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2-12-03 16:24:42 瀏覽次數:731
- 讀《肩水金關漢簡》札記九則
-
(聊城大學)
(首發)《肩水金關漢簡》收錄簡牘上萬枚,內容十分豐富,為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珍貴詳實的資料。筆者在學習此書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未釋字可以通過字形對比及辭例互證的方法進行釋讀。故在此淺陳筆者愚見,還望方家批評指正。
一 73EJT22:79B簡釋文:
□□布□匹直□□
簡中“直□”的未釋字圖版作“”,應為“五”。與金關簡中的其他“五”,字形一致(見表一),故未釋字可釋為“五”。此外,相似文例又見於73EJT23:805簡“…… 毋尊布二匹直七百八十 …… ”,73EJT23:906B簡“十月一日從王君長取毋尊布一匹直百□□二百六十少二百□”和73EJT24:263簡“ ……責□□駑布一匹直四百入二百八十少百廿 ……”等等。因此,根據字形和文例來看未釋字應為“五”。同時,簡末還有一未釋字“”,當應補“£”。故簡文應釋為:
□□布□匹直五□□表一 簡號 73EJT22:79B 73EJT1:41 73EJT30:18 73EJT37:637-0005 73EJD:271-0013 73EJF3:314-0011 73EJF3:462-0013 五 二 73EJT22:95簡釋文:
受九月丙辰餘穀廿三石三斗九升少£
簡中“少£”的未釋字圖版作“”,應為“半”。與金關簡中出現的其他“半”字對比可發現,“半”字“′”常寫作“”(見表二),未釋字上筆畫與之相近,並且原簡字形雖只殘存上半部分,但字形與其他“半”字明顯一致。此外,金關簡中有相似文例可參證,如73EJT9:234簡“受七月丙寅餘穀卅四石七斗九升少半升 ”。從此簡文意可知,該簡應為記載糧食收支的簿籍類文書。根據字形和文例來看,可以確定此未釋字為“半”。
故該簡文應釋作:
受九月丙辰餘穀廿三石三斗九升少半表二 簡號 73EJT22:95 73EJT7:19 73EJT30:34 73EJT33:81-0005 73EJF3:160-0022 73EJF3:464-0013 半 三 73EJT23:858簡釋文:
□□七日北出從者觻得敬老里
尉君前
簡中“£七日”之未釋字應為“廿”。原簡圖版為“”,“廿”的上部橫筆與底部橫畫重疊,與金關漢簡中的“廿”字形一致(見表四)。因此可以確定未釋字為“廿”,故簡文應釋為:
□廿七日北出從者觻得敬老里
尉君前表三 簡號 73EJT23:858 73EJT21:129-0012 73EJT21:447-0006 73EJT24:520-0009 73EJT26:118-0011 73EJT27:20 廿 四 73EJT23:1025簡釋文:
三月丙辰朔丁巳甲渠候□
簡中“甲渠候□”之未釋字或可釋為“史”。原簡圖版為“”,下半部分已不可見,僅殘存上半部分墨跡,但從字形來看與金關簡中“史”的上半部分基本相同,殘存墨跡筆畫相交(見表五)。此外,金關簡中73EJT37:663簡“甲渠候史居延白石里公乘靳望年五十八”,亦可為證。因此從字形和文例來看,此未釋字或可為“史”。故該簡文或應釋作:
三月丙辰朔丁巳甲渠候史表四 簡號 73EJT23:1025 73EJT7:88 73EJT23:206-0002 73EJT25:49 73EJT30:86 73EJT30:120-0004 史 五 73EJT24:24B簡釋文:
居聑二年正月□□□□□ (習字)
簡中第二個未釋字圖版為“”,與西北簡中的“日”字形一致(見表六),且“正月□日”文例可通,故該簡文應釋為:
居聑二年正月□日□□□ (習字)表五 簡號 73EJT24:24B 73EJT23:855A-0030 73EJT23:903-0003 73EJT27:44A 73EJT31:140 73EJF3:494-0003 居延20·6 日 六
73EJT24:70A簡釋文:
觻得廣□里張猛年……
橐他□□隧長□□……秦光□史
