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9 20:10

對于“召伯虎-琱生三器”的斷代與解讀筆記(20221207大雪)


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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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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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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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10 05:33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2-10 16:0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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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注:笔者并不专习古文字,专习者铜器历日断代,并专注于金文语言结构和古文字使用的逻辑。)

结论:

1、禮器-壺(余献婦氏以壶)對應(以琱生緆五尋壺兩)(名詞)2、禮器-璧、璜(獻伯氏則“報璧”)對應(報婦氏帛束璜)(名詞)3、禮器-璋、圭(“獻璋”對應“覲圭”)(參考“覲璋”、“覲圭”) (名詞)4、禮節-“獻”、“報”、“覲”(動詞)5、相对于受“獻”和受“覲”人,持圭人的地位高于持璋人的地位。6、人物:召伯虎(父伯氏[幽伯]、母召姜[幽姜])     琱生(父君氏[究仲類]、母婦氏[琱世婦])

總之:琱生“三器”銘文所敘述的都是祭祀和家族內部財產再分配的行為,   所述及的器物純為祭祀用的禮器,沒有饋贈禮品的舉動,更無賄賂之事。

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10 05:52

本帖最後由 秦伊人 於 2022-12-10 06: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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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者使用“觐”,
对死者使用“献”,
二者或应有别。其真实形态或可参考下图:


1、 “奉”或“献”的真实形态,如下图:
(笔者2018年拍摄于三星堆博物馆)



2、“觐见”的真实状态,如下图:
(来源于网上)






秦伊人 發表於 2022-12-1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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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论:


  对琱生器的解说,历时百余年。从孙诒让的《古籀余论》起,至裘錫圭2022年的《琱生三器銘文新解》,一直不能说清楚讲明白。


  其中有李学勤2007年的《琱生诸器铭文联读研究》已经指出是“祭祀”,这就否定了“送礼”;2009年徐义华的《新出土〈五年琱生尊〉与琱生器铭文试析》已经指出是“分配财产”,“是记录家族内部事务”,这就否定了“诉讼”。这二位学者的这两个观点已经指出了正确的解题方案,但是二人都没有走出来最关键的一步,指出正确的人物关系,徐义华认为“妇氏”与“幽姜”是一人,“君氏”与“幽伯”是一人;而李学勤还认为“妇氏”与召伯虎是夫妇。


  是祭祀,那么祭祀对象就是关键,“妇氏”是被祭祀的对象,“君氏”与“妇氏”是夫妻,同时也是被祭祀的对象,这是关键的解题思路。既然是祭祀活动不是一场诉讼,那么出现的相关器物就应该是“祭器”,而不是“礼品”。


  再就是“献”、“报”、“觐”的用法,在大的逻辑关系清楚之后,这些用法就可以解释清楚了。


  是谁谁说啦,大道理管着小道理,在这个“琱生诸器”的问题上,祭祀还是诉讼的问题是“大道理”,其他的是顺次可以解决的“小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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