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0-01-02 14:57:03 瀏覽次數:1888
- 說秦簡中“豚”的一種訛體
-
(中山大學中文系、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首發)
《嶽麓(壹)·占夢書》有如下一條文句:
夢見豲、豚、狐生(腥)喿(臊)。(《嶽壹·占夢書》16貳)
句中所謂的“豚”圖版作,朱漢民、陳松長等先生皆徑釋“豚”,並在“豚”前施加頓號。[1]工具書方面,方勇先生認為字从“彖”形,同“豚”,並立“腞”字頭,視為“”“豚”之異體,歸入豚部,但未將它與下文要提到的《龍崗秦簡》之“”字認同。[2]劉孝霞女士釋作“腞”,歸入肉部。[3]陳松長等徑釋“豚”,歸入豚部。[4]單曉偉先生釋為“”,無說。[5]今按,諦審圖版,字左邊所从明顯為“舟”,右部明顯即“彖”,比較同篇“船”之作(28壹)、“肝”之作(23壹)、“緣”之作(6壹)和同簡“豲”之作自明。故此字顯然當釋“”(單曉偉將它與《龍簡》之“”認同正確可從,詳後),實為“腞”之訛字。秦隸“肉”旁與“月”旁同形,[6]而秦文字“肉”旁与“月”旁又均有訛成“舟”旁者,如从“肉”之“股”寫作(《睡簡·封診》88)[7],从“月”之“朝”“恆”分別作(《嶽壹·為吏》36叁)、(會稽刻石,宋刻本),故書手不察,將本从肉从彖之“腞”訛寫作了从舟从彖之“”。[8]而秦隸這種字形也許跟許慎認為秦篆()乃“从彖省”有關。
至於“彖”“豕”和“”“豚”“腞”之間的關係,陳劍、段凱等先生有過詳細的研究,[9]此不贅述。我們現在可以補充一些材料:第一,《周易》“遯卦”之“遯”,王家臺秦簡《歸藏》正作“?”。[10]第二,秦印人名“豚”既可作又可作。[11]第三,西漢早期《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有兩“腞”字分別作(《銀雀山(貳)·爲國之過》1049)、(《銀雀山(貳)·國法之荒》1503),均用為遯逃之“遯”,辭例分別是:
〼數,腞(遯)伍,行姦,避事〼(《銀雀山(貳)·爲國之過》1049)
〼□下无(無)弗爲之心,而以腞(遯)罪辟(避)刑爲故。(《銀雀山(貳)·國法之荒》1503)
這些都證明“?”是“遯”之異體而“腞”是“豚”的異體。[12]而這跟我們把上引《嶽麓(壹)·占夢書》簡16貳的()釋作“腞(豚)”之訛字密切相關。
值得一提的是,秦簡“”其實並非首見,《龍崗秦簡》有律文云:
取其豺狼豲狐貍㺉□雉兔者毋罪。(34A)
“”,圖版作,構字部件與“”同,只是左右互換了位置,當予以認同。此字龍崗秦簡的整理者或讀為“貈”,或徑寫作“貈”,或作“貉”。[13]工具書方面,方勇先生放在“”字頭下,認為是“貈”之異體。[14]王輝等先生則放在“貈”字頭下,釋為“”認為是“貈”之訛體。[15]單曉偉先生放在“”字頭下,無說。[16]陳劍先生則認為其左半所从的“彖”形也應該看作“豕”旁通作“彖”旁之例,不能將其字形直接與前舉西周金文“”字相比附。[17]今按,陳劍先生之說甚確,並極具啟發性。我們認為“”亦為“腞(豚)”之訛字,“”跟“”和上引銀雀山漢簡“腞”作、正好相應。而從辭例上講,“”表示“腞(豚)”用在上引《龍簡》律文中也合適。而這又要從該律文的斷句說起。劉信芳、梁柱先生斷讀為“取其豺狼、豲、貈、狐狸、豰□雉、兔者毋罪”。[18]胡平生等先生斷為“取其豺、狼、豲、〈貈〉、狐、貍、㺉、□、雉、兔者,毋(無)罪”,並云“狐貍”或為一詞。[19]王輝等先生從胡平生等先生斷讀。