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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鹽鐵論校注》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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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7 22: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讀《鹽鐵論校注》筆記 (《新編諸子集成》,1992年7月第1版,2010年1月重印,中華書局)


一、誤例:

1.校勘:

A 第209頁地廣第十六:必將以貌舉人,以才進士,則太公終身鼓刀,寧戚不離飯牛也。
第218頁 校注[五一]:張之象本、沈延銓本、金蟠本“甯”上有“而”字。

今按:由校注可知,“寧”當是“甯”字之訛。本段后文“臨財茍得”、“并財以聚”之“財”皆作“財”,此句“才”或爲“財”之訛。檢文淵閣四庫全書收張之象注本三字與上同,《校注》以張敦仁覆刻本爲底本,此二本“才”字或皆訛。


B 第266頁 校注[六四]:《漢書·賈山傳》:“是以道諛媮合茍容。”師古曰:“‘通’讀曰‘導’,導引主意於邪也。”

今按:“通”爲“道”之訛。


C 第285頁 訟賢第二十二:夫公族不正則法令不行,肱肱不正則姦邪興起。

今按:“肱肱”爲“股肱”之訛。文淵閣四庫全書張之象注本作“股肱”。


D 第338頁 校注[一五]:劉劭《人物志·九徵》:一全之謂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

今按:“全”爲“至”之訛。


E 第373頁 校注[八四]:《禮記·儒行》:“衣逢掖之衣。”鄭注:“逢,猶大也,大掖之衣,大袂褌衣也。”

今按:“褌”爲“襌”之訛。


F 第373頁 校注[八七]:“羝襥皮䙏”原作“樸羝皮傅”,意不可通。……《潛夫論·浮侈篇》:“碎刺縫紩,作爲笥囊裙䙏衣被。”

今按:《潛夫論·浮侈篇》:“碎刺縫紩,作爲笥囊。裙䙏衣被,費繒百縑,用功十倍。”《校注》意在釋“䙏”,引“裙䙏衣被,費繒百縑,用功十倍”即可。


G第605頁 大論:當此之時,順風承意之土如編,口張而不歙……

今按:“土”爲“士”之訛。



2.斷句、標點:

A 第61頁 校注[二一]:詩曰: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

今按:當改作:詩曰:「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  


B 第98頁 校注:文學認爲。秦之亡天下,由於鞅之變法;大夫則以爲秦之亡天下,由於鞅之變法。

今按:“文學認爲”之后句號當刪。


C 第162頁:羣臣所宣明王之德,安宇內者,未得其紀,故問諸生。

今按:第一個逗號當改作頓號。


D 第171頁:文學曰:“古者,制地足以養民,民足以承其上。千乘之國,百里之地,公侯伯子男,各充其求贍其欲。”

今按:“各充其求贍其欲”或以頓號斷作:“各充其求、贍其欲。”

E 第178頁:今大夫君修太公、桓,管之術,總一鹽、鐵,通山川之利而萬物殖。

今按:“桓,管之術”逗號當刪。


F 第226頁 校注[三三]:器案、國語越語:「觥飯不及壺飧。」說文人部「侊』下引作「侊飯不及一食」,「壺」錯成「一」,與此情況正同。
今按:“器案”後頓號當作冒號。“「侊』”當作“「侊」”。


G第353頁:古者瓦棺容尸,木板堲周,足以收形骸,藏髮齒而已。

今按:“足以收形骸”後似應作頓號。“收形骸、藏髮齒”二者并列。“足以……而已”用例可參《孟子·盡心下》:其为人也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则足以杀其躯而已矣。


H 第353頁:今俗因人之喪以求酒肉,幸與小坐而責辨,歌舞俳優,連笑伎戲。

今按:此句似當斷作“今俗因人之喪以求酒肉,幸與小坐而責辨歌舞俳優、連笑伎戲。”


I 第402頁:校注[三]: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車一乘,及墓而反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晏子焉知禮?”

