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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松柏出土的西漢木牘(一)》獻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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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1 09: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3月31日,彭浩先生發表《讀松柏出土的西漢木牘(一)》一文,其中所做木牘釋文“丙令第九”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出西漢初年是如何向皇帝奉獻枇杷的。因為沒有見到圖版,私下懷疑“至”可能是量詞,“財”不是財物、錢財的“財”而應該是裁定的意思。居延漢簡中有類似“財”的用法。簡文是:E.P.T52:578  皆財置員醫吏 E.P.F22:70  建武三年四月丁巳朔辛巳領河西五郡大將軍張掖屬國都尉融移張掖居延都尉今為            都尉以下奉各如差司馬千人候倉長丞塞尉職閒都尉以便宜財予從史田吏如律令E.P.F22:574A教廿七日以候長素精進故財適五百束
發表於 2009-4-20 15:17 | 顯示全部樓層
頗值註意者還有嶽麓書院秦簡的一個“財”字:1104  官府及券書它不可封閉者,,令人謹守衛,須其官自請報,到,乃以從事。 ●十八“財”亦當讀為“裁”,意為剪裁。
發表於 2009-4-20 15: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過松柏木牘“令丙九”的“財”恐怕還是用作錢財講為妥,胡平生先生文(見本網09年4月4日文)已有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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