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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研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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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19 1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研究概况    刘源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说明〗这篇文章写作较早,未能反映2004年下半年以来的一些研究成果,仅供读者参考。殷墟花园庄东地(以下简称花东)甲骨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于1991年10月发现的一批重要的商代史料。这批甲骨文出土于殷墟花东H3,又称为H3甲骨文。H3中共有甲骨1583片,其中有刻辞的689片(绝大部分是卜甲,卜骨只有5片),数量较大,是继1936年H127坑、1973年小屯南地之后甲骨文的第三次重大发现。花东甲骨文的占卜主体是“子”,而非“王”,故这批材料属于“非王卜辞”。经过10余年的揭取、拓、摹、照相、考释等整理研究工作,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完成《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以下简称《花东》)一书,现已出版(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这批材料的公布将在甲骨文字考释、甲骨文例、商代社会组织、贵族生活、宗教祭祀等多个方面对甲骨学殷商史的研究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目前,花东甲骨文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考古》1993年第6期《1991年安阳花园庄东地、南地发掘简报》(以下简称《简报》)公布4版刻辞卜甲、《考古学报》1999年第3期刘一曼与曹定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以下简称《选释》)一文公布23片花东有字甲骨为契机,学界开始讨论花东甲骨文中的若干问题。第二阶段,《花东》出版,公布全部花东甲骨文资料,学者们随即从多个角度进一步探讨其中各方面的问题。第一阶段的主要科研工作是发掘者与整理者承担的,其成果即《选释》。该文讨论了花东甲骨文的字体、文例、祭祀对象与祭名,指出花东甲骨文是“子卜辞”、子可能是羌甲之后,并考察了子的身分地位,将花东卜辞的时代锁定在武丁前期至武丁中期之间。其中部分内容曾以《论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子”》为题发表于《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3月)上。《简报》、《选释》先后公布4版、23版花东刻字甲骨后,甲骨学与商史领域的学者极为关注,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讨论,主要文章有李学勤《花园庄东地卜辞的“子”》(《河南博物院落成暨河南博物馆建馆70周年纪念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葛英会《读殷墟花园庄甲骨卜辞》(《殷都学刊》2000年第3期)、朱歧祥《〈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读后》(《中国文字》新26期)、又《论子组卜辞一些同版异文现象——由花园庄甲骨说起》(《古文字研究》第23辑)、又《论花园庄东地甲骨用词的特殊风格——以岁字句为例》(《古文字研究》第24辑)、刘源《花园庄卜辞中有关祭祀的两个问题》(《揖芬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5月)、常耀华与林欢《试论花园庄东地甲骨所见地名》(《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7月。