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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懸泉漢簡》札記(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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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1 〼元五年五月庚申朔癸亥敦煌中部司馬□□以秩次行都尉事謂過所遣尉丞賢迎初元三年卒
〼界中□□乘用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 五月兩寅□〼 Ⅱ90DXT0215②:281
〼壬戌敦煌陽關都尉衆謂過所遣丞弘迎初元三年卒〼 Ⅱ90DXT0215②:345
按:兩簡可對讀研究,簡文“迎初元三年卒”所指相同。從兩簡內容看,“初元三年卒”被分派到陽關都尉府、中部都尉府,兩個都尉府分別派遣官吏前往迎接辦理手續。值得注意的是Ⅱ90DXT0215②:345號簡的“陽關都尉衆”又見於Ⅱ90DXT0115④:7號簡,釋文作:
出米六升 ○有傳 不食 五月辛丑以食陽關都尉衆載從者一人凡二人=一食西 Ⅱ90DXT0115④:7
黃艷萍通過文書復原,認爲Ⅱ90DXT0115④:7號簡屬於“初元元年五月傳食簿”,[1]把“陽關都尉衆”的任職時間圈定在“初元元年”周圍。
鑒於Ⅱ90DXT0215②:281號簡簡首殘斷,字迹模糊,整理者“元五年五月庚申”時間判定存在問題,整理者所釋“兩寅”也當作“丙寅”。至於簡牘年限,梁英旭認爲:“該簡若非存在誤釋的成分,恐屬誤書,其紀年當以‘初元二年’爲宜”,[2]這個判斷是有道理的,但目前也不能排除“初元三年”的可能。我們閱讀肩水金關漢簡,可以發現“初元三年”的吏卒調派在西北邊地積極推進,如下:
初元三年三月乙卯朔甲申倉嗇夫明以官行尉事敢言之遣竹亭長楊渠爲郡迎三年罷戍卒張掖 73EJT11:31A+73EJT11:10+73EJT11:3[3]
從簡文看,“初元三年三月”還在繼續迎“三年罷戍卒”,説明“初元三年”的吏卒調派在“初元三年”依然進行並未終止。由此,懸泉漢簡Ⅱ90DXT0215②:281、Ⅱ90DXT0215②:345的時間大致圍繞漢元帝“初元二年”“初元三年”(前48-前47年)展開,Ⅱ90DXT0115④:7的時間也可能在這個範圍內。Ⅱ90DXT0215②:281號簡的釋文應作:
……朔癸亥敦煌中部司馬□□以秩次行都尉事謂過所遣尉丞賢迎初元三年卒
〼界中□□乘用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五月丙寅☑〼 Ⅱ90DXT0215②:2812 □□□□□□□朔己丑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丞破胡謂過所河津遣守卒史蓋延壽奉上初元年
……乘馬二匹當舍傳舍郡邸從者如律令 四月丁巳西 Ⅱ90DXT0213③:120
按:簡首諸字模糊無法識別,結合“千秋、奉憙、破胡”三人的任職時間分析,從漢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Ⅱ90DXT0115③:79)到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Ⅱ90DXT0213③:126),考慮到簡文有“上初元年”的文例,故Ⅱ90DXT0213③:120號簡的時間應在“初元元年”。整理者所釋“己丑”圖版模糊,暫存疑。Ⅱ90DXT0213③:120號簡的具體時間,可能是在“閏月”,懸泉漢簡中有近似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初元年閏月癸巳朔丙申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丞破胡謂過所河津遣淵泉亭長韓長逐命三輔隴西上郡西河郡乘用馬二匹當會傳舍郡邸從者如律令 三月癸亥西 Ⅱ90DXT0213②:140
初元年閏月癸巳朔乙卯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丞破胡謂過所河津遣敦煌□丞□
傳送騎士河東弘農郡乘用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掾安世守屬段守書佐敞卩四月丙午西 Ⅱ90DXT0213③:126
參考Ⅱ90DXT0213②:140、Ⅱ90DXT0213③:126兩簡,Ⅱ90DXT0213③:120號簡的時間可以復原,由此,釋文作:
初元年閏月癸巳朔□□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丞破胡謂過所河津遣守卒史蓋延壽奉上初元年
……乘馬二匹當舍傳舍郡邸從者如律令 四月丁巳西 Ⅱ90DXT0213③:1203 初元二年四月庚寅朔甲寅酒泉大守臨長史仁謂過所縣遣屬郢充國行刺□□民田詔書條
……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四月己□西 Ⅱ90DXT0213③:131
按:簡文存在殘損,完整識別存在一定困難。經核查曆法,“初元二年四月庚寅朔甲寅”是該月的第25日。[4]簡末“四月己□西”的內涵所指,可參考前賢研究成果。