[20]陳偉等先生斷讀為“取其豺、狼、豲、〈貈〉、狐、貍、㺉、□、雉、兔者,毋罪”。[21]我們認為應該斷讀為“取其豺狼、豲〈腞-豚〉、狐貍(狸)、㺉□、雉兔者,毋(無)罪”。豺、狼屬於同類,《說文·豸部》:“豺,狼屬,狗聲。从豸,才聲。”“豸”“犬”為義近形符可通作,故字又作“犲”。典籍“豺狼”多連言,如《韓非子·揚權》:“豺狼在牢,其羊不繁。”狐、貍(狸)亦屬同類,典籍“狐貍”亦多連言,如《荀子·解蔽》:“《詩》云:‘墨以爲明,狐狸而蒼。’”雉、兔雖不同類,然文獻連言者眾,如《墨子·公輸》:“荆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鼈、黿鼉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貍者也。”《孟子·梁惠王下》:“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趙歧章句:“雉兔,獵人取雉兔者。”《孟子》“雉兔”活用為動詞,已經詞彙化成為了一個聯合式複合詞。有此可見,“豲”“㺉□”亦當連言。“㺉□”因竹簡殘缺模糊,暫且不論。豲,《說文·豕部》本訓“逸也”,段玉裁依戴侗《六書故》所偁引唐本《說文》和《廣雅·釋嘼》改訓為“豕屬也”。先後主持整理龍崗秦簡的劉信芳、胡平生等亦引之作注。[22]陳劍先生認為甲骨文(《合》32393)字作豕身的背或背與腹皆畫出長毛、剛鬣之形,即“豪豬”一類的動物,乃“豲”之表意初文,與文獻中的“獂”“貆”“狟”皆為同字,其說確鑿可信。他引到的文獻材料有“豪豬,亦名帚〈㣇〉,豲也,自為牝牡者也”“豲,豪彘也”“豲,豪豬別名”“貆,豪豬也”“豪,貆豬也”等,其中《山海經·西山經》中的材料尤其值得注意,文云:“有獸焉,其状如豚而白,毛大如笄而黑端,曰豪彘。”郭璞注:“(豪彘,)狟豬也。夾髀有麄豪,長數尺。以脊上豪射物,亦自為牝牡。”[23]從上述可知,“豲”是豬類動物,其状如豚而白,那麼與之並列之“”就應該也是豬類動物。而《淮南子·齊俗》:“狟貉得埵防,弗去而緣。”高誘注:“狟,狟豚也。”《方言》卷八“貛,關西謂之貒”條錢繹《箋疏》所引《淮南子》和高注皆作“貆”。[24]“狟豚”“貆豚”皆為“豲豚”,再加上《山海經》“(狟)其状如豚而白”,這就是我們將“豲〈腞-豚〉”連讀的文獻證據。
此外,西漢揚雄《長楊賦》序云:“捕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兔、麋鹿。”《漢書》錄此賦,顏師古注:“狖似獼猴,仰鼻而長尾。玃亦獼猴類也,長臂善搏。”《文選》載此賦,李善注:“豹形如虎而圓文。”而“狐兔”連言文獻亦多不勝舉,如《漢書·東方朔傳》:“且盛荆棘之林,而長養麋鹿,廣狐兔之苑,大虎狼之虛(墟)。”曹植《梁甫行》:“柴門何蕭條,狐兔翔我宇。”《抱朴子外篇·漢過》:“雲觀變爲狐兔之薮,象魏化爲虎豹之蹊。”《抱朴子外篇·行品》:“如鷦鷯之與鴻鵠,狐兔之與龍麟者。”皇甫謐《高士傳》下:“亦非狐兔、燕雀所敢謀也。”《文選·西征賦》:“鷩雉雊於臺陂,狐兔窟於殿傍。”六臣注:“(李)善曰:‘鷩雉,似山雞而小冠,背毛黄,腹下赤,項緑色。’……言臺殿、陂池荒敗,故鷩雉、狐兔得居也。”《爾雅·釋鳥》亦有“鷩雉”,即錦雞。以上狐兔與熊羆、豪豬、虎豹、虎狼、麋鹿、鷦鷯、鴻鵠、龍麟、燕雀、鷩雉等或並列或對仗,其中不乏不能分割的單純詞(如鷦鷯、鴻鵠),可見《長楊賦》的“狐兔”也當看作聯合式複合詞,它的詞彙化至遲在南北朝就已經完成。