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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罗小虎

清華九《治政之道》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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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11 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1 貴1.png ,整理者釋“貴奠(正)而是”,原編141頁注:“奠,疑讀為‘正’,合乎法度”。按:“奠”實為楚簡常見之“福”,讀“富”。簡32 貴2.png “貴 富.png (富)而非”,正好與其相對,故釋“奠”者,謬也。
發表於 2019-12-11 16:2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3+34:“句(苟)亓(其) 舉.png (興)【三三】人不厇(度),亓(其)灋(廢)人必或不厇(度), 起.png (起)事必或不旹(時),奉(妨)民之 務.png (務)。”
句中“興人”之“興”,我們認為,還是逕讀為“舉”好。漢時取士無考試之法,皆令郡國守相薦舉,故謂之舉人。《陔餘叢考》卷二十八。(《故訓匯纂》3537頁)漢之前也應如此。“度”當訓為“用”。《文選·王粲<贈士孫文始>》“既度禮義”劉良注。(《故訓匯纂》1299頁)
“起事”之“事”,簡文作 造1.png ,上从告,乃作音符,下从又,此字與楚簡之“事”相去甚遠,當與同簡“造樹”之造,即“ 造2.png ”為一字之異。“起造”蓋謂草率行事。造,造次,急遽苟且之時。《論語·里仁》“造次必於是”朱熹集注。(《故訓匯纂》4280頁)
此句大意或謂:假若舉人不用,廢人更加不能用,不分時間場合,造次行事,妨礙民務。
發表於 2019-12-11 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5“車馬不(完)”之“”,原簡作“ 灷.png ”,整理者釋“”,讀“完”。原編142頁注:“完,修治,使完。《孟子·離婁上》:‘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按:“”字即“灷”字。楚簡“朕、滕、縢”等字多從之。《五音集韻》“音饌,火種也。”《正字通》“同”。“”即後世之“燼”。我們認為,“”或可讀“盡”,訓為“完”。《荀子·哀公》:“馬力盡矣。”《墨子·公輸》:“攻械盡。”“車馬不(盡)”蓋言車馬不完善,即不充足也。
同簡“兵甲不攸(修)”之“攸”,原簡殘,作“ 養.png ”。攸,楚簡常作“ 攸.png 郭店老子乙17”形,左上角筆劃分書明顯。而殘字左上角筆畫明顯呈“V”狀,故我們認為,此字或為“養”。養,楚簡常作“ 養1.png 郭店忠信7”形,殘文與之更近。“兵甲不養”,即不保養兵甲,比起“兵甲不修”,辭義上亦更勝一籌。
發表於 2019-12-12 00: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19-12-12 00:09 編輯

    《治政之道》的公佈,讓我們對第八輯《治邦之道》又有了全新的認識。整理者認為兩篇實為一篇政論。今把兩篇放在一起審閱,讓我們也產生一些疑惑:
    一、為何治政43支簡,簡底從頭至尾編號完整,而治邦簡卻完全沒有編號?
    二、治政簡1至簡41字距基本一致,然簡42、簡43字距明顯變小,特別是簡43,字與字幾乎連到一起。今整理者把治邦簡14、簡1、簡2緊隨治政簡之後,然觀治邦3簡,其字距正常,毫無違和之感,這又是為什麼?
    三、治政簡與治邦簡均為三道編。細審,治政簡中間編痕基本不見筆畫;而治邦簡中間編痕有壓住筆畫的現象,這又是為什麼?

    帶著以上疑問,我們揣測:
    一、治政簡是先編後書,而治邦簡是先書後編;
    二、治政簡抄錄到後面,發現竹簡不夠用,故後兩支簡有意把字距拉攏;
    三、兩簡雖說是一篇政論,應該是分兩次書寫,頭次書寫用編好的竹簡寫。可能是編好的竹簡已用完,但文章還沒寫完,不得已再次換用散簡繼續書寫,於是字距恢復正常;
    四、觀治政簡編號數字,嫺熟連貫,應該是書好後統一標記的。而寫治邦簡時,事先竹簡沒編好,全篇寫完、編好後或忘寫編號、或著急沒時間寫編號不得而知。
    芻蕘之見,究竟如何,請大家不吝賜教!

發表於 2019-12-12 14:17 | 顯示全部樓層
潘灯 發表於 2019-12-11 12:53
簡31,整理者釋“貴奠(正)而是”,原編141頁注:“奠,疑讀為‘正’,合乎法度”。按:“奠”實為楚簡常見 ...

請看23樓。
不是針對您,不過這種標新立異、尋章摘句、自說自話的風氣,實在是讓人厭煩。
發表於 2019-12-12 14:52 | 顯示全部樓層
麒麟兒 發表於 2019-12-12 14:17
請看23樓。
不是針對您,不過這種標新立異、尋章摘句、自說自話的風氣,實在是讓人厭煩。 ...

我無心掠人之美,先生慧眼識真,先人一步,但這種氣度也實在讓人大跌眼鏡。論壇本應是清淨地,我不小心冒犯了您,實在抱歉!

點評

略略略  發表於 2019-12-12 15:05
發表於 2020-1-21 12:3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6“卑(譬)之若飛鳥之相柹,唯所安之木”。簡文中的“柹”字,整理者指出:“‘柹’,讀爲‘即’,就。或可讀爲‘次’,舍、停留。《楚辭·離騷》:‘夕歸次於窮石兮,朝濯髮乎洧盤。’”
    簡文“柹”字當如整理者或說讀爲“次”。以楚簡用字習慣而論,“𠂔”往往與“次”相通。如清華簡《芮良夫毖》簡23“日月星辰,用交亂進退,而莫得其𠂔(次)”。從文獻辭例來看,《楚辭·九歌·湘君》:“鳥次兮屋上”,王逸注云:“眾鳥舍止我之屋上”。因此,“柹”當讀爲“次”,無煩別解。
發表於 2020-1-23 11:1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5+36有如下一段話(釋文用寬式):
府庫倉鹿,是以不實,車馬不完,兵甲不修,其民乃寡以不正,其德淺於百姓,虐殺不辜,罪戾刑戮……
    簡文的“其民乃寡以不正,其德淺於百姓”一句似乎不容易理解。整理者原讀爲“淺”的字似可讀爲“殘”,懷疑這段話應重新標點爲:
府庫倉鹿,是以不實,車馬不完,兵甲不修,其民乃寡。以不正其德,殘於百姓,虐殺不辜,罪戾刑戮……
    府庫倉鹿不實、車馬兵甲不完、人民寡少,這些都是爲上者興廢不度、起事不時所造成的後果。“以不正其德”中的“以”可訓“而”,而在上者不正其德,做出種種暴虐行徑。《左傳·定公四年》:“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莊子·漁父》:“諸侯暴亂,擅相攘伐,以殘民人”,《戰國策·齊策五》:“夫士死於外,民殘於內”,《韓詩外傳·卷十》:“昔殷王紂殘賊百姓”,皆可說明“殘於百姓”之意。而《商君書·慎法》:“非侵於諸侯,必劫於百姓。”《逸周書·時訓解》:“困於百姓”,並與簡文“殘於百姓”句式一致,可以爲證。
發表於 2020-2-2 00:26 | 顯示全部樓層
2020年2月2日.jpg
發表於 2020-2-5 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潘灯 發表於 2019-12-11 19:48
簡35“車馬不(完)”之“”,原簡作“”,整理者釋“”,讀“完”。原編142頁注:“完,修治,使完 ...

此字形與望山2號墓遣冊簡48“莞”下所從和簡49中的“”為同一形體,現在看來,整理者釋“完”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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