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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悦園

清華十《四告》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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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0-20 13:2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悦園 發表於 2020-9-30 11:11
“上帝弗若,乃命朕文考周王一戎有殷,達有四方。在武王弗敢忘天威命明罰,至戎于殷,咸戡厥敌”。“一戎有 ...

《礼记•中庸》:“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郑玄注:“戎,兵也。衣读如殷,声之误也,齐言殷声如衣……壹戎殷者,壹用兵伐殷也。”孔颖达疏:“ 郑必以衣为殷者,以十一年观兵于孟津 ,十三年灭纣 ,是再著戎服,不得称壹戎衣,故以衣为殷 。”目前来看,郑氏读为“壹戎殷”,应该是可信的。“殷”也有称为“有殷”,故“一戎有殷”即“壹戎殷”,指“专兵讨伐殷商”。据竹书纪年记载,周自大王起,已有几代人在“剪商”,这本身就是一种“专兵讨伐”的过程。
發表於 2020-11-5 11: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潘灯 於 2020-11-5 11:51 編輯

今讀陳劍先生《簡談清華簡<四告>的“”字省體》(古文字微刊2020.11.5)一文,略有所思。“”原整理者作“ 倗.png ”,其辭曰:
惟作立正、立事,百尹、庶師,俾助相我邦國,和我庶獄庶訟, 倗.png (阱-刑)用中型,以光周民,……
我們認為,”或“ 倗.png ”,蓋即楚簡“”的異體,亦可讀“”。在辭中似可理解為“邦朋”之“朋”。“邦朋”乃互相勾結違法亂政之人,原辭大意或謂:設置立正、立事、百尹、庶師等職官,用他們來輔助我周邦,協調刑獄訴訟之事,用中等刑罰來治理那些“邦朋”之人,以廣周民……

發表於 2020-11-6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0-11-6 17:12 編輯

簡1-2:有之二元父羊、父豕、[桼+延+月](下用A代)麃,非討余有周旦。
據程浩先生《清華簡<四告>的性質與結構(上)》一文註[16]介紹,整理者將“A麃”讀為“薦表”,程浩先生讀為“朱麃”,也是一種犧牲。
按:“A”字可能是從“延”聲,疑讀為“誕”,訓“大”。“麃”疑讀為“僄”或“嫖”,訓“輕”(《說文》)。“非”當讀為“菲”,訓“薄”。“僄菲”猶後言之“輕薄”。此條文字當讀為“有之二元父羊、父豕,誕僄菲討余有周旦。”意思是祭祀皋陶時侑以兩頭公羊和公豬,如果覺得祭品太輕薄就怪罪我周公旦。大概是一種謹敬謙遜的說法。

簡8:畏聞喪文武所作周邦。
“聞”當讀若《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之“昏”。
發表於 2020-11-18 09:0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8:醓索血明
此句疑當讀為“沈(沉)燎血盟”,沈、燎均祭名。
發表於 2020-11-21 1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四告》簡1“又之二元父羊、父豕”,“又”似應讀“侑”,前文稱“皋繇配享茲馨(或从丁聲?)香”,此進而侑之。
發表於 2020-11-21 13:1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四告》簡1:“肆臨血明(盟)”,作A形,第二字整理者釋爲“俯”。按,該字應即“臨”之變體,參簡43之“臨”,該字上部的“頁”即“臣”與“人”之變體,下面的類“句”形即從“人”從“口”之形的略變,又加了一“攴”(“攴”也可能是“人”之訛變)而已。


二、《四告》簡3:“廼豐(朋)淫佚居”,“佚居”整理者原讀爲“失居”,謂失去自己的本分。按,應改讀爲“佚居”,言居處時放佚。典籍多“淫”、“佚”連言,如《逸周書•時訓》“母后淫佚”、《國語•周語》:“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麤穢、暴虐”。又《管子•四時》“居不敢淫佚”,“佚”則與“居”搭配使用。又清華九《廼命二》簡7“專㓷淫居”,可知該簡的“淫居”應該就是“豐(朋)淫佚居”之省語。

三、《四告》簡5:“在武王弗敢忘天威,命明罰”,可與清華五《封許之命》簡3“武王司明刑”對讀,這又是證明李松儒釋首二字爲“武王”的確證(《清华简残泐字辨析三则》,《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一辑)。

四、《四告》簡17+18:“今皇辟天子圖厥萬億之無後【17】嗣孫,乃建侯設衛、甸,出分子。”也可參清華二《繫年》簡17+18:“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宗子,以作周厚【17】屏。”