以下简称《2004年论文集》。)、杨升南《殷墟花东H3卜辞“子”的主人是武丁太子孝己》(同上)。其中,杨升南先生在阅读《花东》全部材料后,又写了附记。第二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即《花东》前言。《花东》前言在《选释》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修订、补充,如将H3卜辞前辞的14种形式扩充为17种,完善《花园庄东地H3龟甲行款形式表》,把花东甲骨文的年代确定在武丁前期等等。《花东》刊布花东甲骨文全部材料,极大推动了相关研究,已发表的论文有朱凤瀚《读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出土的非王卜辞》(《2004年论文集》。又收入《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2版)、刘一曼与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H3的记事刻辞》(同上)、陈剑《说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丁”——附:释“速”》(《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4期)、李学勤《关于花园庄东地卜辞所谓“丁”的一点看法》(《故宫博物院院刊》20004年第5期)。此外,宋镇豪《从甲骨文考述商代的学校教育》(《2004年论文集》)、《商代的疾患医疗与卫生保健》(《历史研究》2004年第2期)也引用了花东卜辞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分析。以下,笔者将结合上述论著及自己阅读《花东》的体会择要谈谈目前殷墟花园庄东地H3甲骨文研究概况,重点放在于尚存争论的重要问题上。一、《花东》一书编纂体例上的一些优点与以往甲骨文著录书不同,《花东》全面著录H3有字甲骨的拓片、摹本、照片,做出释文,记录甲骨的相关数据、钻凿形态,并制作索引,体例完备。书中各号甲骨的拓片与摹本皆左右对照,又有局部照片可资参看,弥补了拓字可能不清、摹字可能有误的缺憾;所有摹本将卜兆、削刮痕迹一并原样摹出,最大限度地保存这批新材料蕴含的全部信息,使学者可以在甲骨文例等传统课题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极大地方便。笔者认为,《花东》一书优秀完备的编纂体例,定会在多方面促进学术界对花东甲骨文的深入探讨。对此,葛英会《大型甲骨学研究专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文物》2004年第9期)等书评已有中肯的评述。二、花东甲骨文的时代目前,学者一般认为花东甲骨文属于武丁时期,但究竟是武丁早期,还是武丁晚期,抑或是武丁早期和中期偏早,尚有三种意见。《花东》前言最后将花东甲骨文的时代定为武丁早期,其证据主要有二:(一)H3时代属殷墟文化一期晚段,即历史时期的武丁早期。(二)花东甲骨文中有关子戠、妇好等活动在武丁早中期人物的记载。这一看法存在的问题亦有二:(一)我们判断甲骨文的时代,除了考虑它所出地层的时代外,还要研究它本身及其内容,有时卜辞内容对说明其时代会起到重要作用。(二)《花东》前言提出“子戠”这个人物很可能出于对卜辞的误解,其中的“戠”字应是动词。这一点,陈剑博士已经在论文中指出。笔者亦有同感。陈剑的论文认为花东甲骨文的时代为武丁晚期,最多可推断其上限及于武丁中期。其主要证据是花东甲骨文中的“伐(征)卲方”卜辞,如“丁唯好令比伯戓伐卲”(《花东》237)、“唯丁自征卲”(《花东》449)。