侯旭東曾研究“傳”的具體使用情況以及 Ⅱ90DXT0213②:136號簡,他認爲:“傳舍官吏抄寫一份‘傳’的副本留作檔案。持傳者離開前,在‘傳’原件上注明享用‘傳食’的最後日期並重新封好,交給持傳者帶到下一傳……敦煌郡太守等聯署發給一位名叫‘禹’的司馬丞的‘傳’的抄件。這位司馬丞被派到郡內各縣查案,執行公務,需要在屬縣的傳舍住宿,因而太守簽發了上述介紹信。而懸泉置出土的是禹及其隨從經過懸泉置並在該置享用傳食或許住宿其中時由置的小吏抄錄的‘傳’的副本,禹等離開後還在副本尾部注明離開的時間與方向。”[5]張俊民曾研究Ⅱ90DXT0213②:140號簡,他認爲:“簡後面的‘三月癸亥西’五字,是返回時間。初元年閏十月,三月癸亥,應該是初元二年的三月。前後近五個月。韓長辦事的範圍沒有河西四郡和金城郡,可能與辦事人較多有關系,韓長僅是其中的一個人而已。”[6]
結合他們兩位的意見,簡末“四月己□”應是路過懸泉置的時間,“西”是前進方向,很可能是敦煌郡治所。Ⅱ90DXT0213③:131是懸泉置吏員謄抄的副本,可知不僅“原件上注明享用‘傳食’的最後日期”,副本也要註明“享用‘傳食’的最後日期”。結合曆法,簡末“四月己□”很可能是“四月己未”,也即是四月的最后一天。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可對釋文復原如下:
初元二年四月庚寅朔甲寅酒泉大守臨長史仁謂過所縣遣屬郢充國行刺□□民田詔書條
(敦煌郡)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四月己未西 Ⅱ90DXT0213③:131
从“四月甲寅”到“四月己未”共5天,郢充國从酒泉郡治禄福县到敦煌懸泉置。初世賓曾推算“祿福”到“敦煌”距離是“918漢里”,[7]漢代敦煌郡治所在敦煌縣,敦煌縣治今甘肅敦煌市西。[8]經考古人員測算,懸泉置“西距敦煌市人民政府駐地沙州鎮64千米”,[9]約154漢里。由此,“祿福”到“懸泉置”距離約764漢里(918-154),我們可測算出郢充國平均每天行進速度153漢里。
關於漢代吏員公務出行的里程速度,學界有不同的依據與算法。張德芳曾測算過長安到敦煌的行程,他認爲:“按照當時的行程要求,‘率日行百里’,相當於今天41千米左右。從長安到敦煌,約1800千米,4300多漢里,一般需要40多天時間。”[10]曹天江算法不同,她認爲:“以每日五十里的平均行進速度,即4800÷50=96日,從懸泉至長安,若依照律令要求行進,大約需96日、超過三個月纔能抵達。”[11]初世賓研究了漢簡中常見的“為駕一封軺傳”,他指出這是“驛置最低檔次的傳車馬,即一馬所拉輕型軺車”,關於這種車馬的速度,他進一步認爲:“估計漢代一封軺傳每日當行二~三置即120~180漢里左右。180漢里合今74.84公里(約150華里)。”[12]三家依據不同,結果差異較大。張德芳認可每日百里,曹天江傾向每日五十里,初世賓則是每日120~180里的一個區間。
懸泉漢簡Ⅱ90DXT0213③:131漢簡郢充國每日153漢里的行進速度在初世賓劃定的里程速度範圍內,無疑是對初世賓觀點的有利支撐,有助於學界爭論的解決,值得重視。
[1] 黃艷萍:《懸泉漢簡所見“初元年傳食簿”簡冊復原及相關問題研究》,《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建所四十周年紀念會暨古文字與古文獻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4年,重慶,第252—254頁。
[2] 梁英旭:《懸泉漢簡(伍)月朔殘簡校補》,簡帛網2025年10月2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796.html。
[3] 伊強:《〈肩水金關漢簡(貳)〉綴合五則》,《出土文獻研究》第15輯,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第382–383頁。
[4] 朱桂昌編著:《太初日曆表》,北京:中華書局, 2013年,第118頁。
[5] 侯旭東:《傳舍使用與漢帝國的日常統治》,《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1期第65頁。
[6] 張俊民:《敦煌懸泉置出土文書研究》,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125—126頁。
[7] 初世賓:《隴上學人文存·初世賓卷》,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55頁。
[8] 周振鶴等:《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489頁。
[9]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簡牘博物館,敦煌市博物館:《敦煌懸泉置遺址:1990-1992年田野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23年,第1頁。
[10] 張德芳:《簡牘樓札記》,南京:鳳凰出版社,2022年,第235—236頁。
[11] 曹天江:《西漢時代上計活動考論——人、事與“吏徭”》,《簡牘學研究》2023年第13輯,第96頁。
[12] 初世宾:《懸泉漢簡拾遺(二)》,《出土文献研究》2010年第9辑,第193-194页。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1月26日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