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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九《成人》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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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28 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獲覩李均明先生《清華簡<成人>篇之尚“五”觀》一文(《第九屆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7頁,華東政法大學2019年10月),有幾點不成熟的想法,暫錄如下:
    1.“五臬沉移”,“臬”可讀為“埶(勢)”(參看胡敕瑞先生《試釋清華簡及金文中的“㓷”——兼釋“朋埶”之“埶”》,《源遠流長:漢字國際學術研討會暨AEARU第三屆漢字文化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6月),“五埶(勢)”,似指五種形勢、勢位。《管子·山至數》:“桓公問管子曰:‘請問國勢?’管子對曰:‘有山處之國,有氾下多水之國,有山地分之國,有水泆之國,有漏壤之國,此國之五勢,人君之所憂也。’”
    2.“邦器不古”,此句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韓非子·難一》“東夷之陶者器苦窳”、《五蠹》“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史記·五帝本紀》“河濱器皆不苦窳”、《平準書》“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鐵器苦惡”等,“苦窳”之“苦”皆不堅固之謂。張守節正義:“苦,讀如盬,音古,盬,粗也。”簡文“邦器不古”之“古”,似應讀為“固”,牢固之義。
    3.“游怵女有夫,士有妻游,無赦”,此句頗為費解,似可斷讀為“游怵,女有夫,士有妻,游無赦”。

發表於 2019-10-28 13: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海天遊蹤 於 2019-10-30 09:11 編輯

「邦器不古,五飾不度,無刑」,這個「邦器不古」可以比對《鮑叔牙》「器必蠲潔,毋内錢(散)器,犧牲珪璧必全如 (故),加之以敬。」《越公其事》55「 (爵)立(位)之 (次) ,備(服) (飾)、羣勿(物)品釆之侃(愆)于 (故) (常)」,兩處之「故」皆是「成例」、「舊典」、「常規」。
發表於 2019-10-28 19:01 | 顯示全部樓層
賈連翔先生在《文物》2019年第9期發表的《清華簡〈成人〉及有關先秦法律制度》指出《成人》“惟曰助上帝亂治四方之有辠無辠”諸語可與《厚父》簡5“惟曰其助上帝亂下民之匿”諸語對讀,查《文物》該期所附彩圖,其所釋無誤(這也證明了馬楠先生在《清華簡第五冊整理報告補正》中對《厚父》句逗正確可從)。《成人》之語明顯是對《厚父》的發揮,其成篇也肯定是在《厚父》之後。由《成人》的“亂治”可見,至少在戰國時代,大家認爲《厚父》的“亂”有治義,此篇的發表,對“亂”有“治”義的探討意義異常重大。不過這個問題沒有那麽簡單,是不是戰國以來《厚父》的文本就是如“𤔲”形的諸字(讀爲“治”)的一種別體而被戰國人誤釋爲“亂”呢?這也不能不加以考慮。
發表於 2019-10-28 22:48 | 顯示全部樓層
文章4頁說「竊義,歪曲倫理」,可能是 竊議 吧?非議;訕謗
 樓主| 發表於 2019-10-30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成人謂王曰“后,朕盡告汝”,可證先秦時期臣下稱君為汝還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參尉侯凱博士學位論文《上博簡<論語>類文獻研究》(武漢大學2019年5月)附錄一《先秦時期臣下稱君為汝現象試論》。
 樓主| 發表於 2019-11-7 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悦園 於 2019-11-9 13:18 編輯

    李均明先生《清華簡<成人>篇之尚“五”觀》認為《成人》“以‘王’與‘成人’對話的形式論述,是當時人的仿古之作。‘王’與‘成人’皆非特指某人。當然,此‘王’泛指楚王的可能性最大”。    我認為該篇應為西周時期的周人作品,“王”當指周王。按《左傳》昭公六年:“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本篇中王欲糾正過失而向群臣徵求意見,成人則從法律方面進行闡說,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周穆王命呂侯製作《呂刑》的典故,因此,《成人》中的王有可能是周穆王,如果這個推測成立,那麼“成人”應該就是呂侯之名,待考。
    成人對王說“后,朕盡告汝”、“毋敗朕刑”,按“朕”多出現在甲骨卜辭、西周金文、《尚書》、《左傳》、《論語》、《孟子》、《莊子》、《墨子》等,《左傳》的兩處“朕”是周天子對諸侯的賜命所用的套語,《論語》、《孟子》、《墨子》中的“朕”都是轉引古語,《莊子•在宥》的八處“朕”是作者擬古所為。賈則夫先生《對“朕”、“余(予)”、“吾”、“我”的初步研究(上)》(《陝西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1年第1期)指出,“朕”在西周以前當是口語,春秋以後“朕”在口語中逐漸消失了。胡棋智先生《<離騷>“朕皇考”辨》(《貴州文史叢刊》2005年第2期)統計《十三經索引》後發現,戰國中後期文獻裡,《國語》之“朕”係引用《尚書》,《戰國策》、《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書通篇無“朕”,據此認為“朕”用為人稱代詞至戰國時期已逐漸退出日常用語。雖然《楚辭•離騷》《九章》中也使用了“朕”,但也應該是後人的擬古行為(例如其中的“朕皇考”就是襲用西周金文的套語)。《成人》中“成人”既然可以自稱為“朕”,又稱王為“汝”(臣下稱君為“汝”雖然遲至戰國時期仍有出現,但它和“朕”字組合使用,春秋戰國均無發現),除了說明他的年齡或地位較高,還反映出其所處的時代應該在西周時期,而不會更晚。
發表於 2019-11-22 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ee 於 2019-11-22 21:38 編輯