而《長楊賦》“捕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兔、麋鹿”多同類名詞複合連言的句式與龍崗秦律“取其豺狼、豲〈腞-豚〉、狐貍(狸)、㺉□、雉兔”可謂全同,這又是我們將“豲〈腞-豚〉”連讀的語法證據。且以上這些資料都為研究豺狼、豲豚、狐貍、雉兔、熊羆、豪豬、虎豹、狖玃、狐兔、麋鹿、虎狼、龍麟、燕雀等詞的詞彙化提供了很好的語料。如果聯繫《龍簡》“豲豚”和《長楊賦》“豪豬”的出現順序以及高誘“狟(豲),狟(豲)豚也”的注釋,我們或許還可以說揚雄就把“豲豚”理解成了“豪豬”(豲),也即在漢人眼中,“豲豚”可能也已經完成了詞彙化而偏義複指“豲”了,“豚”只是一個起構詞作用的陪襯(語素)。
如此,上引《嶽麓(壹)·占夢書》的那句話也就應該斷讀為“夢見豲〈腞-豚〉、狐生(腥)喿(臊)”了。
順便提一下,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270有句云“有水不△,有言不惡”,其中△字作,過去皆徑釋“腞”。[25]按,諦審圖辦,△亦當釋“”而看作是“腞”之訛字。至於“腞”的讀法,蔡偉先生讀為“斷”或“湍”,程少軒先生取前說。[26]今按,“腞”當讀為“濊”或“穢”,訓為濁或惡。《廣雅·釋詁三》:“濊,濁也。”《漢書·李尋傳》“以盪滌濁濊”顏師古注:“濊與穢同也。”[27]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三“臭穢”注引《玉篇》:“穢,不潔清也。”又引《韻英》:“穢,惡也。”又卷十二“瑕穢”注引《字書》:“穢,濁也。”《文選·潘安〈馬汧督誄〉》:“聞穢鷹揚,曾不戢翼”劉良注:“穢,惡也。言聞有惡必損膳,若鷹飛揚,曾不戢翼而少息也。”《楚辭·離騷》“哀眾芳之蕪穢”洪興祖補注:“穢,惡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二“穢稻”注:“穢,亦穢惡也。”[28]語音上,“腞”上古音屬透母元部,“濊”屬曉母月部而“穢”隸影母月部,韻部月元對轉,喉牙音聲母與舌音喻四多有接觸。[29]實際上,“彖”聲與“歲”聲關係就很密切,如从“彖”得聲之“喙”上古就與“濊”同音。又如《爾雅·釋器》“餀謂之餯”郭璞注:“餯,說物臭也。”陸德明《經典釋文》引李巡注:“餀、餯,皆穢臭也。”《廣韻·廢韻》:“餯,飯臭。”[30]而《爾雅·釋器》“食饐謂之餲”郭璞注:“飯饖臭。”陸德明《經典釋文》引《倉頡篇》:“饖,食臭敗也。”《廣雅·釋器》:“饖,臭也。”王念孫疏證:“饖之言穢也。”《廣韻·廢韻》:“饖,飯臭。”[31]可見,“餯”“饖”當是一字異體。[32]故“腞”可通“濊”或者“穢”。“有水不濊(穢)”即指水不污濁穢惡,這正與下文“有言不惡”相對應。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戰國文字詁林及數據庫建設”(項目編號:17ZDA30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秦至西漢簡帛文獻中字形與音義關係研究”(批準號:13BYY104)和2017年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博士創新資助項目“秦簡牘字詞關係研究”(項目編號:CTWX2017BS029)的部分成果。拙文是在陳師斯鵬先生的悉心指導下完成的,完稿后又蒙陳師和研究所陳曉聰、謝廣普、凌嘉鴻、陳哲、賀張凡、蔡苑婷等同仁審閱賜正,謹一併致謝!
