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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五《厚父》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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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1 00: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因为阅读抄写表记的缘故
对尊和亲的古代理念,结合大传恩和义
做了一些相关札记
刚把甘誓札写完,从亲的角度,想起高宗肜日的丰于尼
偶然看到篇章里有天監下民典义一句
想起厚父
發表於 2023-11-1 00: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天降下民一句
查冯胜君先生笺释,引用了豳公盨铭文
又因而找出说豳公盨铭文诸家文字
表记子言之,有使为民父母云云
都是结合尊结合亲来讲的
大传率祖而下为重为义,说明天为尊
天所作君所作师,因而也为尊
服经为君斩服三年,为师亦有服三年的
司马迁礼书说君师之治,是并列言之
天降下民,赵岐注天生下民
而生民毛序尊祖,与前面推演经义,一致
殷武把降監,合在一起说了
还说到严,严也是尊的意思
既然厚父的相关意思,可以类似出现在高宗肜日里
这说明这是一个当时的传统理念,所谓常用语
那就确实无需拘泥于太誓了
發表於 2024-3-1 02:10 | 顯示全部樓層
阎百诗先生认为太誓武王曰
把天降下民改成天佑下民,其意索然
可惜我不这么觉得,从于耳食
降者,说文云相承不敢並
佑祐也,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易传三引此爻辞,子曰祐自天助之顺也
相承为顺,吕刑相民,大盂鼎天翼临子
大有象辞顺天休命
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天生烝民是也
太极而生等,顺而成之
故赵岐以天生下民为说
耳食真无益,要当如明道先生所云
却是自家体会而出
發表於 2024-3-8 10:03 | 顯示全部樓層
昨夜,继续续钞并稍加按语於盤庚中承保奉畜一札
旁及於太王遷岐保民,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羅列了相關出處
翻檢了插架所有的淮南子孔叢子說苑相關原文
民為貴,社稷次之,在殷商盤庚到太王,是一根線
孟子不直接講太王以民為貴,但講了歸之若市
未完而睡,睡前接學棣發來戰國戳印陶文相詢
正是市字,今天上午,想起陶文市字從土
正是保民生生的小學義理所在  市有垣,終而復始其若環也
古文及象物相及也  帛書五行之䜌連,聖人作而萬物睹
舜典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金縢周公欲相代,代此生民之責)
大禹謨捨己從人惟帝時克  皋陶謨天聰明自民聰明
發表於 2024-3-11 21: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云间 於 2024-3-11 21:13 編輯

關於助上帝亂下民之匿,這是馬楠句讀
但如何與泰誓、孟子引書,像電影院位次一樣,螺紋克絲,對上號
真是一個天大的難題,幸好洗稿初集時,就沒有再作扯
但這個問題,看各種意見,似乎都司空見慣了
最近從奉畜承保生生的角度,再琢磨一下子
原來匿就是伏藏,下民之伏藏而亂之,就是安民,就是生民
雖然行文有點像,但確實孟子引的不是夏書,何況整個句子的表述
雖然部分相同,但也有部分不同
前一樓已說周公是代武王之代天工(有可能是時祭或郊祀)
所以大木之偃起而築之。過去考據家對金縢篇章次序有些說法,
現在從經義角度觀察,見周公有始有終。
發表於 2024-3-27 17:16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寫殷栔家譜札,由三代世表而想到左傳衛以德而長乎蔡
記憶很差,以為是蔡墨之語。盲檢,得到左傳蔡墨所云豢龍氏云云
其事涉及孔甲。又有蔡墨出語,
云“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
“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
“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鬱湮不育”
發表於 2024-6-24 21: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买来滋溪老人易学著作插架
见其说乾,引太玄经为说,极妙
昨天拜观张闻远先生南菁书院課艺
有说文莫吾犹人一篇
觉得莫就是太玄的罔
今晚为了写论语此札,又重新玩味了太玄相关文句
不知何故,检出文物社清华竹书厚父
偶见有龜筮之言云云
再检冯胜君书类文献笺释
遂从容按太玄曰
言出乎罔行出乎罔祸福出乎罔罔之时玄矣哉
这就是龜筮之言
当然这样按电影票入座,感觉难度不够
那就按摩西创世纪
罔者有之舍也,吹了一口气是也
然後命名者,太玄第一
赞上群纲乃综乎名是也
發表於 2024-6-28 11:31 | 顯示全部樓層
晨起尚早,以馀墨添水,找意面盒子裁开
随钞。翻出滋溪老人焦氏易诂,适到
卷二易林用覆象一条
其云艮覆为震,震为人言,为谗言
这就是太玄祸福出乎罔的辩证所合
还有厚父篇王曰龜筮之言,其后问小人之德的章句义理所在
贾湖遗址出土龟壳里,有小石子
这就是龜筮之言,说卦艮为小石
發表於 2026-6-2 18: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周秦漢 於 2026-6-2 18:33 編輯