陈剑指出花东甲骨文存在这些卜辞,并将之与历组卜辞中的“伐刀(召)方”卜辞联系起来,是他的主要贡献。他据历组“伐刀(召)方”卜辞的时代推定花东甲骨文当属于武丁晚期。陈剑的论证较有力,但有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解释:(一)花东甲骨文中的“丁”是否即历组中的王。(二)历组卜辞的时代本身就存在早晚两说,我们现在究竟是要用花东卜辞来断定历组卜辞的时代,还是用历组卜辞断定花东卜辞的时代呢?看来,还要从卜辞内容出发,再做一些讨论。当然,陈说还面临着H3地层的检验。朱凤瀚先生则提出花东H3卜辞的时代当定在武丁时期早期至中期偏早这一时段内。他的这一看法也主要基于如下两点:(一)H3所出陶器属于殷墟一期晚段。(二)花东卜辞中出现的人物如妇好、丁、伯戓(朱先生认为即沚戓)等也见師组、宾组、历组一类、子组卜辞。朱先生注意到甲骨学上的武丁时代分得较细,有早、中、晚三期,所谓武丁中期即殷墟文化一、二期之际,故考古学上的殷墟文化一期亦相当于甲骨学上的武丁早期与中期偏早。此说虽认为与花东卜辞时代相近的宾组、历组一类、子组卜辞主要存在于武丁中晚期,少数延伸至祖庚时期,却未专门说明为何不将花东卜辞的时代下限放至武丁晚期,这是值得进一步讨论之处。三、子的身份花东卜辞的占卜主体是“子”,故学者们对子究系何人及其身份地位很感兴趣,现已提出如下几说。李学勤先生在《花园庄东地卜辞的“子”》一文提出花园庄东地H3卜辞的“子”可推定为朝中大臣,其内涵较爵称的“子”要更广泛一些。该文还着重指出H3甲骨的意义在于再一次证实了非王卜辞的存在。《花东》前言认为子是族长,可能是羌甲(沃甲)之后这一支的宗子,且为朝中重臣。《花东》前言指出子地位高、权力大这一点,基本成为学界共识,笔者不详述。但子是否羌甲之后,学界尚有不同意见,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前言的主要证据是:子所祭先公远祖只有上甲、大乙、大甲、小甲四人(笔者按:上甲可疑),次数少;祭祀近祖较为频繁,又特别重视祖乙、祖甲,而祖乙以下名甲的先王只有羌甲一人,故子很可能是祖乙子羌甲之后。此说可进一步讨论之处在于以下几点:(一)花东甲骨文中的诸祖,除祖甲、祖乙外,还有祖辛、祖庚、祖丙、祖丁、祖戊等,他们不一定都能容纳到先王系统中,如祖戊、祖丙即难与先王对应。同理,花东甲骨文中诸妣是否都能与先王之配对应,也是存在疑问的。商人惯用日名,且亲属称谓中存在多祖、多父,故上述诸祖也许属于子自己的一套祭祀系统。这一点,刘源的论文已经指出。(二)即使将诸祖与先王对应,也不能仅局限在直系的范围内,若考虑到旁系,祖甲也可能是阳甲。(三)从花东卜辞自身看,凡祖甲、祖乙在同一旬受祭时,祖甲必排在祖乙前一日(如《花东》228、237等版),说明子的家族谱系中祖甲排在祖乙之前。若指定祖甲为羌甲,则与这一现象发生矛盾。这一点,刘源亦已指出。(四)花东卜辞中常见同时祭祀祖甲、祖乙、妣庚三人,如“禦自祖甲、祖乙至妣庚”(《花东》149)、岁祖甲岁祖乙岁妣庚(《花东》480、487),三者的排列顺序亦不支持祖甲羌甲说。这一点,朱凤瀚、杨升南先生都已注意到了。杨升南先生提出子就是武丁子孝己,其证据主要有如下几点。(一)子有很大的权势,与妇好等重要人物来往密切,经济实力强,如祭祀妣庚曾卜用105头牛。(二)未见子祭祀父的记录,说明其父尚在世,即武丁。(三)花东卜辞常见祖甲、祖乙、妣庚一同受祭,从祭祀次序看他们当是阳甲、小乙与小乙配妣庚。笔者认为将花东卜辞中的子指认为孝己(祖己)的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如花东卜辞中确实未见“父丁”的称谓,而其中“母戊”可能即武丁配妣戊;又如花东卜辞显示子多病,也与祖己早死吻合(此点为宋镇豪先生在本室讨论会上提出)。但这种观点也面临着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死者称日名是殷人普遍的习俗,花东卜辞中所见亲属称谓是否能与先王、先妣系统完全对应得上?如上所述,祖戊、祖丙即无法与先王对应。且从绝大多数场合看,花东卜辞中妇好还在世,何以妣戊反倒已经殁世?