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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潘灯

清華簡《參不韋》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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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2-8 02: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8 02:16 編輯
gefei 發表於 2022-12-2 23:01
簡10—12:“司工正万民,乃修邦內之經緯城郭,濬[虍亞]行【10】水,及四郊之赴稼穑。司馬展甲兵戎事, ...

按:此說不確,亟需糾正。
仍當釋讀、斷句為:“司工正万民,乃修邦內之經緯城郭,濬[虍亞]行水,及四郊之赴(卜)稼穑。司馬展甲兵戎事,修四封之內經緯術路,還(/環)【11】封疆稼穡【12】。”

一、《四告》簡40“曰古禹降,敷土墮山,劃川濬泉”,《參不韋》“濬”與《四告》“濬”原篆比較,只是少了右下“氵”旁,可見“濬[虍亞]行水”確是兩個動賓詞組,而非我們理解的四個名詞;二、由於一,故“四郊之”下當沒有抄漏文字。
 樓主| 發表於 2022-12-8 14: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9“共 简19.png ”,tuonan先生讀“拱擁”。“共”后一字,整理者未隸定,其上部从“蒦”省,下部从“廾”。我們疑此字為“隻”之變體,下部本从“又”,受前文“共”的影响,也同化为“廾”形。此文似可讀“護”,與讀“擁”意近。或與“獲”也有關聯,有待進一步考證。
發表於 2022-12-8 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本篇多次出現的“共[隹二廾]”的字,我在87#釋為“共彝”,茲再對“[隹二廾]”字略作補說。
此字上面的“[隹二]”的部分可有兩種解釋:一種可能是“二”的一種特殊寫法,就象楚簡文字“一”字或作“鼠”形上加“一”作“𫜢”的寫法是一樣的。“二”是脂部字,“彝”也是脂部字,“彝”從“二”聲是合適的。二種解釋是,“彝”字甲、金文都象雙手奉雞形,那麼“[隹二]”的部分也有可能是“雉”的或體,“雉”是脂部字,從“矢”聲,“矢”、“二”亦皆脂部字,雉即野雞,雙手奉雉形也可釋“彝”。這個構形的“彝”大概是用為彝常之“彝”的專字,特為與彝器之“彝”相區分而另造的一個專用形體——拙說不敢必,僅提供一種釋讀此字的思路而已。
 樓主| 發表於 2022-12-8 15:1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98首兩殘文,整理者疑讀“所何”,我們疑為“所訶(歌)”,“稱某之所訶(歌)赴”似比“稱某之所何赴”辭意更進一些。
發表於 2022-12-8 15: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质量复位 於 2022-12-8 20:45 編輯

簡72—73“以魝於其身而罰之”,整理者認爲“魝”是“割”字訛體,讀爲“害”。按,整理者讀“害”可信,但“魝”恐非誤字。該字見於《説文》,《説文》刀部:“魝,楚人謂治魚也。从刀、从魚。”桂馥義證:“治魚即剖魚。”《廣雅•釋詁二》:“魝,割也。”“魝”可能是“割魚”之“割”的專字。上古音“魝”“割”均屬見紐月部,“害”屬匣紐月部。出土文獻中可見“舝”與“薊”通假(《戰國時代各系文字間的用字差異現象研究》P39),“薊”从魝聲;而楚簡中常用“舝”表示“害”(《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P81)。再者,《説文》云:“魝……讀如鍥。”而“鍥”“害”俱从丯聲。
 樓主| 發表於 2022-12-8 15:53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再細審簡19“共”后之字,確由“隹二廾”三部分組成。王寧先生釋“彝”,與甲金文字形較接近,但“二”的說法稍顯牽強。在楚簡中,二和廾也可組成字,望山二號墓簡13中即有。此字或“二”上再作“八”“小”等字符,或作上“凡”下“廾”等形,學界一般釋“”,讀“浣、莞、管”等。《三不韋》中的[隹二廾],有無可能是从隹聲之字,究竟作何釋,一時還不能下定論。
發表於 2022-12-8 16:41 | 顯示全部樓層
《鄭文公問大伯》甲4—6:“笠胄萆甲,X(蒦/擭)戈盾以……”
X所代表的字形,即學界所爭論的是“刈”還是“穫”(參看“葛希谷”先生《是“刈”還是“穫”》,http://www.fdgwz.org.cn/Web/Show/3175;侯瑞華先生《楚簡“刈”字補論》,《出土文獻》2021年第1期),撇開字形不論,綜合考量它在各種辭例中的讀法,我們是傾向於釋“穫”的。
《廣雅·釋詁三》:“蒦,持也。”《說文》手部:“擭,……一曰握也。”後漢·竺大力共康孟詳譯《修行本起經》卷三《遊觀品》:“齒牙爪距,擔山吐火,雷電四繞,擭持戟鉾。”又“皆持刀劍擭戈鉾,超躍哮吼滿空中。”《玄應音義》卷五十五“擭持”條注:“《廣雅》:‘擭,持也。’謂握取之也。擭亦搤也。”簡文“X(蒦/擭)戈盾”與例句一樣,賓語都是戎器。
《參不韋》簡19、91、100所見“共(拱)Y”,假如Y真如“潘灯”先生釋“隻”(“獲”)的話(參112樓發言),則可讀為“蒦”或“擭”,持、握的意思。“拱擭”是手的動作,下面“走趣”則是足的動作。
發表於 2022-12-8 17: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8 18:54 編輯

