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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30“弗[衣土]危地”之“[衣土]”可讀爲“徒”,訓爲“步行”。“弗徒危地”意爲不要行走於危險之地。上博簡《曹沫》簡63上“弗[王㚔]危地”之“[王㚔]”可從孟蓬生先生讀爲“躡”,訓爲“蹈”。“徒”與“躡”是一對近義的异文。
簡34“測斯(死)厇(度)則”之“則”不是“[昜刂]”的形近誤字,按照用字習慣,其可讀爲“賊”。“賊”有“傷”的意思(《故訓匯纂》P2184)。傳世古書中可見“賊傷”的表述,如《墨子•號令》:“詐爲自賊傷以辟事者,族之。”《易林•井之蠱》:“無事召禍,自取災殃;畜狼養虎,必見賊傷。”“賊傷”當是同義連用。“賊”與“傷”是一對同義的异文。
簡35“既戰將㙛”之“㙛”當讀爲“估”(“尃”“湖”古通,參《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P273),訓爲“估量”。“既戰將估”意爲戰鬥後將計算功過。上博簡《曹沫》簡32“既戰將[量攵]”之“[量攵]”當從季旭昇先生讀爲“量”,也訓爲“估量”。“估”與“量”是一對同義的异文。
簡45“驕大以失之”之“大”不用讀爲“泰”。“大”有夸大、自夸的意思,“驕”也有矜夸的意思,“驕大”是同義連用。傳世古書中亦有“驕大”的表述,如《後漢書•皇后紀序》:“秦并天下,多自驕大,宫備七國,爵列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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