因此,此说也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朱凤瀚先生认为学术界现已公认花东卜辞中的子是商人贵族家庭内宗子之称,他据(一)花东卜辞卜祭上甲、大甲、大乙,(二)子与妇好关系,特别是“子以妇好”(《花东》37),(三)甲桥刻辞上记载的入贡者有商人强族等理由推断花东卜辞中的子在出身于王族的贵族中地位甚高,其行辈不低于时王武丁,是武丁较远亲的从父或从兄弟辈,且均应为再从或再从以上。朱先生不认为子是武丁之子,他指出,花东卜辞中的子所率领的家族有较大规模与较强实力,刚从王族分化出来另立族氏的时王之子似难达到。此外,朱先生还通过比较花东卜辞与子组卜辞中祭祀对象,发现二者皆祭祖乙、母戊、兄丁,区别唯有花东卜辞极少见祭父的记录,他考虑到二者的时代有先后承接关系,提出二组卜辞中的子有较近的亲属关系。四、丁是何人花东卜辞中经常出现“丁”这个人物,目前很多学者都认为他的地位在子与妇好之上,《花东》释文即持此论。其例证如《花东》286说“妇好告子于丁”,又如上引“丁唯子令比伯戓伐卲”等材料,此不烦引。丁的这种特殊地位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相关讨论成为近期花东卜辞研究的一个热点。朱凤瀚先生据《花东》56子卜禦丁于祖庚、祖辛,《花东》480“丁弗宾祖乙”等材料论证子、丁、与子组卜辞的占卜主体贵族三人所在家庭为一个宗亲集团内的三个分支,并提出祖庚、祖辛、祖乙皆是子与丁的共祖,不过祖庚、祖辛是与子关系稍远的旁系先人,而祖乙是丁的旁系先人。朱先生还认为丁在商王朝内担任重要职务,相对于子、妇好、沚戓来说,是上一级贵族。陈剑博士注意到花东卜辞中有“丁唯子令比伯戓伐卲”、“丁唯好令比伯戓伐卲”、“丁自征卲”等内容,并最先将它们与历组卜辞中的“王征刀方”、“王比沚戓伐召方”等内容联系起来,遂得出丁即武丁的结论。但对于花东卜辞为什么以日名“丁”来指称商王武丁,陈剑觉得“确实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并未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笔者认为,陈剑提出丁即武丁,涉及到了花东卜辞研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诚如他自己所言,丁的身份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乃至各条卜辞中的丁是生者还是死人尚待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将花东卜辞中的丁遽定为商王武丁似乎为时过早。众所周知,在殷墟卜辞中,商王一般直接称为“王”,花东卜辞中也有“王”(《花东》420、480),从这一点上看,似无称王为丁的必要。此外,伯戓是否就一定是沚戓?卲与刀方、召方是否完全一致?在坚持历组晚期说的学者看来,还都是有待商榷的问题。陈剑的论文发表后,李学勤先生也在同一刊物上发表了对丁的看法。他的意见是花东卜辞中的这个字其实是与干支的“丁”同形而音义不同的字,其本来的字形是一个圆圈,是“璧”字的初文,在花东卜辞中读作“辟”,是对王的称谓。这个看法很富有启发性,但正如李先生所说,还希望有更多的材料来证实。目前,可进一步讨论处有几点。(一)花东卜辞中有“王”字(见上文),为何又要辟字来称呼商王呢?(二)花东卜辞中有“璧”字,象形,或从辛(《花东》180、490),其字形与作方形的丁有区别。(三)花东卜辞中的丁,身份较为复杂,如《花东》349云“子梦丁,无祸?”、“子有鬼梦,无祸?”,将梦丁与鬼梦联系,似难将其中的丁理解为辟(君)。总之,经过上述诸位学者的研究,我们对花东卜辞中的丁的认识,是大大前进了。最典型的一点即注意到用作人名的丁与干支的丁在字形上略有区别,较为方正。但目前学者还未对涉及丁的花东卜辞在释读方面取得共识,且未逐条梳理,仅从字面上看,丁的身份较为复杂,还不能丁全部理解为武丁或辟(商王)。笔者认为只有逐一释读、分析各条相关卜辞,并对王卜辞与其他非王卜辞中的丁做一全面考察后,我们才能对丁系何人做出接近事实的结论。