    簡79“乃稽鬭罰戮”,原讀為“鬭”的字形,整理者已指出“字在常見字形上益二‘口’形,讀為‘鬭’”。《周禮·地官·司虣》“禁其鬭囂者與其虣亂者”,《正義》:“鬭囂謂爭鬭而讙囂,《調人》注云‘鬭怒辯訟者也’,與此義略同。”雙方鬭怒,必伴隨著語言上的辯訟。此猶喧聲的“囂”、“[吅+萈+吅]”从吅一樣,所以“鬭”增加“吅”也是很好理解的。
發表於 2022-12-8 18: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8 18:10 編輯
gefei 發表於 2022-12-4 10:02
《五紀》簡57“非佻非竊(切),勞人以息”,“非佻非竊(切)”意爲不苟不峻、不徐不疾、不緩不急。“竊” ...

  《參不韋》簡117“敀(迫)息(疾)辡”的“辡”,以及《語叢二》簡19“急生於慾,[亻+辡]生於急”的“[亻+辡]”,更可能讀為“㦚”、“弁”、“卞”等,是躁急的意思。

    《禮記·玉藻》“弁行”,《釋文》:“弁,急也。”《說文》心部:“㦚,憂也。从心、辡聲。一曰急也。”《左傳》定公三年“莊公卞急而好潔”,杜預注:“卞,躁急也。”

    楚簡中以前就有用例,如:
        《性自命出》簡42—43:“凡用心之躁者,思爲甚;用智之疾者,患爲甚;用情之【42】至者,哀樂爲甚;用身之
    弁者,悅爲甚;用力之盡者,利爲甚【43】。”

    “弁”與“躁”、“疾”、“至”、“盡”語法位置相同,表義相似。值得注意的是,《參不韋》例中也正好有“疾”。


發表於 2022-12-9 00: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uonan 於 2022-12-9 01:59 編輯

    頃讀“抱小”先生《說〈參不韋〉之“幾(機)速如湄”》一文(復旦網站,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0972#_ednref5),括注補充有言:目前楚文字中似尚未見“眉”字,清華簡《五紀》以從“目”從“利”聲之字為之。
    按:楚文字中迄今雖未見獨體的“眉”字,但从“眉”之字其實已見於《廼命》簡6“毋或[眉+皿](密)觀吾事圖言語以漏聞于下”,《四告》簡23—24“[眉+心](密/謐)康”,以及《四時》簡10“以疾五[眉+皿]”。參看“清華十《四時》初讀”下第46樓發言,2021-12-5,http://www.bsm.org.cn/forum/foru ... %9B%E6%99%82&page=5。本人博士後報告《出土文獻字詞考釋》第二章第六節《釋清華簡中从“眉”之字》有更爲詳細的闡述。師弟許世和曾經向我指出,《古璽彙編》5636號著錄的姓名私璽,“周”後之字也是“[眉+皿]”,此字舊有多種釋法。新近出版的《古物影——黃賓虹古璽印收藏集粹》(上海書畫出版社2022年)第108頁隸釋爲“[眉+皿]”,甚是。
    整理者之所以誤釋此數字爲“監”或其他,就是因為此前楚文字中未見“眉”字,且組合其他構件出現,不免有種陌生化的感覺,竟不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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