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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清華簡《參不韋》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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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2-16 11:21 | 顯示全部樓層
翻滚的鱼 發表於 2022-12-15 21:41
“民盈”。網友“tuonan”讀為“溢”,理解為“讙亂”義。 按,網友“tuonan”認為“民盈”乃不好的行為, ...

感谢先生指正,武断定义您的观点,多有冒犯。还请先生见谅!
發表於 2022-12-16 12: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王寧 於 2022-12-16 12:12 編輯

“民盈”之“盈”,我以為是“利”、“賴”義(132#),各位先生認為是不好的行為。《爾雅·釋詁》:“鞠、訩、溢,盈也。”《疏》:“皆謂盈多。訩訟、满溢,皆盈多也。”如果“民盈”如大家理解的是不好的行為,又相當於“溢”,從簡文用義上看就該是“訩”義吧,即譁亂喧鬧爭訟(詳細解釋可參郝懿行《爾雅義疏》上海古籍1983年版,第204-206頁),類似今言“糾紛”,“溢”是否也是此類的意思呢?那麼簡文得重新句讀理解了。
發表於 2022-12-17 21:1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zy 於 2022-12-17 23:09 編輯

參不韋曰:啟,愷盈、愷得、愷富、愷【六七】大、愷達而不宜,是謂内副。愷戲、愷溢、愷華、愷上、愷獨,是謂外【六八】副。



【整理者】“剴”,读为“愷”,《尔雅•释诂》:“愷,乐也。”“副”读如字,训为“裂”或“析”。



按:“啟,愷盈、愷得、愷富、愷大、愷達而不宜,是謂内副。”若按整理者理解,将“剴”读为“愷”,训为“合乐”,为名词义,如此理解自然就如整理者所云“句意可理解为“贪得务奢,财物荣华最终会离析散失。”但细绎文旨,恐觉不安。从上文的句式来看,“啟,勉德、勉義、勉法、勉長、勉固,是謂内基。”句式相似,与“剴”同一位置的字为“㝃(勉)”,整理者训为“勉励”,为动词义,这句话可理解为“啟,勉励德行、勉励道義、勉励法则、勉励长久、勉励安定,是謂内基。”那么处于同一位置的“剴”也应为动词义比较合适。按照这个思路来推,“剴”可直接训为“规劝”。《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道,读为导。导者,言古以剴今也。”如以“规劝”之义來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可理解为“啟,规劝通达、规劝意满、规劝富多、规劝盛大、规劝显达却不合适,是謂内裂。”
發表於 2022-12-17 22: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zy 於 2022-12-17 22:44 編輯
王寧 發表於 2022-12-16 12:07
“民盈”之“盈”,我以為是“利”、“賴”義(132#),各位先生認為是不好的行為。《爾雅·釋詁》:“鞠、 ...

“民盈”。網友“tuonan”讀為“溢”,理解為“讙亂”義;,王宁以為是“利”、“賴”義,后又疑可能相當於“溢”,從簡文用義上看就該是“訩”義,即譁亂喧鬧爭訟;沈培先生近日在“首届出土文献语文文字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有专文讨论,认为《三不韦》中凡从“浧”之字的“浧” “𦀚”  “浧+皿”皆当读为“逞”字,那么,简【18】、简【45】、简【48】中的“民盈”即“民逞”、“逞民”就是好逞能之人。按:诸家之说皆认为“民□”这个词义应为贬义,沈先生之说最为可信。简【18】中的“䝭民浧”,则可理解为“治民逞”; 简【45】“秉辰之四,正民逞以成歲”中的“正民逞”可理解为“整治民逞”;简【48】“ 月+攵(乂)民  ”,则可理解为“治民逞”,或“约民逞”;简【18】、简【45】、简【48】 三个辞例的句法结构相同,“动词+民逞”。此外,简【31】“罰兇則,使毋纟+呈”中的“使毋 纟+呈”,可理解为“使不逞”。《郭店楚墓竹简•成之闻之》:“小人不纟+呈(逞)人于恩,君子不纟+呈(逞)人于礼。”值得注意的是,简【67】“愷涅愷得愷富愷”中的“愷浧、愷得、愷富、愷大”,沈培先生认为此处也应读为“逞”,并非绝对不好之义,可从。“浧”与“得”、“富”、“大”并举,作褒义形容词,可训为“通”、“达”。
 樓主| 發表於 2022-12-20 19:28 | 顯示全部樓層
整理報告178頁字形表中字頭“息”,其下簡文錯錄成“敀”字形。
發表於 2022-12-24 12: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四蒿(郊)之[辶卜](附)稼穡