五、《四告》簡19“式俾曾孫有睿壯壯,丕 [每+口](飭)威儀”,“睿”整理者釋文作“濬”。按,可讀爲“睿”,“睿”即睿智,“壯”多與“猷”、“心”連言,如清華五《封許之命》簡5“汝惟壯耆尔猷”、《詩•小雅•采芑》“克壯其猷”,清華一《祭公》簡11及《逸周書•祭公》即作“寬壯厥心”,由此知“壯”亦應可與“睿”連用。
另外,此句可與《集成》261“惠于政德,淑于威義,誨猷丕飤(飭)”對讀,簡19的“[每+口]”相當于“飤(飭)”,二者語音也很近。
又,《四告》簡36:“隹(唯)德用,畀(?)余[厂+禼]安,害糞大莫(謨),丕誨威儀。”其中的“丕誨威儀”也相當于“丕 [每+口](飭)威儀”,整理者斷句有誤,由此也應如上調整。


六、《四告》簡19+20可改釋爲:“毋【19】 [弁+心](變/煩)于義(儀),毋失于 [至+卩](節)。”《列女傳•節義》“則是失儀節也”,亦“儀”、“節”連言,而“至”與“節”語音很近。


七、《四告》簡23:“鼄貢饔餼”,我們以前曾說過,甲骨金文裏的“鼄”可讀爲“輸”,“鼄”端紐侯部,“輸”書紐侯部,二字皆舌音侯部,古音至近。典籍中也有二聲系字相通的例子,如《莊子•達生》:“紫衣而朱冠”,《釋文》:“朱冠,司馬本作俞冠。”“輸”有奉獻、交納的意思,如《左傳•襄公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漢書•卜式傳》“式上書,願輸家財半助邊。”(《甲骨文所見動物研究》第361-362頁)參《鹽鐵論•本議》“郡國諸侯各以其物貢輸”、“所以齊勞逸而便貢輸”,正是“貢”、“輸”連言。

八、《四告》簡26的“王孫 [囗+馬]”,可參清華三《說命中》簡5“若 [囗+馬]水,汝作舟。”“ [囗+馬]”以前有不同說法,現在看釋爲“滿”是正確的。


九、《四告》簡44的“不得厥[戶+占]”,“[戶+占]”還是讀爲“占”好,占驗之義。


十、《四告》簡48“尚俾望鴟憯亟此獲”,“憯”整理者釋爲“漸”,以讀爲“憯”好,與“亟”近義連用。


十一、《四告》簡49:“詈 [亡+豆](戲)我家”,“戲”從網友“藤本思源”說。清華一《楚居》“詈(盤) [由+日](遊)四方”,我以前認爲簡中的“詈”與罵義的“詈”只是同形字,簡中的“詈”從“言”聲讀爲“盤”,現在看“詈 [亡+豆]”讀爲“盤戲”也是很洽合的。參《水經注•溫水》“晉寧郡滇池縣兩神馬,一白一黑,盤戲河水之上。”

2020-11-21_130722.png
發表於 2020-11-21 13: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ee 於 2020-11-21 13:43 編輯

又,第五條簡36中的“畀(?)余[厂+禼]安”的“[厂+禼]”,整理者原釋爲“厲”,有誤。該字很明顯來源于B圖所示的金文中的諸字(參周忠兵《說金文中的的“寵光”》,《文史》2011年第4輯),若如周說,“[厂+禼]”大概也可以讀爲“寵”。

2020-11-21_133132.png
發表於 2020-11-21 15:2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6“[厂+禼]”比較合適的讀法是“乂”,“乂安”成詞多見。字形參: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26,及同作者《試論“禼”字的源流及相關的幾個問題》(載《第五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簡19、簡36的“丕[每口]威儀”、“丕誨威儀”,“[每口]”/“誨”讀“敏”為是,訓“捷給”,與之相似的《詩經·烝民》“威儀是力(飭)”(看薛培武《雅頌字詞與出土文獻合證》“3.3.2”)之“力(飭)”訓為“謹飭、整飭”,兩者略有差異。
發表於 2020-11-21 15: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麒麟兒 於 2020-11-21 15:34 編輯

簡6周公旦之旦之形,整理者將左邊形體釋爲“身”,疑仍應釋“人”。
“人”字作偏旁時這種加飾筆的寫法還能找到一些,如治邦26的“呼”。由此出發,包山簡中部分既往釋爲从“力”的人名,或可重新考慮。


1.png
發表於 2020-11-21 15: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闻道神仙笑我 於 2020-11-21 16:04 編輯

簡22“昊天有好,[+]被被,式俾皇辟有綽天子,賜我林寶、金【22】玉庶器”應如此斷句,“天子”不應屬下讀。[+]似應讀穀,訓爲善,與“好”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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