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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安大簡《詩經》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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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2 13:33 | 顯示全部樓層
    安大《詩經》簡裡面的“遺”字,有幾處都跟《毛詩》“送”對應,對於準確理解詩的原義有作用。下面簡單說一下。
《渭陽》簡54~55:〔我〕遺舅氏,遹至于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黄。我遺舅氏,悠悠我思。
《桑中》簡90~92:期我桑中,邀我上宫,遺我淇之上兮。(這幾句在此詩中反復吟唱了三遍)
    從兩首詩裡面的“遺”的注釋可以看出,整理者的意見是不一致的。
    對於《渭陽》的“遺”,整理者在解釋“〔我〕遺咎氏”時說:
      《毛詩》作“我送舅氏”。簡文“遺”字前接上一支簡當有“我”字,竹簡已殘失,今據補。“遺”表“送行”之意。(第112頁注二)
     對於《桑中》的“遺”,整理者在解釋“遺我淇之上兮”時說:
      《毛詩》作“送我乎淇之上矣”。“遺”爲贈予、贈送之意,《廣雅•釋詁》:“遺,送也。”據簡本則《毛詩》“送”也應作贈予、贈送解。(第131頁注七)
    本人認為,整理者對於《桑中》詩中的“遺”和“送”的理解是正確的。“期”、“邀”、“遺”表示男女關係步步深入。如果將最後的“遺”理解為“送行”,則趣味全無。同樣,《渭陽》詩裡面的“遺”也應當理解為“贈送”,前用“遺”,後用“贈”,語義相承。《毛詩》作“送”,很早就被誤解為“送行”,大概受到詩中“至渭陽”的誤導。其實,“送”表示贈送,段玉裁在《說文·貝部》“贈”下已說:“今人以物贈人曰送,送亦古語也。”(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考究:如果把《渭陽》的“送”理解為“送行”,試問當時舅氏在哪裡?按照後代送行的慣例,說“我送某人”,大概只能理解為我跟舅氏一起到了渭陽。但是,詩義很可能是舅氏本來就在渭陽,我到那裡去“送”他。因為此詩後面說“何以贈之,路車乘黄”,送車顯然是為了給舅氏出行而用的,可見我到了渭陽之後才送車給舅氏,以方便舅氏出行。)
    由此可見,簡本和毛詩一用“遺”,一用“送”,最初是同義詞替換,《詩》的原意當如此。但到了後來,像《渭陽》詩,就被“重新解釋”了。對於這種“重新解釋”,因為也可以講得通,大概不能說是錯誤,只能說《詩經》文本在流傳過程中發生了變異,產生了一種新的版本,詩義也有變化。這是古代文本流傳中經常發生的事情。
    其實,“遺”在上古有無“送行”義,恐怕本來就需要討論。《漢語大詞典》“遺”wèi下第四個義項是:
    送行。《商君書·畫策》:“強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朱師轍解詁:“《廣雅》:遺,送也。”
    一般說《商君書》者皆從朱師轍說。其實,這裡面的“遺”也未嘗不可以解釋為“送給”的“送”,意即父親等人把子女送給國家。
發表於 2019-10-2 13:50 | 顯示全部樓層
再胡猜一個:

    簡39對應今本毛詩“穠”之字,原注釋以爲從“年”聲,與《説文》“膿”字從“囟”的寫法聯繫起來,不失爲一種字形解釋的思路。——但“囟”聲字作爲真部字,與冬部的“農”似乎稍嫌遠隔。

    今按:我們懷疑簡文此字就是哀成叔鼎銘文所見的“𣲲/皿”字之省形,可隸定爲“盉”(與作爲器皿名的“盤盉”之“盉”是同形字,非是一字),釋讀爲“染”。
    ——哀成叔鼎銘文所見的“𣲲/皿”字,劉剛兄釋爲“染”,黃德寬老師釋爲“湛/沈”。我們認爲釋爲“染”更合適些。因爲這樣可以更爲直接地解釋後來的“染”字形的來源問題;而直接釋爲“湛/沈”,“沈禾”之類的解釋似乎顯得迂曲些?當然,“染”可以讀爲“湛/沈”是沒有問題的(劉剛之文已言及)。
    與此可以類比者,如上博簡《周易》中對應今本“盈”之字,簡文即寫作“氵夃”,而後來多寫成“盈”字形,但二者本爲一字是毫無問題的。“𣲲”字形,寫成“盉”字形,正好與此類似。
    如此,“染”古音在日紐(古歸泥紐)談部,讀爲泥紐冬部(古與侵部近)的“穠”,讀音上庶幾更近些?
    ——輾轉通假例證:染-冄-南-壬-戎-農。(諸字古音大致不出舌音侵/談/冬部的範圍?)

