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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原创] 清華簡《五紀》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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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2-14 12:5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1“㯥(造)朿(蹟/跡/迹)唯荒”,“朿”讀“跡”最直接,“造蹟”近義,謂所到、所止、所經行之處。不過,“㯥”之釋法未定,如一些研究者提出的從“東”聲,則讀“踵”,亦與“跡”近義
發表於 2022-2-14 14:1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8—119幾次出現的與“歌”對舉的那個所謂“現”字,整理者讀爲“管”顯然不能成立(其字本不從“見”,且“現、見”與“管”上古主要元音不合、中古音開合口不一致,無相通之例)。此字應該分析爲從“玉”聲,讀爲樂曲之“曲”。秦文字中就有加注“玉”聲的“曲”字,《說文》“骫曲”之“曲”字作“㻃”。可證“玉”、“曲”音近。
發表於 2022-2-14 16:5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 “隹(唯)昔方又(有)港(洪)”
按:其中的所謂“港”的左旁應該是“共”字的繁構,這個字當徑釋爲“洪”,釋“港”再讀“洪”恐非。
發表於 2022-2-14 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紫竹道人 發表於 2022-2-14 14:15
簡118—119幾次出現的與“歌”對舉的那個所謂“現”字,整理者讀爲“管”顯然不能成立(其字本不從“見”, ...

那個所謂的“現”當是“㻿”字,它是用“玉”代替了“蜀”所從的“虫”,即从玉从蜀省。
 樓主| 發表於 2022-2-14 21:42 | 顯示全部樓層
紫竹道人 發表於 2022-2-14 14:15
簡118—119幾次出現的與“歌”對舉的那個所謂“現”字,整理者讀爲“管”顯然不能成立(其字本不從“見”, ...

所謂的“現”,我們認為實為“瑰”。上部乃從“鬼”,楚簡或戰國簡中,鬼作字頭時有此寫法。如郭店成之聞之5號簡中的“威”,上博魯邦大旱2號簡和上博季庚子問於孔子18號簡中的“鬼”,其上部所從,和《五紀》中所謂的“現”上部所從,完全一致,此字從玉,鬼聲,毫無疑問當釋“瑰”。
 樓主| 發表於 2022-2-14 22: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2-14 22:52 編輯
王寧 發表於 2022-2-14 16:51
簡1 “隹(唯)昔方又(有)港(洪)”
按:其中的所謂“港”的左旁應該是“共”字的繁構,這個字當徑釋爲 ...

此字右部所從與清華簡《繫年》93號簡中“巷(從邑從巷)”的右部所從完全一致。釋“港”無礙。其實,港還可音hòng,《廣韻》胡貢切,去送匣。《切韻·講韻》“港,水流。”(參《古音匯纂》1135頁)。明白此音義后,港也不必破讀為“洪”,港、中同樣為韻。辭意或謂昔日方國有水流“奮溢于上”,文從字順,也說得過去。
發表於 2022-2-15 10: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2-2-15 10:17 編輯
潘灯 發表於 2022-2-14 22:39
此字右部所從與清華簡《繫年》93號簡中“巷(從邑從巷)”的右部所從完全一致。釋“港”無礙。其實,港還 ...

此所謂的“港”的右旁,上面當是“共”字金文寫法所從的“廿”的變形,下面是從十從廾,此字也當是“共”字的或體,可參看善鼎、禹鼎上“共”字的寫法,是上為二“十”下從“廾”,故此字當是“共”字的繁構,並非是“巷”。《繫年》的“巷(绛)”字的左旁從邑,右旁當亦是“共”的繁構,則其構件與《說文》“䢽(巷)”篆文合,此亦可證明其左旁是“共”字之繁構,不得謂從“巷”。***
至於那個所謂的“現”字,我覺得當是從玉從蜀省,“玉”、“蜀”皆聲,可隸定為“㻿”,在讀法上我很讚成紫竹道人先生的看法,應該讀“曲”。

 樓主| 發表於 2022-2-15 13: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2-15 17:35 編輯
王寧 發表於 2022-2-15 10:07
此所謂的“港”的右旁,上面當是“共”字金文寫法所從的“廿”的變形,下面是從十從廾,此字也當是“共” ...

巷中有共,但您說的共字繁體似乎學界還沒有得到普遍認可,其右部是共是巷,還需進一步探討。
 樓主| 發表於 2022-2-16 12: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2-16 13:17 編輯
王寧 發表於 2022-2-15 10:07
此所謂的“港”的右旁,上面當是“共”字金文寫法所從的“廿”的變形,下面是從十從廾,此字也當是“共” ...

據悉,金文“巷”可作[共邑],也就是說,巷可省作共。遍查所有商周金文和簡書,不見一例共作“巷”字形。就算您說的上部從“廿”,但中間類似“巾”形總不能視而不見吧。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有看見一例“共”中間增“巾”形而成其繁體的字例,故您的解釋我們還是不敢茍同。當然,論壇都是表達個人觀點,每個人看問題和思考的角度不同,我們彼此也不必強求。
 樓主| 發表於 2022-2-17 00: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2-2-17 10:10 編輯

簡117,整理者闕釋,疑為“纕”之字,我們認為可徑釋“纕”。《五紀》簡2中有“纕”字,與此字很接近。清九《治政之道》簡43有“禳”字,其“襄”部中間即作一長橫,且右下從攴與又相關。據此對照,《五紀》簡117中所從,很可能就是“襄”的省變。“纕”或可讀“鑲”。其后上具下手之字,似可讀“舉”,古音中,具、舉音近。“融纕[具手]坸”,可否讀“融鑲舉鉤”?古有“鉤鑲”一詞,《廣韻》:“鉤鑲,兵器。”《釋名》:“鉤鑲,兩頭曰鉤,中央曰鑲。或椎鑲,或鉤引,用之之宜也。”若此,“融鑲舉鉤”,當理解成“融舉鉤鑲”,蓋合舉鉤鑲之意。辭后接言“秉句羊”,“句羊”也應為一種器具,是否還是指“鉤鑲”?在沒有充分證據之前,目前只能臆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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