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1“共氒事”可讀爲“恭氒事”,簡3“共民毋淫”,可讀爲“恭民毋淫”。又,《廼命二》簡1“共民毋淫”、簡7“不共公事”、簡13“不共命”之“共”亦讀爲“恭”好。
簡4“吾少探氒使事從內,而旨視汝從外。”“旨”應讀爲“稽”,“稽”和“視”都有考察的意思。
簡7“樹言倉辭”又見《廼命二》簡4,整理者已說可參清華六《子產》簡22“[倉+攴語”,“[倉+攴語”我們曾讀爲“爽語”,則此“倉辭”可讀爲“爽辭”。
簡8“以相傳於誚詔”,整理者讀爲“誚詔”的,“詔”實從“刃”,所謂的“誚詔”疑讀爲“小人”。
由簡8“宦”字的寫法,可知上博八《命》簡4的“A”字也應該是“宦”。
簡9+10“毋有以而所口美,惡身利【9】首,力言相掩蓋”應斷爲“毋有以而所口美、惡身、利【9】首,力言相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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