  拙文《夏廷·虞廷·禪讓:皋陶傳説在兩周古史觀中的轉型》近日在《文史》2026年第1輯刊出,文中涉及《厚父》一些字詞的釋義,觀點不一定對,爲了方便學界同仁參閱,現引於下,请大家指正:

    有學者把《厚父》“兹咸有神”理解爲“啓與皋陶都有神性”,並視爲“皋陶本爲天神”的内證。但整理者趙平安引孔穎達疏“神者,言其通聖”,又引《淮南子·兵略》“知人所不知謂之神”[1]。將“神”理解爲一種聖明品德,但所引兩則訓詁材料年代太晚。石小力則釋爲“使感神靈”,以“有”爲助詞,將句意理解爲“皋繇使夏王啓感動上天”[2]。但傳世與出土文獻“咸”罕見通爲“感”[3],“感神”的説法也罕見於可靠的先秦文獻。郭永秉認爲“神”是“登格於上帝左右的”已故先人之神[4]。本文認爲“兹”可表順承,作連詞[5];“咸”如字讀,常訓爲“徧”[6];“有”爲詞頭;“神”側重指夏族祖先神。《逸周書·皇門》有“咸祀天神”,《國語·晉語八》載“上下神祇無不徧諭”。所謂“咸祀”“徧諭”可簡稱爲“咸”“徧”,作動詞,最直接證據是《堯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神”,《左傳》昭公十三年載“徧以璧見於群望”。因此,“兹咸有神”的内涵就是“於是得以遍祀遍告群神”,與下文“能格于上”皆言祭祀大事。
    《厚父》“能格于上”也不應理解爲“皋陶能够登上天,上至於天”,皋陶並非能够在天地之間陟降上下的天神。這種表述的性質近於《君奭》“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問題關鍵在於“格”字訓釋,前人聚訟不斷,筆者有另文討論。“格”常訓爲“至”“來”,裘錫圭將“格物”理解爲“致物”“來物”,義爲招致物、使物來至[7]。本文進一步認爲與祭祀神靈有關的“格”也當訓爲“至(致)”“來(徠)”。若主語是神,“格”即訓“至”“來”,如《詩·大雅·抑》“神之格思”,清華簡《耆夜》引《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不(丕)顯逨(來)各(格),歆厥禋明(盟)”。又如《尚書·周書》之《多士》《多方》“惟帝降格”義即“上帝下來”。若主語是祭祀之人,賓語是神,則“格”訓“致”“徠”,義爲“使……來至”“招致”“招徠”。故“能格于上”是説祭祀之人能够招致天上的神靈,能使天上的神靈來至,神願意享受祭品,表明祭祀之人得到神的肯定,神降福護佑,不降災禍。這一説法常用於贊揚君主或大臣能够恭敬祭祀,不失時,使神靈享受豐厚又潔淨的祭品。《堯典》載堯“格于上下”與之同理,“上”是指包括帝、祖先神在内的各種天上神靈,“下”是指下土的山川等地祇神靈。故《堯典》《厚父》《君奭》所叙君臣都是活著的凡人,不具有神性,更非能够在天地之間陟降上下的天神。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第111頁;趙平安《〈厚父〉的性質及其藴含的夏代歷史文化》,《文物》2014年第12期,第83頁。
    [2] 石小力《上古漢語“兹”用爲“使”説》,《語言科學》2017年第6期,第660頁。
    [3] 有學者將《周易·咸卦》的“咸”都讀爲“感”,但争議太大,不足以作爲證據。《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載:“天子省風以作樂……小者不窕,大者不槬,則和於物……窕則不咸,槬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陸德明《經典釋文》言咸字“本或作感”(《春秋左傳注疏》卷五〇,影印清嘉慶二十年江西南昌府學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2097頁上中欄)。但“不咸”才會導致“感”,説明“咸”非“感”,“不咸”當理解爲“不周徧”。楊伯峻理解爲“音細則能聞者不周徧”〔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版),中華書局,2016年,第1583頁〕。
    [4] 郭永秉《論清華簡〈厚父〉應爲〈夏書〉之一篇》,《出土文獻》第7輯,2015年,第122—123頁。
    [5] 參王引之《經傳釋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66頁;裴學海《古書虚字集釋》,中華書局,2004年,第629—631頁。
    [6] 關於曹劌論戰,《國語·魯語上》載:“小賜不咸,獨恭不優。不咸,民不歸也。”(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第四,中華書局,2002年,第144頁)《左傳》莊公十年作:“小惠未徧,民弗從也。”(《春秋左傳注疏》卷八,《十三經注疏》,第1767頁上欄)
    [7] 裘錫圭《説“格物”——以先秦認識論的發展過程爲背景》,《裘錫圭學術文集》第5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5—319頁。

——周秦汉:《夏廷·虞廷·禅让:皋陶传说在两周古史观中的转型》,《文史》2026年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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