今按:“及墓而反國君七個”不當連讀。“及墓而反”后當標分號。


J 第414頁:大夫曰:「然。爲醫以拙矣,又多求謝。爲吏旣多不良矣,又侵漁百姓。長吏厲諸小吏,小吏厲諸百姓。故不患擇之不熟,而患求之與得異也;不患其不足也,患其貪而無厭也。

今按:句末脫“」”。


K 第422頁:今曰施惠悅爾,行刑不樂;則是閔無行之人,而養惰奢之民也。

今按:句中分號前后爲順接關系而非并列關系,“行刑不樂”後當作逗號。


L 第526頁:趙結飛狐、句注、孟門,以存邢代。

今按:“邢”“代”之間當加頓號。


M 第537頁:言以道德爲城,以仁義爲郭,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

今按:“莫之敢入”后句號當作逗號。


N 第542頁:春秋曰:桓公之與戎、狄、驅之爾。

今按:“狄”后頓號當作逗號。


O 第546頁:校注[七]:王僧達《贈答詩》“衿”作“襟。”

今按:句號當放于引號之后。



3.注釋編號:

A 第28頁第二段第五行,“[二六]”當爲“[二八]”之誤。

B 第32頁,“[二七]”當爲“[一七]”之誤。

C 第239頁,“[五二] ”當爲“[六二]”之誤。

D 第355頁第三段:“[二五七]”當爲“[二四七]”之誤。

E 第355頁第四段:“[二四二]”當爲“[二五二]”之誤。

F 第433頁“[三〇]”當爲“[二〇]”之誤。此注末尾“說詳下注[三七]”,“[三七]”當爲“[三九]”之誤。



二、札記:


(一)
通有第三(第43頁):故利在自惜,不在勢居街衢;富在儉力趣時,不在歲司羽鳩也。
校釋[二五](第49頁):器案:“羽鳩”就是“扈鳩”。《周禮·考工記》鄭玄注:“‘羽’讀爲‘扈’。”是“羽”、“扈”古通用。《左傳·昭公十七年》:“祝鳩氏,司徒也……”杜預注:“鳩,聚也。治民上聚,故以鳩爲名。扈,止也。止民使不淫放。”


今按:通有篇,大夫與文學就商業在國家經濟中的作用展開論戰。大夫認爲“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之衝,跨街衢之路也。”進而指出“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也。”文學則認爲國家的經濟狀況取決于當地的物產及民風,指出“故利在自惜,不在勢居街衢;富在儉力趣時,不在歲司羽鳩也。”此句“司”或可讀爲“伺”。“歲司”,亦見于《淮南子·天文訓》:“有其歲司也”。王引之云《太平御覽》引作“其爲歲伺也”,認爲“爲歲司者,爲歲候豐兇也”。[1]鳩,依杜注;羽或亦爲“聚”意。《廣韻》:“羽,聚也。”“歲司羽鳩”與“儉力趣時(務本)”相對,指候歲之豐兇聚市(行末)。



(二)
散不足二十九(第349頁):鮮羔䍮,幾胎肩,皮黄口。
校釋[二〇](第359頁):張(敦仁)云:……幾,刲也。……《周禮》又作“刉”。……皮,剝也。……鮮者,《月令》:“天子乃鮮羔。”鄭注改“鮮”作“獻”,當時禮家或如字說之也。《列子·湯問》:“其長子生,則鮮而食之。”義略相近。……器案:《月令》“鮮羔”,蔡邕《月令問答》引作“獻羔”,《呂氏春秋·二月紀》作“獻羔”,《周禮·天官》同。“鮮”、“獻”古通。……《史記·孔子世家》:“刳胎殺夭。”即此“幾胎肩”之意。
校釋[二一](第360頁):器案:皮謂食其皮,張以剝釋之,未達一間。  

今按:“鮮”或如字讀,《尚书大传》郑玄注:“鲜,杀也。”;“幾”從張說讀爲“刉”;“皮”從張說釋“剝皮”爲宜;三字此處互文,皆爲“宰殺”之意。



(三)
散不足二十九(第350頁):及其後,則絲裏枲表,直領無褘,袍合不緣。夫羅紈文繡者,人君后妃之服也。
校釋[五五](第368頁):《爾雅·釋器》:“婦人之褘謂之縭,縭,緌也。”郭注:“褘邪交落帶繫於體,因名爲褘。緌,繫也。”《詩·豳風·東山》:“親結其褵。”毛傳:“褵,婦人之褘也。”《文選·思玄賦》:“在男曰褘,在女曰褵。”《漢書·景十三王傳》:“時愛爲去刺方領繡。”晉灼曰:“今之婦人直領也,繡爲方領,上刺作黼黻文。王莽傳曰:‘有人著赤繢方領。’方領,上服也。”器案:《釋名·釋衣服》:“直領,邪直而交下,亦如丈夫胞袍方也。”則男女上服,具爲直領,今所見出土文物,正復如此。