    簡11講到“司攻(工)”之職掌,其負責掌管“四蒿(郊)之[辶卜](赴)[爪家](稼)釐(穡)”。——原整理者將“[辶卜]”讀爲“赴”,對其含義未加訓釋。

    今按:據下文“還【11】[土丰] (封)疆[爪家] (稼)釐(穡)”,——還,上面已有學者讀爲“環”,原整理者大概也是如此理解?我們懷疑“四蒿(郊)之[辶卜][爪家](稼)釐(穡)”之“[辶卜]”當讀爲“附”,謂依附、靠近四郊之稼穡事。
發表於 2022-12-24 12:58 | 顯示全部樓層
2.簡35:緘在柙(匣)商(嶂)

    簡35講到伯鯀、伯禹之事:“啟,而不聞而先且(祖)白(伯)鯀不巳(已)帝命,【34】而不[疒死](葬)。啟,而視而丂(考)父白(伯)[禹土](禹)象帝命,而[囗从戈口](緘)才(在)[㚔虎又]商”。
    原整理者認爲“[㚔虎又]”即“柙”字,疑讀爲“袷”;商,疑讀爲“裳”。[㚔虎又]商,疑指斂尸之物。同時指出,簡文謂“伯禹象帝命,而緘在[㚔虎又]商”,疑指伯禹生能效法帝命,死則依古法喪葬之事。又引《墨子•節葬》:“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通之不埳,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作爲理解簡文之參考。
    程浩先生認爲:頗疑“[㚔虎又]”可讀“匣”,即斂屍之棺;“商”或通“腸”,和“黃腸題湊”聯繫起來。

    今按:原整理者對簡文理解的思路是很有道理的。按照戰國時期人們的常識,前文說到伯鯀,是“而不[疒死](葬)”,顯然與古代典籍中“殛鯀于羽山”(《尚書•舜典》)、“鯀則殛死”(《尚書•洪範》)等記載有關。大概鯀治水無功,被帝堯流放而死,爲不得其死,葬不成禮。由此推測,“緘在[㚔虎又]商”這句簡文與前相對應,自然也當和大禹死後之葬制有關。但若是將此句簡文理解爲“緘在袷裳”,即用衣裳斂尸,爲平常喪制,似乎難以和伯鯀之“殛死”而“不葬”形成鮮明對比。程浩先生將“[㚔虎又]”讀爲“匣”,指斂屍之棺,應當可信。然其説將“商”讀爲“腸”,指圍棺之槨,恐怕不合戰國時期的喪制(當時可能並沒有後世“黃腸題湊”之類的喪制),似根據不足。
    我們懷疑,“緘在[㚔虎又]商”當讀爲“緘在匣嶂”。“匣”指斂屍之棺槨,“嶂”指如屏障的山峰,簡文“緘在匣嶂”或是代指大禹死後以棺槨斂屍而埋葬於會稽山之事。

    《易•繫辭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又,後世典籍引《尸子》曰:“禹之喪法,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再結合《墨子•節葬》的記載,很有可能“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就是指大禹喪葬之時開始使用棺槨而言。古人視死如生。大禹平治水土,有大功於民,死後葬於會稽山,自是高爽之地。故簡文言“緘在匣嶂”,含有尊崇大禹及其喪葬之制的意味。
發表於 2022-12-24 13:08 | 顯示全部樓層
3.簡44:幾(機)[辶朱](速)女(如)湄(飛),神[辶朱](速)女(如)寡(顧)。

    原整理者疑“湄”讀爲“睨”,認爲和“顧”義近,對舉連用。抱小先生讀爲“微”或者“眄”。

    今按:兩種釋讀意見,簡文文義皆可以講通。然如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將“湄”讀爲“睨”聲韻皆不合,故讀爲“睨”之説恐不可信。抱小先生的釋讀意見顯然更爲妥當。不過,如果不考慮上下文的對應關係,我們懷疑“湄”或可讀爲“飛”,“如飛”即像飛一樣快速,形容非常疾速。
發表於 2022-12-24 13:25 | 顯示全部樓層
4.
    簡25-26:乃[大能](𣎆)盟(明)自爯(稱)自立(位)。
    簡123-124:[大能](𣎆)盟(明)不懈。

    整理者云:[大能],此字見於楚帛書等,或釋“熊”,實乃“𣎆”字,簡文讀為“欽”,敬慎。盟,讀為“明”,黽勉。“𣎆明”蓋為古成語,意謂“敬慎黽勉”。

    今按:很是懷疑,這個“[大能]”字就是“能”字,簡文中訓爲“賢能”之義,“能明”即“賢明”;故楚帛書等文獻中可以讀爲“熊”。
發表於 2022-12-24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5.
    簡52-53:秉則奉(逢)【52】天之夭(妖)羊(祥)兇央(殃);
    簡54-55:不【54】秉則奉(逢)天之夭(妖)羊(祥)兇[才央] (殃);

    原整理者“奉”字皆不破讀,“奉天之夭(妖)羊(祥)兇央(殃)”似不辭?

    今按:根據以上學者對簡文的討論,懷疑“奉”可直接讀爲“逢”,遭逢之義?“奉(逢)天之夭(妖)羊(祥)兇央(殃)”前面既有“秉則”,又有“不秉則”,大概是分不同的情況來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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