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3-02-02 15:58:30 瀏覽次數:425
- 《居延新簡》綴合(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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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師範學院)
(首發)1
狀·謹案□〼 EPT52:143
〼□書七月□〼 EPT52:438[1]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紅外 彩圖 兩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碴口吻合,拼合後可復原“真”字,[2]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經測量長寬尺度,EPT52:143號簡爲6.1×1.4cm,EPT52:438號簡爲5.5×1.4cm,兩簡長度適宜,寬度一致。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狀·謹案真書七月□〼 EPT52:143+438[3]2 〼候長殷敢言之□〼
〼甲渠當曲隧河中蘭□〼 EPT52:314
神爵四年八月壬辰朔丁酉甲渠臨〼
復作大男張未央五月旦苦作俱亡〼 EPT52:452
我們把兩簡拼合後,截取部分圖版如下:紅外 彩圖 紋路對比圖 兩簡出土地一致,材質、色澤相同,紋路可以貫通,書寫風格、字間距一致,文意相關。經測量長寬尺度,EPT52:314號簡爲6.2×1.6cm,EPT52:452號簡爲8.9×2.3cm,兩簡長度、寬度適宜。
由此,兩簡疑可遙綴,釋文作:
神爵四年八月壬辰朔丁酉甲渠臨□候長殷敢言之□〼
復作大男張未央五月旦苦作俱亡甲渠當曲隧河中蘭□〼 EPT52:452+314附圖 1 2 [1]圖版、釋文、簡號、簡牘數據以張德芳主編《居延新簡集釋》(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爲底本。
[2] 此字釋讀曾向李洪財、張俊民兩位先生請教,蒙兩位先生指示。
[3] 有關“真書”可參鄔文玲:《簡牘中的“真”字與“算”字——兼論簡牘文書分類》,《簡帛》2017年第15輯。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2月2日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