今按:此句中,“合”或可讀爲“袷”,《禮記·深衣》“曲袷如矩以應方”鄭玄注:“袷,交領也。古者方領,如今小兒衣領。”钱玄《三礼名物通释·衣服·衣裳》:“襟有二式:一曰交領,亦稱袷,今稱旁襟;一曰直領,今稱對襟。”此句或前以“直領”與“袍袷”相對,涵蓋衣服之襟式;后以“無褘”、“不緣”互文,《周礼》郑注:“褘衣,畫翬者”。二句實指庶人衣袍襟領處沒有繡繪或緄邊,文意正可承接下句“夫羅紈文繡者,人君后妃之服也”。校釋後解“方領”所引《漢書·景十三王傳》例恰可做此說旁證。



(四)
散不足二十九(第350頁):古者,鹿裘皮冒,蹄足不去。及其後,大夫士狐貉縫腋,羔麑豹袪。庶人則毛絝衳彤,羝襥皮䙏。今富者鼲鼯,狐白鳧翁。中者罽衣金縷,燕䶅代黄。
校注[八四](第373頁):“縫腋”,疑當作“逢掖”,《禮記·儒行》:“衣逢掖之衣。”鄭注:“逢,猶大也,大掖之衣,大袂(褌)禪衣也。”《荀子·儒效篇》:“逢衣淺帶。”楊注:“逢,大也。”說略本楊樹達。謝孝蘋曰:按《史記·商君列傳》:“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劉向《新序》:“簡子曰:昔者吾友周舍有言曰:百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狐貉腋下之裘,最爲輕暖。狐貉縫腋,謂縫制狐貉之腋裘以爲衣。楊說似欠允。(文史第十七期)
校注[八五](第373頁):“羔麑豹袪”義不可通,疑當作“羔裘豹袪”,這句話見於《詩經·唐風·羔裘》。那篇詩還有“羔裘豹襃”句,《鄭風·羔裘》、《禮記·玉藻》也都有“羔裘豹飾”句,並作“羔裘”,是很好的例證。又《左傳·昭公十二年》:“翠被豹舄。”俱謂以豹皮作服飾耳。

今按:《散不足》篇行文依時間順序自“古者……”而“及其後……”至“今……”,所記物品價值亦應按時間順序由賤至貴,以諷世風日奢。“狐貉縫腋”,校注所引謝孝蘋先生說或以爲 “縫制狐貉之腋裘以爲衣”,其意與“今富者鼲鼯,狐白鳧翁”之狐白相當,已爲至奢之物,如此則與通篇“隨時日奢”的文例不符;楊樹達先生解“縫腋”爲“逢掖”即“大掖之衣”,則“狐貉縫腋”似有兩解:一解“狐貉”、“縫腋”并稱分指狐貉之裘與大掖之衣,而本段所論皆爲皮衣裘服,而“逢掖”爲襌衣,此說不妥;一解“狐貉”修飾“縫腋”,即“縫制狐貉之裘以爲逢掖”,而所謂“逢掖”皆對襌衣而言,未聞裘制大掖之衣。校注[八五]認爲“羔麑豹袪”當作“羔裘豹袪”,是正確的。祛,指袖口。《诗·郑风·遵大路》:“遵大路兮,摻執子之袪兮。”孔颖达疏:“《喪服》云:‘袂屬幅,袪尺二寸。’則袂是袪之本,袪爲袂之末。《唐風·羔裘》傳云:‘袪,袂末。’則袂、袪不同。”“羔裘豹袪”指以豹皮作爲袖口的羔裘。《诗·唐风·羔裘》郑玄笺:“羔裘豹袪,在位卿大夫之服也。”受到“羔裘豹袪”的啟發,我們認爲“狐貉縫腋”之“縫”或可讀爲“縫掖”。“縫”指用針綫連輟,“掖”承“逢掖”之意,指衣袖。“狐貉縫腋”即縫狐貉之皮作爲袖口的皮裘,恰可與前文“羔裘豹袪”相對應,二者都是以較好的皮革作爲一般裘衣的袖口裝飾,其價值自然不及後文所述之“鼲鼯”、“狐白”、“鳧翁”這些整衣以高級皮裘制成的衣服。



[1] 參看何寧撰《淮南子集釋》,第283頁,中華書局,1998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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