    附帶一提:哀成叔鼎銘文“亦弗其[𣲲/皿]蒦”的“[𣲲/皿]蒦”,劉剛兄讀爲“染汚”,黃德寬老師讀爲“沈汚”。其實,“[𣲲/皿]蒦”釋爲“染汚”讀爲“玷汚”文意上似更順些。《詩經•大雅•抑》有“白圭之玷”之語,《論語》中有引。“占”字古音在舌音談部,“玷汚”與“染汚”“沈汚”當是同源詞。
   
發表於 2019-10-2 14: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19-10-2 14:20 編輯

上博簡《孔子詩論》中的詩篇名《賓贈》,學者多認爲就是對應《渭陽》篇。

    按:今據安大簡《詩經》可知,爲何《孔子詩論》中孔子不如同毛詩那般稱呼此詩爲“渭陽”呢?原來這首詩中根本就沒有出現“渭陽”字眼,所以不能稱此詩爲“渭陽”篇。        
    由此可以推測得知:孔子論詩時所看到的《詩經》文本,與安大簡《詩經》的文本應該是一致的。即,詩句都是作“矞(遹)至于昜(陽)”,沒出現具體的地名,不好以此句詩來取篇名;因詩篇中出現了“曾(贈)”字,故撮述大意稱爲“賓贈”。

發表於 2019-10-2 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idan 於 2019-10-2 15:56 編輯

《黃鳥》簡54“子車盍思”,毛詩作“子車奄息”,整理者注:“‘思’,參前《關雎》注。”
案,《關雎》“思”出現在“寤寐思服”句,但整理者注未及此字。簡本共出現19個“思”,位於《黃鳥》之前且整理者注釋有正面解釋的只有兩處:
一是《漢廣》簡15的“不可休思”,因毛詩作“不可休息”,整理者注引孔穎達“詩之大體,韻在辭上,疑‘休’‘求’字爲韻,二字俱作‘思’”云云,指出“思”是語辭。
二是《殷其雷》簡33“莫或皇思”,毛詩作“莫敢遑息”,整理者注:“‘思’,語辭。或讀‘息’,毛傳:‘息,止也。’”
所以《黃鳥》注中的“參前《關雎》注”的“關雎”可能是“漢廣”或“殷其雷”之誤。無論哪個,整理者應該是把《黃鳥》的“思”也視作語辭的(其釋文作“盍(奄)思”,亦未取毛詩之“息”)。問題是,今本《黃鳥》的“奄息”是人名,且所在句子與“棘”“特”押職部韻,作“息”更加合理。故簡本“思”應用作“息”。前引《殷其雷》“莫或皇思”,末字與“側”相押,且對應“處”,顯然也應如或說所言表示“息”(是通假還是訛字尚可討論,應該形音兩方面都有),可以互證。
重新過一遍簡本的19個“思”,用作語辭“思”的有6個(均見《漢廣》),用作動詞“思”的有10個(《關雎》1、《渭陽》1、《園有桃》2、《桑中》3、《蟋蟀》3),用作“息”的有3個,即前面講的《殷其雷》“莫或皇(遑)思”和《黃鳥》“子車盍(奄)思”“隹(惟)此盍(奄)思”。
發表於 2019-10-2 17:28 | 顯示全部樓層
再胡猜一個:

    安大簡《詩經》出現的諸國風名,最有趣的自然非“侯風”莫屬。
    整理本取黃德寬老師的“侯風”對應“王風”説,而夏大兆先生主張簡本的“侯”指的是晉(即唐)風。

    按:綜合諸國風所轄詩篇來看,夏説似更優。然而,爲何毛詩中的“唐風”(晉風)在簡本中寫作“侯”呢?我們猜測,可能是由於抄寫者誤認字形導致的。
   
    上博簡(六)《君子爲禮》:“聖(聲)之[亻晉]俆,稱其眾寡。”其中的“[亻晉]俆”,多以爲當讀爲“疾徐(舒)”。即“[亻晉]”可以與“疾”通假。晉,古音精紐真部;疾,古音從紐質部;二字音近可通。而戰國文字的“疾”字形與“侯”字形(分別見《戰國文字字形表》1072-1073頁、708-709頁)極其類似,都是半包圍結構,右下部都是从“矢”作。
    因此,簡本《詩經》所謂的“侯”字很有可能原本當是寫成“疾”字形(或是从“矢”作的可以與“晉”通假的某種字形;顏世鉉先生近來對从“矢”作的諸“疾”字有專文討論,應該已經發表,可以參看),在簡文中原本是讀作“晉”的一個字,而抄寫者誤認成是“侯”字,從而產生了簡本所見的誤字“侯”。——也即,所謂的“侯”字其實當是“晉”字之訛。
發表於 2019-10-2 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襛”字试解
微信图片_20191002170033.png
微信图片_20191002170212.png
發表於 2019-10-2 18:42 | 顯示全部樓層
接上帖:
    也即,簡本所謂的“矦”字形,原本有可能當是一個以“矢”爲聲符之字,用爲“晉”,而抄寫者誤認成以“矢”爲義符的“矦”字;同時,晉(唐)風與魏風所轄詩篇也產生了錯亂;最終形成了簡本如今的面貌。
   
    ——古書謂孔子“删詩書,定禮樂”,而《論語》中只有“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的説法。從較爲可信的記載來看,前人或以爲孔子只是對《詩》的音樂進行了校正整理,而並沒有刪定《詩》。
    但可以想見,如果孔子發現魯國所傳之《詩》的文本產生了錯亂,應該也會對其加以校訂的。因爲《孔子世家》説“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孔子是將《詩》作爲教材使用的。孔門後學手中應該會有三百篇《詩》的定本。因此,古書所謂孔子“删詩書,定禮樂”,很可能是互文的説法。即,從目前材料來看,並不能排除孔子曾經校訂《詩》的可能性。
發表於 2019-10-2 19:18 | 顯示全部樓層
再胡扯一句:
    《綢繆》篇的“邢侯”,對應今本毛詩的“邂逅”,劉剛兄有專文討論,認爲當以作“邢侯”爲是。我猜測情況可能正好相反,也許簡文仍當以將“邢侯”讀作“邂逅”爲是。
    ——《野有蔓草》篇“邂逅相遇”句,前已言“有美一人”,“邂逅相遇”如果也讀爲“邢侯相遇”,“邢侯”指具體的某個人或某類人,則主角在同一詩篇中出現了不止一位,似嫌重複?
    《説文·艸部》有“薢”“茩”二字,“薢茩”是指菱角,段注已指出“薢茩”是一個雙聲聯綿詞。以“薢茩”例之,“邂逅”這個詞在古書中當是存在的。“邂逅”如果作爲動詞,指不期而遇,在《綢繆》篇中活用爲名詞,指不期而遇之人,似乎也能講通?這樣理解,“邂逅”與上二章中的“良人”“粲者”似乎也並無不協之處?而讀爲“邢侯”,所指似嫌太過具體?——當然也不是絕對不可能,《詩經》中某一章與前面幾章文例不同,也是可以找到的。
    三百篇中,尤其是風詩,多有譏刺之言,而譏刺之對象多是當時的高級貴族甚至國君。他們掌握着平民的生殺大權,故風詩中一般不會明目張膽地出現具體的譏刺對象的。——當然,頌揚之詩中多有誇贊之言者不在此列。
發表於 2019-10-2 19:38 | 顯示全部樓層
    安大簡本《詩經》章序多有與毛詩不同者。——當然,很多詩篇的章與章之間是並列關係,次序顛倒對詩旨並無任何影響的。
    毛詩的來源,如果確如古書所記載的那樣,是子夏傳本,那麽或許是經過孔子校訂過的文本;而安大簡本《詩經》當是流傳於楚地的抄本,或許非孔門所傳之本。——話當然也不能說得太絕對,《仲尼弟子列傳》記載孔子弟子澹臺滅明“南游至江”,楚地也未必不會有孔門所傳典籍。
    但從安大簡《詩經》文本來看,當時《詩經》已有定本是可以肯定的。
發表於 2019-10-2 19:54 | 顯示全部樓層
    安大簡《詩經·鄘風》爲何不包含《載馳》篇?
   
    猜測一下,大概應當是:
    《載馳》篇據《左傳》記載,是許穆夫人所作之詩,非王官採風所得。而據《左傳》季札觀樂以及《論語》中所謂的“詩三百,一言以蔽之”云云,可知孔子時的三百篇當已經形成定本了。
    因此,似可推測:《載馳》篇當是孔門傳詩者後附加入三百篇的詩篇,而非三百篇原本就有的,故安大簡作爲未經孔門校訂整理的文本,《鄘風》中不見《載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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