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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药昆仑”石刻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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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6-12 20: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关于“采药昆仑”石刻的一些问题

子乔

关于“采药昆仑”石刻,目前各方看法都有合理成分,难以定谳。下面我们冒昧谈三个问题(包括疑惑),请大家指教,说错了还请原谅。

一、关于“廿”和“卅”

石刻原释文的“廿六年”,有人认为应是“卅七年”。我们觉得,这种思路的出发点是为了弥合原释文在历日、史载秦始皇求药时间、秦始皇自称“皇帝”时间等方面的矛盾,然而细审清晰图片,应该就是“廿”,而不是“卅”。图片“廿”字的中间并没有竖笔,右边红框内的尖头(拓片亦可见),有人认为是“卅”中间竖笔的痕迹,其实它只是凿横笔时脱落的一部分,是随机的、无意的,可参照左边“己”字下部横笔上同样的尖头。至于“七”,是有可能的,但即使是“廿七年”,有些矛盾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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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采药”的说法

我们认为,从石刻自身的背景看,用“求药”更为合理,《秦始皇本纪》的有关辞例都是“求X药”,而不是“采药”或“采X药”。《诗经》的“采葑采菲”“采薇”,是知道“葑”“菲”“薇”在那里,人们去“采”,就是个简单的动作;而石刻的背景,是一个长期的“求仙人不死之药”的过程,其时至少以月计,直接用“采药”不是很恰当。(按:蒙友人提醒,《诗经》中还有“于以采蘩,于沼于沚”。这是问去哪里“采蘩”(不知哪里有),也可以用“采”。其实,这里的“采”仍是简单动作。这只不过是问,在哪里用“采”这种简单动作,可以获得“蘩”?“蘩”本身并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所以发问的人不会用“求”之类的词。这一例不能说明问题。)

胡文辉先生提出,文献中的“采X”是采集自然物,而“药”是人造物。我们认为,尽管“药”未必都是人造物(包括药用动物植物矿物),但是秦始皇所“求”的“仙人不死之药”,大概率是他想象中的“仙人”用自然物加工提炼而成的,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物。


当然,如果明确知道昆仑有“药”,而且是自然物,那么理论上也可以用“采”,只是《秦始皇本纪》中获取“药”的动词全都是“求”(用“求”是否体现了一种虔诚的态度?)。石刻的这种例外用语虽然不是什么严重讹误,但也应引起一定的注意。

三、关于石刻载体形态和文字行款

尽管有不少有利于石刻为真的证据,可是我们对这块石头的形态(现状)和文字行款还是有些疑虑,希望专业人士特别是地质学、环境科学专业人士能够解惑。

石刻的第一位发现者侯光良教授在书中说:“原岩块很大,但因自然或人为破坏,上部已经缺失,现只保留下半部分。下半部分现存数十个文字……”。这么说不知有何依据?是环境科学工作者、野外工作者的专业判断,还是经验、直觉或推测?如果属实,那为何恰好留下这么完整的一篇文字?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俱全;关键信息“皇帝”、秦代的官职、人名、“昆仑”、“采药”,竟无一缺失。

目前的石头形态和文字行款,只能支持刻字当时石头上沿的轮廓与现在差别不大的情况,否则上边的文字就会对齐。现在看,当初基本是可着石头上沿刻字的。刻字后,上沿缺失不多。当然,或许是能看出石头上部缺失,但缺失的时间是在刻字之前。不过,体味侯教授原话措辞,似乎文字是残留(幸存)的。总之,侯教授的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位发现者的现场观察,哪怕是直觉,也很重要。

从文字行款看,石头的高度,以前比现在也高不了多少,因为每行也没几个字(少的仅两个字)。如果以前高出很多,每行就会多哪怕两个字。从目前的形态推断,2000多年前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只是上沿略有缺损。自然状态下是否会如此?

疑惑到这里还不算完。从上沿文字的缺损情况看,缺损竟然是均匀的。也就是说,上沿的轮廓虽然不规则,但每处缺损的厚度大致相同。打个比方,假设当初刻字时,文字距离上沿5厘米(不会刻在边缘,要留白),文字本身高5厘米。现在是上沿每个字的上方都缺损了6厘米,导致文字都缺损了1厘米,还剩余4厘米,故而全部不影响识读(画图麻烦,大家可以想象一样;长度只是打个比方,不是确数)。那么问题来了:自然状态下是否会这么凑巧?


 樓主| 發表於 2025-6-15 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补记】
近日读到“飞鸿寄影”公众号文章《怪怪的“采药”》(https://mp.weixin.qq.com/s/0kMKxXR4i2bjpSrXKJdEew 1066f8da-ad34-47a3-91e9-43ec659f831e.png

我在1楼的帖子中曾说:尽管“药”未必都是人造物(包括药用动物植物矿物),但是秦始皇所“求”的“仙人不死之药”,大概率是他想象中的“仙人”用自然物加工提炼而成的,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物……用“求”是否体现了一种虔诚的态度?

我觉得“飞鸿寄影”的说法值得参考。据《秦始皇本纪》,“药”是在仙人处,所以不论是自然物,还是人(仙)造物,都要请仙人赐予,故曰“求药”而不言“采药”。即便是自然物,如径言“采仙药”,则相当于“盗仙草”,是对仙人的不敬。


尽管西汉文献偶见“采X药”的说法,但“采药”与《秦始皇本纪》不合,言“求”不言“采”,这应该是秦始皇时期的习惯,自是有其道理的。

综合胡文辉、我、“飞鸿寄影”的说法,可总结如下:

对于“仙人不死之药”,《秦始皇本纪》辞例皆为“求X药”。一方面需要长期探寻,不是直接采撷;另一方面需要请仙人赐予,不能直接采撷。故曰“求”而不言“采”,“采药”之说疑晚出。石刻用“采药”有违和之处,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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