    《成人》簡1:“越徵前罰愆”,整理者讀爲“徵”的字讀爲“懲”好一些,鑒戒之義。
    簡7“乃降庶稷、羣獸、飛征,各有[鳥+巽](選)物”,整理者釋爲“稷”的字,實從“土”從“蒐”,有可能是“稷”之訛體。“[鳥+巽]”,整理者讀爲“選”,按讀爲“群”較好,整理者所引之上博八《蘭賦》簡1“抉去選物,宅在幽中”之“選物”也以讀爲“群物”好。“選”與前面“羣獸”的“羣”屬于楚簡中常見的一詞多形現象。
    簡8、簡22所釋的“過”即現今學者多讀爲“華”、“嘩”的那個字,整理者未采用其說,或有其他考慮。
    簡10“非天作吝”,整理者讀爲“吝”的字,從典籍用字習慣看,讀爲“閔”更好。
    簡10“天愛賤民之命”整理者讀爲“賤”的字,可讀爲“殘”,言天吝惜殘害民眾之命。
    簡12“[炙-火+木+攴](徭)稅”,所謂的“[炙-火+木+攴]”實從“采”從“攴”,是“[炙-火+木+攴]”之訛誤。
    簡18整理者讀爲“犯禁矯飤(飭),毀盟主匿”的,“飭”讀“飾”、“匿”讀“慝”也可以考慮。
    簡22應改斷爲:“有眾無稽,則中幾之于示,所爭[貝+扁](遍)入于公。”
其中簡23“獄成有幾”的“幾”,可能如整理者所說是“期”的意思,而此處的“幾”是動詞,理解爲“期”不通,應讀爲“譏”,是查問的意思。“[貝+扁]”整理者釋爲“獵”,甚不通順,此字形右旁已出現多次,都應是“編”之會意,“[貝+扁]”可讀爲“遍”。後句是說在神祇那裏覈查,兩方所爭之物都入于公家。
    簡23+24“毋中妖辭,以安【23】[糸+㼌]乃身”,整理者讀“[糸+㼌]”爲“愚”,按,“[糸+㼌]”可以讀爲“寓”。
    簡25:“察辭思屈”,整理者把“思”讀爲“息”,按,不如讀爲“使”,“使屈”,使訟者兩方屈服。
    簡25+26“獄至無青(情),則幾(譏)【25】辭于歲”。“青”可讀爲“情”,是情實的意思,“幾”如簡22也讀爲“譏”,是查問的意思。
    簡29“以循(?)繩下(去)尤。”“下”可讀爲“去”。
    簡24及簡30所謂的“辨”字,從字形上看都是“業”(從雙業)字,二字區分甚明,“業”字也能在句中講通。不過從押韻看,簡24的“業”也有一定可能是“辨”的訛形。
發表於 2019-11-22 22: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19-11-26 16:09 編輯

也可讀「散民」,《古文字研究》31之頁293
發表於 2019-11-23 07:43 | 顯示全部樓層
    《成人》篇以“惟郘中秋,方才胶黄,司正失刑,土多见妖,流而淫行”开篇,研究者或以为,《成人》篇首句“惟郘中秋”与《吕刑》篇名是否有某种关系也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
   
    按:《尚书》之“吕刑”篇名,来源于具体的人物“吕侯”(《史记·周本纪》作“甫侯”)。若如研究者的理解,似乎与《成人》篇二人问答的体式不合。——二人问答,一般不会出现关键性的第三方人物的。
    我们怀疑,“惟郘中秋”一句总体上是说时节,“吕”可能是古书中“黄钟大吕”之“吕”。古人以律定时节,“吕中”犹如《礼记·月令》之“律中”。“惟郘(吕)中秋”其实所指的就是秋天时节。古人以秋气萧杀,故《周礼·秋官·司寇》主刑狱,斩囚犯多在秋天,所谓“秋后问斩”。这样理解,时节与《成人》篇所论述的主题内容正好吻合。
    设若以上猜测有理,则下句“方才胶黄”有可能也是补充说明时节的文字,“黄”是否与“黄钟”有关?待考。
    【附记】:我们也比较赞同上面所说的,《成人》篇中的“王”当是周王而非楚王的判断。就目前看到的内容来分析(尚未见到全部内容),本篇应该不是专属于楚国的文献,反而感觉似乎和《逸周书》中某些篇章的行文体式很是类似。——比如,喜欢用序数罗列说话内容(李均明先生《清華簡<成人>篇之尚“五”觀》?)等。
發表於 2019-11-23 10:40 | 顯示全部樓層
《成人》簡1“替”讀爲“惕”可從,我曾認爲《越公其事》簡28:“王△亡(毋)好攸(修)于民厽(三)工之[工者](署)”中的“”爲替之異體,讀爲“惕”,意思是越王警惕自己不要喜好讓百姓去從事各種土木營造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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