簡中“廣□里”之未釋字或可釋為“窮”。原簡圖版為“”,雖較為模糊,但仍可看出該字為上下結構,且上方“宀”形字跡清楚,下部與“躬”輪廓基本一致。此外,細察西北簡中出現過的“窮”字(見表七),可知,“弓”會寫為“”,原簡“”尾筆雖模糊但仍有墨跡殘存,故該字應當釋為“窮”字。另一方面,廣窮里作為地名又見於73EJT30:20 簡“觻得廣窮里公乘虞良年卌 ……”,從此簡文意可知,“廣窮里”當屬觻得縣,據《汉书·地理志》所載,觻得縣屬張掖郡。所以根據字形和文例來看,此未釋字或為“窮”。
簡文釋作:
觻得廣窮里張猛年……
橐他□□隧長□□……秦光□史表六 簡號 73EJT24:70A 73EJT23:119+116-0007 73EJT23:287A-024 73EJT4H:5A-0013 73EJC:599A-0037 居延 478·2 窮 七
73EJT24:115簡釋文:
□□詔書一掾召屬湯書佐□□
簡中“□詔書”之未釋字應為“以”。未釋字圖版作“”,墨跡較淡,但清晰可見字形為左右結構,左部像不規則的口型,右部筆畫為“乚”。對比西北漢簡中出現過的“以”字(見表八),可以發現“以”的左部筆畫會聯合在一起形成不規則的口形,而右部的捺會與撇相連並上挑形成“乚”。“以+詔書”的用法在漢簡中並不少見,如73EJT9:322A簡“□龍起里王信以詔書穿渠敦煌郡 ”,73EJT37:35簡“都尉君司馬莊行丞事以詔書增宏……”,73EJT37:526簡“二月乙丑赦令免罪復作以詔書贖免為庶人……”,73EJT37:1070簡“關遣都阿亭長徐光以詔書送徒上河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和73EJH1:3A簡“二月十一日以詔書入錢贖罪免為庶人……”等等。所以根據字形和常見文例來看,可以確定此未釋字為“以”。故該簡文應釋作:
□以詔書一掾召屬湯書佐□□表七 簡號 73EJT24:115 73EJD:4-0013 73EJD:42-0018 73EJF1:31-0037 3·2 264·33B 以 八 73EJT24:189簡釋文:
□陽書奏
周君□
簡中“□陽”之未釋字應為“淮”字。未釋字圖版作“”對比西北漢簡中出現過的“淮”字,可發現其殘存的字形與“淮”極為相似,“”為“氵”旁無疑,“”的上部筆畫斷開的情況,在西北漢簡中也很常見(見表九)。此外,金關漢簡中“淮陽”並不少見,如73EJT4:15簡“戍卒淮陽郡譙西成里黃始 金城 ”, 73EJT10:294簡“戍卒淮陽郡西華南川里不更周充年廿三 ”和73EJT24:404簡“淮陽國”等等。《漢書·地理志》載:“淮陽國,高帝十一年置。莽曰新平。屬兗州。”所以根據字形和常見文例來看,可以確定此未釋字為“淮”。表八 簡號 73EJT24:189 73EJT30:263 73EJT37-1244-0003 73EJC:49-0003 居延149·64 居延209·6 居延509·14 淮 注:為方便進行字形對比,本表第二行特單列出上行圖版的左半部分 簡中“周君□”之未釋字, 秦鳳鶴先生釋為“長”[1],可從。故該簡文應釋作:
淮陽書奏
周君長九 73EJT24:333簡釋文:
橐他候長呂漢昌妻觻得樂就□
簡中“樂就□”之未釋字應為“里”字。未釋字圖版作“”。原簡中未釋字的下半部分已不可見,僅殘存上半部分墨跡,但從字形來看與金關簡中“里”字的上半部分基本相同,均為像“田”字形的結構的上半部分(見表十)。此外,金關簡中“樂就里”亦見於73EJT37:1028簡“觻得樂就里女子徐女止年十八”,73EJT37:1036簡“ 葆作者同縣樂就里公 ”,故可據此補釋“里”。因此該簡文應釋作:
橐他候長呂漢昌妻觻得樂就里表九 簡號 73EJT24:333 73EJT32:39 73EJT21:99-0010 73EJT21:120-0007 73EJT21:441-0007 73EJT37:1028 里 注:為方便進行字形對比,本表第二行特單列出上行圖版的上半部分 [1] “□”原簡寫作 ,當釋“長”。《居延新簡—甲渠候官》EPT52·250、《敦煌漢簡》 6B 中“長”字原簡分別寫作 、 ,可資參看。君長,人名,如《金關簡》73EJT24:629:“蘇君長已取一石一鬥。”《金關簡》73EJT26:35:“河內溫中侍裏汪罷軍,年卅八字君長。”該簡文應釋讀作“□陽書奏。周君長”。秦鳳鶴.《肩水金關漢簡》(壹)(貳)釋文校訂[J].漢字漢語研究,2018(2).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2年12月2日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