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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寨漢簡日書《置室門》讀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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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一 周家寨漢簡日書《置室門》“寡門”條釋文作:
不寡。日泥與(興),與(興)毋(無)所定處。弗更,必再寡。兇(凶)。[1]
我們曾據北大秦簡日書甲種《穿門》的“白霚(霧)
”,指出孔家坡日書“日
興興”可讀爲“白沂(氣)興興”。占書中,“白氣”是一種常見的徵兆。《開元占經·圍城氣》:“凡攻城,有白氣繞城而入者,急攻可得。”《太平御覽·居處部》:“白氣入人家,有財不保。”放馬灘秦簡的“濡泥興興”,其“泥”字也應爲“沂”字之訛寫,本字也應通作“氣”。“濡氣”之“濡”,或應訓“濕”。《詩·羔裘》:“羔裘如濡。”孔穎達疏:“濡,濕。”孔家坡漢簡的“白氣”、放馬灘秦簡的“濡氣”與北大秦簡的“白霧”義近。同時,孔家坡漢簡的“興”也應爲“與”的誤字。放馬灘秦簡此字
,中部筆劃脫落,也應改釋作“與”。白霧與與、白氣與與、濡氣與與,均是形容霧氣流動不定的樣子,與下文的“毋所定處”相吻合。以霧氣之流動不定貌,來形容寡居的住無定處,文意通暢。[2]
今檢前說,頗感“沂”與“氣”古音不甚密合。大概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的“濡泥興興”是對北大秦簡文本改寫的中間態。“霧”字《說文》籀文作“雺”形,而从“需”之字與从“矛”之字通。(《詩·大雅·生民》:“或簸或蹂。”鄭玄箋:“蹂之言濡也。”)故“霧”字最先被轉寫爲“需”或“濡”,“泥”字乃是與“濡”近義而衍。
“泥”與“沂”因形近,而存在大量相混的例子。王偉先生認爲,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中的“沂陽”可能都是“泥陽”的誤寫。[3]該說得到但昌武先生的支持,他認爲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秩律”的“沂陽”雖字形隸定無誤,但確實應該認定爲“泥陽”的誤寫。[4]周波先生通過字形分析,認爲“尼”與“斤”的關鍵差別不在其內部的折筆,而是外部的輪廓。據此,里耶秦簡與嶽麓秦簡中部分原釋作“沂”字的,右半部實从“尼”,應該改釋作“泥”。[5]鄒水傑先生認爲,泥與沂字形相近,在書寫不規範的情況下,二字有誤寫的可能。[6]
要之,“日泥”不辭,重文之“與(興)=”當讀“與與”訓往來義。漢簡日書裏的“日泥”,其原型應是北大秦簡日書的“白霧”。“日”、“白”形近,秦漢文字例極夥。而“霧——雺——需(濡)——泥(沂)”的過程,則相對複雜。當然,對於這個轉寫過程只是我們的推測,實情是否如此還值得持續探討。二 “刑門”條釋文作:
必富。不爲典,乃佐史。十二歲弗更,不辱乃刑,外毀孫,內毀子。
“乃佐史”,整理者作“乃爲佐史”,雷海龍先生已指出“爲”字衍。[7]關於“外毀孫,內毀子”。整理者注解說:“家內家外皆對子孫後代有損害。”此說沿襲孔家坡漢簡注釋,大概是有問題的。所謂“外毀孫,內毀子”,北大秦簡日書甲種作“其外毀爲孫,內毀爲子”。[8]這句話的意思是,在“刑門”外部破土動工,遭殃的是孫子。在內部破土,遭殃的是兒子。意思就是不宜動土,動土對家人有害。不應籠統理解作“家內家外”和“子孫後代”。毀破的直接對象是門牆,不是孫子兒子。毀,應理解作破土動工之破義。
類似的記載見於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帝》:“築(築)左㘧(序),中子婦死。築(築)外垣,孫子死。”[9]修左序牆,兒媳婦死。修外牆,孫子死。放馬灘秦簡日書甲種《帝》篇則是“築宫垣,孫子死。築外垣,牛馬及羊死之。”這種不同動土方位傷害不同親緣關係的人的宜忌,至今仍有民俗保存。三 “屈門”條釋文作:
居<屈>門:必昌。以當,婦女媀族人婦女,是胃(謂)鬼責門。三歲弗更,必爲巫。爨以當之。
整理者原讀作“必昌以當”,雷海龍先生提出“必昌”和“以當”斷開的意見,良是。高一致先生認爲簡文的“當”是應驗義。[10]我們認爲此處的“當”,與“厭”、“勝”兩字含義近同,是相當、對等、迎合的意思。關於“厭當”與“厭勝”的詞義關係,史傑鵬先生有很好的闡釋。[11]古代所謂的壓勝之法,即是以相似或相類的東西進行取巧避禍。“三歲弗更,必爲巫。爨以當之”的意思是三歲不更此門位置,家人必爲巫,可用燒灶的行爲“當之”。“必昌。以當,婦女媀族人婦女”是說家門雖然會昌盛,但會出現家族婦女相戀的情況,[12]這是一種對應的損失,其含義也是“當之”。秦漢日書裏這種“當”的用法並不鮮見,只是過去較少論及。如周家寨漢簡日書《歲》篇的“令日當月,令月當歲”,即是吉日與月份相匹相合,吉月與年份相值,二者匹配行事大吉。虎溪山漢簡《閻昭》上簡100:“不可以舉百事,多不成。可以殺六【畜】,伐樹木必人當之”及《閻昭》上簡14:“畜伐樹木必人當之”。[13]這兩處的“當”似也應理解作承當、相抵,意爲伐樹木必然有人承當凶咎。
《史記·黥布列傳》:“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索隱:“布以少時有人相云‘當刑而王’”。《漢雜事》云:“布改姓黥,以厭當之。”因爲有相面者對英布說了他“當刑而王”的預言,所以他改名黥布,正是爲了與傳說相當、相匹。《漢書》《論衡》所記秦始皇聽說“東南有天子氣”於是東遊“以厭當之”的記載,亦證明秦漢時人對這種災禍的普遍處理是“當”,即主動或被動承受另外一個結果來躲避本來的災禍。總之,周家寨漢簡日書“屈門”此條,反映的是一種與厭勝有關的民俗。四 “獲門”條釋文作:
獲門:其主必臨邦,瀆。八年而【更】,左井右囷,廥北鄉(嚮)。
整理者認爲“瀆”疑讀爲“黷”,貪求之意。此字圖版作
,上部从“夕”,與漢簡常見的寫法頗不類,或即從北大秦簡日書甲種“夤”
字轉寫致誤,底本是“濥”字。“夤”字,北大秦簡整理者認爲可通“延”,其義似較“黷”稍勝。此條字形上的因襲與拙文前論“白霧”與“日泥”之誤,可以說明秦漢日書之間存在文本轉寫的情況。有些是無意抄錯,有些則存在意圖明確的改寫,後者又在後續傳抄過程裏出現新的錯誤。 五 “顧門”條釋文作:
顧門:
(就)之。三歲中日入一布,三歲弗更,日出一布,爲闕。
孔家坡漢簡“直室門”此簡前半段殘缺,後半部分亦是“三歲弗更,日出一布,爲闕”。[14]兩簡的“闕”字寫法一致,周家寨作
,孔家坡作
,均是上从門下从
。此字應嚴格隸定作
,讀爲“闕”。 六 孔家坡漢簡曾有48枚殘簡未編聯,李天虹老師做了很好的整理與復原工作。周家寨漢墓簡牘出版後,也有新的關於孔家坡漢簡的綴合編聯意見。[15]我們發現孔家坡殘簡46,可與簡294綴合。綴合釋文作:
閉門:必富。不爲典……耐乃刑。外毀孫,內毀子。殘46+294
此簡對應的是周家寨漢簡日書的“刑門”條:“必富。不爲典,乃佐史。十二歲弗更,不辱乃刑,外毀孫,內毀子”。“門必富”三字較爲清晰,按內容似只能對應“刑門”。然首字圖版作
,似是“閉”。“耐”字僅殘“寸”形,也有可能是“辱”字所殘。殘46頂部齊整留白,且有編繩痕跡,與缺簡首及上半部分的簡294情況吻合。綴合圖版見附圖。
附記:拙文寫作過程中曾向何有祖老師請教,謹致謝忱!附圖: 孔家坡漢簡殘46+294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編著:《隨州周家寨漢墓簡牘》,科學出版社2025年6月,第120頁。
[2] 拙文:《<北大秦簡>讀札(五)》,武大簡帛網2023年10月12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215.html。
[3] 王偉:《<嶽麓書院藏秦簡(肆)>札記二則》,《簡帛》第14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8-40頁。相近的辨析又見姚磊先生據里耶秦簡所作《里耶秦簡牘綴合札記(一則)》,武大簡帛網2015年5月29日,http://www.bsm.org.cn/?qinjian/6413.html。
[4] 但昌武:《張家山漢簡<秩律>“沂陽”考》,《出土文獻》2022年02期,第32-42頁。
[5] 周波:《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與秦簡律令對讀札記》,《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第6輯,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206-216頁。
[6] 鄒水傑:《秦簡“中縣道”小考》,第六届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論文,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8月,第352頁。
[7] 雷海龍:《周家寨漢簡校讀札記》,武大簡帛網2025年8月1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739.html。
[8]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秦簡牘》(卷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817頁。
[9]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2015.5重印),第398頁。
[10] 高一致:《周家寨漢簡與秦漢簡日書對讀散札》,武大簡帛網2025年8月11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743.html。
[11] 史傑鵬:《“厭勝”之詞義考辨及相關問題研究》,公衆號“梁惠王的雲夢之澤”2025年10月27日,https://mp.weixin.qq.com/s/ZYmufaSPX4UDNl5a_yxd7Q。
[12] 此條簡文的“媀”有女子互相妒忌和相戀二說,我們比較贊同《北大秦簡》整理者的相戀說。在古代的封建社會,女子相戀顯然是一種不詳的異象。
[13]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沅陵虎溪山一號漢墓》,文物出版社2020年,第123、126頁。
[1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編著:《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65頁。
[15] 李天虹;蔡丹;凡國棟:《<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未編聯殘片”的整理與復原》,《江漢考古》2019年第5期,第134-137頁;熊家暉:《孔家坡<日書>與周家寨<日書>文本互校》,武大簡帛網2025年8月10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741.html。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2月1日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