(丸),大如□棗”、“並以【□】若棗脂完(丸),大如羊矢”。[13]胡家草場簡843:“並和以醯,丸,大如梧實。”[14]三
醫藥簡270釋文作:
高平里公乘莊誦,年十五。
廼五月戊申疾溫(瘟),飲藥,積八日厠。
弟公士譚,年九,廼五月乙酉疾溫(瘟)。醫藥簡270
今按:莊誦與其弟譚所得的“溫”,當即醫書中的“溫病”。似可如字讀,不煩通作“瘟”。莊誦先飲藥,然後“積八日厠”。其中的“厠”當作“如厠”講,“積八日厠”就是喝完藥之後過了八天才能如厠。溫病的典型症狀,即是大便不通。《諸病源候總論·溫病諸候》於“溫病大便不通候”下解釋:“脾胃有積熱,發汗太過,則津液少,使胃乾,結熱在內,故大便不通。”[15]《外臺秘要溫病勞復方》:“溫病不得大便,服之得下,佳。”[16]
此外,從莊誦與其弟譚先後染病來看,溫病或有一定的傳染性。《肘後備急方》就有“斷溫病,令不相染方”,[17]《千金要方》有“治溫病不相染方”,[18]《外臺秘要》對於溫病的傳染性描述更為嚴峻,其“辟溫令不相染方二首”云:“主溫病轉相染著,乃至滅門,延及外人,無收視者。”[19]溫病輾轉相傳,導致一家無存而沒有收斂顧視者,聞者驚心。《烏程漢簡概述》中提到信牘簡177記載了醫生呂廣被派往揚州參與控制疫情,[20]其中“當怒(努)力時難”一語,或可視為當時醫療工作者的心態反映。
醫藥簡270雖不是正式的診療紀錄,但其中蘊含的細節與傳世醫書的溫病記載當可互參。[1] 見拙文:《<烏程漢簡>綴合(一)》,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22年10月24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8818.html。
[2]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漢簡甲編》,科學出版社1959年,“釋文”第99頁。
[3] 謝桂華等編:《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514頁。
[4] 吳毓江撰,孫啟治點校:《墨子校注》,中華書局1993年,第915頁。
[5] 沈剛:《居延漢簡語詞匯釋》,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49頁。此書轉引,原文參連劭名:《西域木簡所見<漢律>》,中華書局《文史》29輯。
[6] 李均明:《走馬樓西漢簡<長沙邸傳舍劾文書>解析》,《中州學刊》2021年01期,第125頁。
[7] 馬智全著:《居延新簡集釋·四》,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241頁。
[8] 蔣波:《漢代官吏的“不勝任”與罷免問題》,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05期,第181頁。
[9] 高文柱校注:《<外臺秘要方>校注》,學苑出版社2010年,第2頁。
[10] (金)成無己著,田思勝等校注:《注解傷寒論》,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1年,第93頁。
[11] (宋)楊士瀛撰:中醫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62頁。
[12] 沈澍農校注:《肘後備急方校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年,第123、125、127頁。
[13] 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撰;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陸)》,中華書局2014年,第54、59頁。
[14] 荊州博物館,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編著;李志芳,李天虹主編:《荊州胡家草場西漢簡牘選粹》,文物出版社2021年,第158頁。
[15] 丁光迪主編:《諸病源候論校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第220頁。
[16] 同 9 ,第115頁。
[17] 同 12 ,第115頁。
[18] (唐)孫思邈著,李景榮等校釋:《備急千金要方校釋》,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年,第341頁。
[19] 同 9 ,第110頁。
[20] 曹錦炎等主編;中國美術學院漢字文化研究所編:《烏程漢簡》,上海書畫出版社2022年9月,第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1月4日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