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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悦園

清華十《四告》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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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2-7 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但梦逍遥 發表於 2020-11-22 12:30
《四告》簡29-31的部分語句應重新斷讀為:“嗚呼哀哉,寵懿朕心,毋慆于非常事。害(曷)隹(唯)又(有) ...

此條後又略作修改,收入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簡拾整理報告補正(之一)》中。
發表於 2020-12-7 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大卫大卫 於 2020-12-7 22:01 編輯

1.简18“出分子”,整理者将其与新出芈加编钟“之邦于曾”联系,按此句近来多被解释为芈加从楚国出嫁到曾国,可参韩宇娇、蒋伟男、吴毅强等学者的相关论文。
2.简13“俾助相我邦国”可与芈加编钟“行相曾邦”对读。此前石小力先生改释相为柏,学者多从之,参石小力:《随州枣树林墓地出土芈加编钟铭文补释》)然与《四告》此句对读,可见原释尚不可废。
3.简35“弗乏文王若彝德”,第48楼网友tuonan怀疑此句之“乏”为“正”,犹听也。按改释可从,不过如字读即可,“弗正文王若彝德”可与师载鼎((《铭图》02495))“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对读。
4.120楼王宁先生《四告》第三篇的祷告者并非周穆王,有理,但恐非陈胡公满,简32“余安在辟司以崇懿德”之“辟司”大致相当于《皇门》的“王所”,其为王朝高官可知,但从简文“我周文王”“余畏作文王羞”可见其恐为王室成员,笔者推测可与《摄命》之“摄”地位相当。
5.简33“先任”当即《立政》之“往任”,此篇中的“任”均当作职官理解。
發表於 2020-12-7 19: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紫竹道人 於 2020-12-7 19:59 編輯

簡29:“……淫于非彝、愆德,好獸(狩)罟(從‘心包’釋),不則剝達厥家(斷句亦從‘心包’)。”整理者讀“達”爲“撻”。按“撻”義太實,且與“剝”不搭。《墨子·非攻下》:“此刺殺天民,剝振神{之}位,傾覆社稷,攘殺{其}犧牲……”王念孫以“振”與“剝”“義不相屬”,校“振”爲“挀”之誤字,“挀”、“剝”皆訓“裂”(看孫詒讓《墨子閒詁》)。其說可從。簡文“剝達厥家”與《墨子》“剝振〈挀〉神位”文例相近。“達”當讀爲“徹”,“徹”有毀壞義,如《楚辭•天問》“何令徹彼岐社”,王逸注:“徹,壞也。”又,《詩·小雅•十月之交》:“徹我牆屋,田卒汙萊。”
發表於 2020-12-8 06:54 | 顯示全部樓層
心包 發表於 2020-12-2 21:09
“不則”是固定搭配,見於《尚書·康誥》、《尚書·無逸》作“丕則”,後一般接動賓短語,從《尚書·無逸》 ...

參見馬楠:《清華簡《四告》穆王部分試讀》,第二屆漢語史研究的材料、方法與學術史觀國際學術研討會,南京大學主辦,2020年11月21-22日。
發表於 2020-12-8 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2“淵心遊遊”,疑“遊遊”應讀為“悠悠”,優思之貌。
發表於 2020-12-8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海天遊蹤 發表於 2020-12-8 06:54
參見馬楠:《清華簡《四告》穆王部分試讀》,第二屆漢語史研究的材料、方法與學術史觀國際學術研討會,南 ...

感謝海天先生的指示,這個倒未曾留意。剛看了一下,這個報告是線上專場,現無從查閱。若有相合之處,實屬未料(這些都是小問題,讀過《尚書》相關篇章大概都會有此認識)。若有不同,或有所進一步討論,亦請多多示教。
發表於 2020-12-8 11: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覆簣堂 於 2020-12-8 11:51 編輯

簡20—21“俾斐=△=”,△從三戈,戈為或之省寫,即“誖”的初文,相似的字形見於上博簡《成王為城濮之行》。或省為二戈(增加一個肉形),見上博簡《性情論》,郭店簡《性自命初》與之相應的字則作從肉從或,可證戈為或之省形,兩處辭例皆為“~舀”,研究者讀為“郁陶”,可信。簡文中的“△=”,應該讀為“郁郁”,文采盛貌,與“斐斐”含義接近。
發表於 2020-12-8 17:54 | 顯示全部樓層
《四告》第三部分“滿”的告辭十分不好理解,感覺此篇有多處被抄手抄脫或節略的文字,馬楠先生在第二屆漢語史研究的材料、方法與學術史觀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的《清華簡<四告>穆王部分試說》一文中,于“達殷受大命”下注云“疑有闕文”,應該是正確的看法。
從簡27“獄訟(法?)亡得瞻顧”直到簡29“不則剝撻氒家”一段文字,很可能是追述后羿“不脩民事,而淫于原獸”(《左傳·襄公四年》)最後被滅家的故事,《虞人之箴》說:“在帝夷羿,冒于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亦見《左·襄四》)也是此事。其中簡28-29說“封豕不在服,遠往遊習,不則【28】捷之習”應該就是后羿射封豨的故事。是滿引用后羿盤于遊田滅家亡國的故事來說“野德”的害處,放在這裡是很合適的。那麼“獄訟”之上的確應該如馬楠先生說抄脫了一段文字,否則內容不銜接。此段前面應該有“昔在后羿……”云云之類的話才對。
這篇告辭中提到的周先王只有文王、武王,後面也只說“余畏作文王羞”、“弗乏文王若彝德”,不說武王,武王之後的王更無提及,懷疑此篇製作的歷史背景應該不會晚於成王時期,告辭裡面的“王”可能是指成王。那麼說此篇的祝告者“滿”是周穆王疑問是很大的。
周成王時期據說天下大治,但是成王似乎是個喜歡田遊耽樂的王,因此周公專門作《無逸》規勸之,裡面也是舉了一些殷周先王的例子,特別說“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下面又說:“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周公這話恐怕不是憑空說的,很可能就是成王喜歡觀、逸、遊、田,相當於本篇所說的“野德”,周公才這麼規勸。如果此推論有理,那麼正好可以和本篇告辭的情況相契合。這是成王時一位名“滿”的大臣,他也想規勸成王不要慆于野德,才祝告了這番話。雖然這個“滿”無法確定是胡公滿,但從時代上說是符合的,胡公滿是武王的女婿,和成王的輩分相同。
發表於 2020-12-9 15:04 | 顯示全部樓層
16“不”之“”作“△”,從首、【一+幺幺】聲,按從首與從頁無別,此字當直接釋為“顯”。早期金文“顯”有類似寫法,如天亡簋、沈子它簋、氵刃其鐘、此簋中的“顯”,均應分析從頁【一+幺幺】聲。似寫法的字見於望山二號楚墓簡48何琳儀先生疑為“顯”字異體可信。《四告》中的“△”,與望山二號楚墓簡48之字相比,不過是將首、【一+幺幺】顛倒一下位置而已。






發表於 2020-12-9 20: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hanshan 於 2020-12-9 20:46 編輯

[虎木]士從孫飛燕先生(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345)讀爲见于《书》的“御事”比较合适,简10也有御事(写法不同),且都有大正、小子;三臺,可能讀《立政》“三事”、《詩》“三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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