五、祭祀花东H3卜辞与从前发现的殷墟卜辞一样,其内容仍以祭祀为主,对我们研究殷人的祭祀礼仪、用牲制度、鬼神崇拜等课题都很有裨益。《选释》、《花东》释文,还有葛英会、朱凤瀚先生对花东卜辞中所见祭祀的特点都有阐述,笔者也曾据《选释》公布的材料对这一问题略有涉猎,现在综合诸说并参以己见把这方面的研究情况缕述于下。花东H3卜辞中所见祭祀以禳祓之祭居多,即以“禦”为目的的祭祀常见。这一现象是武丁时代的特色,当时既认为疾病由死者作祟引起,遂以祭祀手段实现祓除不祥与灾祸的愿望。(请参考宋镇豪《商代的疾患医疗与卫生保健》及拙作《从祭祀角度看殷商时期的祖先观念》,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中华书局,2001年)这里略举数例来说明。《花东》149云“丁未卜,其禦自祖甲、祖乙至妣庚……”,笔者猜测,子经常祭祀祖甲、祖乙、妣庚三位先人,可能就如此条卜辞反映的情况一样,包含着禳祓的动机。《花东》352云“丙申夕卜,子有鬼梦,福于妣庚?”,《花东》247云“癸亥卜,弜禦子口疾,告妣庚曰:□告?”,《花东》163云“庚午卜,在□,禦子齿于妣庚□牢、黧牝、白豕?”,则都明确地记载所要祓除的灾祸具体是鬼梦、口疾、齿疾等事项。花东H3卜辞所见祭祀礼仪的特点。(一)常见“岁”牲。(二)常见子祝。除子亲自祝告外,还有另一人祝告(见《花东》323等版,为省造字之烦,这里略去原字形)。朱凤瀚先生指出后者可能是干支中“子”的异体,这一看法是很值得重视的,笔者亦有同感。(三)常见献酒。“又(侑)鬯”、“福”屡见。(四)常见奉献粮食。“又皀”、从米从豆的“登”字屡见。(五)祭祀地点明确,常见者在六个以上,每与卜祭之后,在卜辞末尾刻上“才某(地)”。为省造字之烦,具体地名这里就不枚举了。(六)禦祭妣庚常去“澫”地,如《花东》247、352云“己丑,岁妣庚牝一,子往于澫禦?”(七)祭祀时间较为明确,除常见暮、夕外,还有日出(《花东》246)。(九)卜祭时特别注重牺牲的雄雌与毛色,豕牲种类划分甚细。这一点笔者下文还要详谈。花东卜辞所见祭祀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卜祭是特别注重牺牲的性别,且针对不同种类的牺牲常用相对固定的毛色,还有就是豕牲的种类划分得较为细致,这既能反映商人祭祀的普遍习俗,似也可看作子所在家族的独特传统。以下分三点略加阐述。(一)从前,有关祭祀内容的殷墟卜辞中常见标明性别的牺牲,甲骨学者对雄、雌牺牲是否各自有专门用途较有兴趣,但限于材料,未能深入了解其中的规律。笔者亦曾注意到,为祈求生育而祭祀先妣时常指明牺牲的性别,遂按照傅雷泽的“交感巫术”理论猜测商人强调牺牲性别可能与生育事有关。但据花东卜辞材料,子所主持祭祀仪式中,不论祭祀对象为男为女、为祖为妣,且不论是否有关生育事,皆卜牲之雄雌。由此看来,商人举行祭祀选用牺牲时,也有重视其性别的风俗,故不惮烦复,卜其雄雌,并不专限于祈求生育之祭。花东甲骨文中,除牛、羊、豕等常见字各有从“土”、“匕”两个标注性别的指示符号而构成描述雄雌牺牲的字外,还有从彘从土的字(按:彘原篆作一斜线贯穿豕身之形,与从矢的豕字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字,为省描画之烦,暂释为彘。),从廌从匕的字。此外,从宀从羊表示圈养羊的字,在花东甲骨文中也出现从土的(《花东》354),这进一步说明从宀从羊的字不可释为文献中羊豕组成的所谓“少牢”,或作他解。(二)花东甲骨文中表示豕牲种类的字较多,计有豕、豭、豖、彘,从土、匕者,从彘从土者等。其中最为奇特的是在豕腹部加划一圆圈的字,这个字与从豕从匕表示母豕的字曾同出于一辞中(《花东》215),《花东》释文训为产过仔的母猪(第1645页),但未做论证。笔者认为此字似应释“膚”(肤),证据有两条。一是甲骨文中多用圆圈指示身体某一部位,如“肘”用圆圈在“厷”上加以指示,“尻”用圆圈在“人”在加以指示等等,推想豕腹部的圆圈亦是指示该部位。二是据《仪礼·少牢》《特牲》及郑玄、胡培翚注,豕牲腹胁部称膚,是猪身上肥美的部分,要单独割取献于尸。笔者猜测,小篆膚字从虍,与花东甲骨文不符,乃后世字形讹变所致。若笔者的看法不错的话,则甲骨文中从豕表示豕牲的字未必都要训为全豕,也有可能仅表示豕的某一部位。