[1]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壹)》,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第158頁;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壹—叁)釋文修訂本》,上海辭書出版社,2018年,第69頁。
[2]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5頁。
[3] 劉孝霞:《秦文字整理與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董蓮池教授),2013年,第186頁。
[4] 陳松長、李洪財、劉欣欣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壹—叁)文字編》,上海辭書出版社,2017年,第381頁。
[5] 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單曉偉編著:《秦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29頁。
[6]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50—151頁。
[7] 參看謝廣普:《隸書構件混用問題研究》,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殷寄明教授),2019年,第74頁。
[8] 當然,古文字演變也會導致“豕”訛變成“彖”,如“彘”甲骨文作(《合》1339),秦隸則作(《嶽壹·黔首》22叁),故“”也可能是“豚”之訛字。亦詳陳劍:《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58頁。
[9] 詳見陳劍:《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43— 272頁;段凱:《“彖”字補說》,《出土文獻》第十五輯,中西書局,2019年,第116—123頁。
[10] 王明欽:《王家臺秦墓竹簡概述》,載艾蘭、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34頁。
[11] 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單曉偉編著:《秦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29頁。
[12] 陳劍認為“?”是“遯”之省體,見氏著:《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68頁。
[13] 均參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叁)》,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2頁注[2]。
[14]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5頁。
[15] 王輝主編,楊宗兵、彭文、蔣文孝編著:《秦文字編》(全四冊),中華書局,2015年,第1518頁。
[16] 黃德寬主編,徐在國副主編,單曉偉編著:《秦文字字形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29頁。
[17] 陳劍認為“?”是“遯”之省體,見氏著:《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68頁。關於秦漢文字“彖”“豕”混用的問題亦詳該文,可參看。
[18] 劉信芳、梁柱:《雲夢龍崗秦簡》,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30頁。
[19] 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龍崗秦簡》,中華書局,2001年,第86頁。
[20] 王輝主編,楊宗兵、彭文、蔣文孝編著:《秦文字編》(全四冊),中華書局,2015年,第1518頁。
[21] 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叁)》,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2頁。
[22] 劉信芳、梁柱:《雲夢龍崗秦簡》,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30頁;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龍崗秦簡》,中華書局,2001年,第86頁。
[23] 以上詳見陳劍:《“邍”字補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中華書局,2008年,第132—133頁。
[24] [清]錢繹撰集,李發舜、黃建中點校:《方言箋疏》,中華書局,2013年第2版,第271頁。
[25] 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甘肅秦漢簡牘集釋: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251頁;劉孝霞:《秦文字整理與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董蓮池教授),2013年,第186頁;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63頁;程少軒:《放馬灘簡式占古佚書研究》,中西書局,2018年,第123頁。
[26] 見程少軒:《放馬灘簡式占古佚書研究》,中西書局,2018年,第123、127頁。
[27] 以上看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325頁。
[28] 以上看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641頁。
[29] 參看蔡一峰:《出土文獻與上古音若干問題探研》,中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陳偉武教授),2018年6月,第63—70。
[30] 以上看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2526頁。
[31] 以上看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2530頁。
[32] 據此,我們還認為睡簡《日書》甲種《盜者》篇中的“?”其實是“顪”之異體,而“顪”又有異體作“噦”,相應的,“喙”就應該是“?”的異體,如此,“顪-?”“噦-喙”與“饖-餯”就都是平行關係。故《盜者》篇中的“頭?”當從方勇先生讀為“短喙”(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06—509頁)。詳見拙文《秦漢日書對讀札記》(待刊)。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1月1日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