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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出銘文校釋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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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1 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乐磬,其中磬字原释为室,当释为磬。原铭见于张龙海《齐国古城内发现一件带铭文石磬》《文物》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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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3-11 11:45 | 顯示全部樓層

《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6发掘简报》所見銘文

玉戚、鬲、簋、甗皆見于《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6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1期。玉戚銘(圖一三)  原釋為“小臣奚囗”。第三字從爪從三絲,字可參見裘錫圭《戰國璽印文字考釋三篇》(古文字研究第10輯第91頁)的分析,裘文引丁山意見釋為攣。第四字從倒止,從虫,應即裘錫圭《釋害》(《古文字論集》第11頁)中所謂倒“害”字,在銘文中用作人名。 鬲銘。  內(芮)大子白作爲萬年寶鬲,子子孫孫永保用享。按:芮大子白与芮伯万异,芮伯万見于《左傳》桓公三年“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簋銘:中(仲)姜作為桓公蒸簋。仲姜應异于上引《左傳》桓公三年之芮姜,此為芮大子白之母。桓從雙人旁從皿,亘聲。桓公,原釋爲“芮公”,當誤。銘文中的桓公,疑指芮桓公,与《左傳》桓公三年的芮姜之夫异。 存以待考。甗銘:中(仲)姜作為桓公蒸。 未見甗字。
發表於 2008-7-1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玉戚de 第4字我释为\"蚩\".早给他们<文物>发过电子信息了.
發表於 2008-7-1 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石磬铭文为:乐室即放置于乐室的石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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