近年偃师商城宫城祭祀区的发现即已说明商人有祭祀时分割豕牲的风俗。总之,花东甲骨文材料进一步反映了商人对猪的种类已有精细划分,并从侧面揭示出猪在商人经济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因此,近出济南大辛庄商代卜辞中出现以四豕祭祀四母的内容,并非偶然。(三)花东卜辞中所见牺牲毛色与此前著录公布的殷墟卜辞材料中牲色相比较,显得十分整齐。这主要表现为,豕牲基本用白色,如白豭、白豕、白膚之类;牛牲基本用黑色(黑字从于省吾先生释),如黑牡、黑牝之类。朱凤瀚先生已发现此种现象,认为是子所在家族的独特礼俗。此外,花东卜辞中常见的廌牲,基本用幽色,也十分明显(请参看《花东》149、237)。在花东甲骨文材料披露之前,学者对商人祭祀所用牲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是否“尚白”这一问题上,赞成者无完全之把握,反对者则全盘否定。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商人对豕、牛、廌等牺牲毛色的选择并不相同。其中豕尚白色尤其值得重视,以前的材料亦可见商人祭祀大示用白豭,其规格甚至在牛之上,即可能与此有关。除以上几点以外,花东卜辞中出现的“吉牛”也是很有意味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六、子的活动花东H3卜辞较为集中和详细地记载了其占卜主体贵族子的各项活动,除去他与丁、妇好之间的交往之外,还有以下一些事项。(一)祭祀。如常见“子祝”,又见“子舞”(《花东》474)。(二)田猎。(三)子接受教育。如“子入学”(《花东》450)、“子射”(《花东》467)、“子其学商”(《花东》487)等。宋镇豪先生即利用这方面的资料对商代学校教育进行了考察。(四)子患多种疾病并经常举行禳祓疾病的祭祀。花东卜辞显示,子患有口疾、齿疾、首疾、耳鸣、腹疾等多种疾病。他对付这些病痛的主要手段即为祭祀死去的先人,如《花东》247“禦子口疾于妣庚”,《花东》240“子腹疾,弜禦?”,《花东》163“禦子齿于妣庚”,《花东》395卜告子齿疾于母戊,《花东》304因子首疾而祭卜妣庚,其例甚多。子并为其下属或家族成员的疾病而举行祭祀,如《花东》226“庚申禦微眔(目)癸子”,即是为祓除微的目疾而祭祀子癸。(五)子梦。如《花东》349载子有鬼梦,子梦丁。鬼梦被视为不祥,事后仍要以祭祀来祓除,如《花东》352“丙申夕卜,子有鬼梦,福于妣庚?”总之,花东卜辞对子的活动记载之详尽,是从前的非王卜辞中所未见的,为我们认识当时的贵族的政治、社会、宗教生活及贵族家族形态提供了很好的感性素材。七、子的臣属花东H3卜辞中记载有子的多类臣僚,如“多臣”、“多尹”、“多宁”、“多禦正”、“又事(有司)”等,朱凤瀚先生已对这些人的身份及他们与子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他从(一)是否参加子主持的对先人的祭祀,(二)子是否关心其休咎,(三)子是否令他们见礼于丁、妇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多尹可能子所在家族各小宗分支家族族长;多臣是子的近亲成员、具有贵族身份;多宁也很可能子之家族成员。朱先生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花东卜辞反映出商代存在家臣制度,但子与其家臣具有较近的亲属关系,又与周代的家臣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可见,花东卜辞中有关子之臣属的记载,有助于学者进一步探讨商代职官制度、贵族家族结构及家族运作机制等课题。八、子与妇好的关系花东H3卜辞中的“帚(妇)”字,有下部从“王”的(《花东》218),“婦”字中“帚”也有从王的,如《花东》331。从卜辞内容来看,妇地位较高,常与丁相提并论,如《花东》331“辛卜,妇曰:子?丁曰:子其有疾?允其有。”又如《花东》211“子其告行于妇”、“弜告行于丁”,而丁与妇好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故妇极可能是妇好。