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黄浩波 於 2023-3-16 18:28 編輯
1.50簡“行諶(甚)平端、廉絜、毋害、孝弟、脩日有以異者”
整理者將“諶”括注爲“甚”。按:“諶”恐當讀如字,《爾雅•釋詁》“諶,信也”,《說文解字•言部》“諶,誠、諦也”。
脩日,整理者注“脩日,日日脩行”。按:秦漢簡中“日”“白”形近,此或當釋作“脩白”,與秦漢文獻常見的“脩潔(絜)”相當,因前文已有“廉絜”,爲避複而作“脩白”。“廉絜”與“脩白”連用,可參《後漢書•班彪列傳》有“廉清修絜”。
2.55簡“縣遣官佐史、丁壯,嘗主事一歲、若嘗一計以上、勞多者補”,或當改作:縣遣官佐史丁壯、嘗主事一歲若嘗一計以上、勞多者補。
按:“官佐史丁壯”即丁壯之官佐史。“丁壯”與“嘗主事一歲若嘗一計以上、勞多者”皆爲得補之條件之一。 《漢律十六章》154簡亦當作“男子丁壯”與“男子老、小”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