笔者认为《花东》211“告行于妇”与《花东》215“子其以羌□册于妇”、《花东》218“其匄黍于妇”等卜辞中的妇都似表现为祭祀对象,这说明花东卜辞中妇(妇好)是生者还是死者,也是可以讨论的。子与妇好的地位孰高孰低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从大部分花东卜辞来看,子与妇好的地位不易区分高下,如丁既可令子伐卲,又可令妇好伐卲。朱凤瀚先生认为《花东》37“子以妇好入于□”反映子的地位尚在妇好之上,这一意见牵涉到子与时王及其配偶的相对关系,是很值得学者进一步讨论的。九、花东卜辞的行款对于每一批新出土的甲骨文材料而言,其文例之考察都是基础和首要的工作,这种工作的重要性在于:(一)甲骨文例代表这批材料的时代、类型、性质,对于开展不同出土地点材料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二)甲骨文例有助于学者进一步揭示商人的占卜制度。(三)方便学者释读甲骨文并从事各种专题研究。花东甲骨文的发掘者和整理者对这批甲骨文的文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选释》、《花东》前言都反映了这方面的成果。《花东》前言最终将花东卜辞的文例总结为前辞多样化、常见占辞、用辞使用极普遍、行款复杂,是客观正确的。笔者在此想对花东卜辞行款的研究提出一点补充。《花东》前言将花东卜甲上的卜辞排列形式总结为17种,并制成《花园庄东地H3龟甲行款形式表》,概括全面,便于浏览。但前言未较好地解释造成花东卜辞行款复杂的原因,其提出的“不大规范,可能是时代较早的反映”的说法值得商榷。花东卜辞的行款实际是有较明显的规律可循的,即卜辞基本守兆,一般从卜兆上方由内向外契刻,至兆干后,沿兆干外侧下行,表现为左行或右行而下。因卜甲上千里线两侧卜兆皆卜枝向内,也可将上述行款方式概括为外行而下。这种行款可称为花东卜辞行款的基本形式。造成花东卜辞行款复杂的因素主要有:(一)卜辞字数之多寡,(二)一版上卜辞条数之多寡,(三)卜甲上能刻字的地方之大小。举例说,若卜辞字数少,未至兆干即至,行款就表现为卜兆上外行的横线;若字数多,至兆干下方仍不能刻完,就屈折向内,行款就表现为半包围着卜兆的先外行再下行再内行的匚形和反匚形;有时由于可刻字的地方有限,或为了不与无关的卜兆发生联系,卜辞刻到兆干下方后也会外行,就表现为先外行再下行再外行的形式。由于卜辞行款与卜兆密切结合,卜辞也按着会一组多个卜兆的排列形状契刻,就形成外行再下行再外形再下形再内行这样复杂的行款。当然,花东卜辞也有不从卜兆上方开始刻写,径沿兆干外侧下行的;也有一开始就内行,与一般方向相背的,这些行款可能是为了更好体现卜辞与卜兆的联系,或因混同对贞卜辞行款,或因一版上卜辞条数较多致误,也并非是随手胡乱刻的。关于花东卜辞的行款问题,笔者撰写了一篇小文,这里就不赘述了。以上从九个方面对花东H3甲骨文目前研究的情况做了简要的概述,主要是结合学者们多有异议之处来谈的,没有涉及的问题还有不少,有的问题也未铺开介绍。像花东甲骨文字体特点、地名及相关历史地理等问题也是十分重要。总之,从花东甲骨文发现之日起,学术界就对它抱着极热切的关注;待到它少量公布直至完全公布后,学者立刻多方面地进行讨论,形成殷墟甲骨文和商史研究的新热点。花东甲骨文的研究已经丰富了我们对殷墟甲骨文和商代社会的认识,而相关的争论会进一步完善、扩展、修正这些新的知识。希望学术界更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花东甲骨文的研究,形成更多更好的成果。(原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2期,责任编辑:王和) 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xkdt/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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