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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蜨枯

[讨论] 清華簡《大夫食禮》《大夫食禮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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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7 22:45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13】再補:簡16-18所對應之禮節
    注釋以爲:本篇客降、升成拜,大致對應《公食大夫禮》賓示欲食於階下;主人降於公,故主人亦降堂。

    今按:上面我們曾認爲,本節內容當與禮書中的“告旨”禮儀有關。然《儀禮》中記載賓客“告旨”,主客之間的禮節只是“拜”,而不“降階”。由簡文“賓主致升”來看,此處的禮節似當是賓主皆降堂下。因此,將本節內容與禮書中的“告旨”禮儀聯繫起來是否正確,尚待進一步研究。

    不過,若是如注釋所説,將本節內容看成是賓示欲食於階下,同樣也不無疑問。因《公食大夫禮》記載“大夫相食”之禮云:
        賓執粱與湆,之西序端。主人辭,賓反之。卷加席,主人辭,賓反之。辭幣,降一等;主人從。受侑幣,再拜稽首。主人送幣亦然。辭於主人,降一等;主人從。卒食,徹于西序端;東面再拜,降出。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禮。

    可見,和本篇簡文類似規格的“大夫相食”之禮,賓主同一等級,賓客最高的禮節只是“降一等”;賓示“不敢食於席”也只是“執粱與湆,之西序端”,而非降階至堂下;且食禮進行過程中,作爲大夫的賓客始終未曾降堂;只是在“卒食”之後,才拜謝主人,然後“降出”。由此推測,本節內容應該不是賓示欲食於階下。





發表於 2024-1-17 22: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24-1-17 23:24 編輯

    一、《大夫食禮》
    【17】至升
    本篇兩次出現“誈升”,他簡又作“致升”或“至升”。注釋無解釋。

    今按:“誈升”“致升”似當讀爲“至升”。至,作爲副詞,或當是極、最、盡之義。“至升”謂升至臺階最上面,即登階升堂,猶如古人下盡臺階稱爲“沒階”。





發表於 2024-1-17 23: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18】篇題之名
   
    如果根據今傳本《儀禮》篇題的命名原則,即皆是拈取篇首標示本篇對應的禮儀之名的幾個字作爲篇題,則本篇的篇題,亦當取篇首“大夫辸(仍)速之儀”爲妥,可簡稱爲“辸(仍)速儀”或“辸(仍)速”。猶如《儀禮》之“大射”篇,又可稱爲“大射儀”,篇首作“大射之儀”。






發表於 2024-1-18 13:1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19】大食、小食
    簡文有“大食”“小食”。原整理者認爲,《大夫食禮》內容爲楚地大夫之食禮,主體載大食之禮,兼記小食。然注釋中,對於“大食”“小食”名目之含義,並沒有解釋。

    今按:簡文“大食”“小食”之名目,似乎不見於先秦典籍。
    《周禮•春官宗伯•大司樂》:“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鍾(鐘)鼓。”此處所謂的“大食”,鄭注:“大食,朔月月半,以樂侑食時也。”是指王在朔月(農曆每月初一)月半(農曆每月十五)之時,比平常增加更爲豐盛的飲食,是王之獨食,與簡文“大食”當無涉。另外,《梁書•昭明太子傳》:“普通中,大軍北討,京師穀貴,太子因命菲衣減膳,改常饌爲小食。”此所謂的“小食”,同樣是指昭明太子食用的與常饌相比更爲簡單的飲食,與簡文“小食”當也無涉。
    後世學者在研究中,也有“大食”“小食”之説。如清人王漸鴻撰《鄉黨圖考補證》云:
        “氣”字解云“饋客芻米”,與“旣”字解云“小食”,義亦相通。蓋“氣客”之“氣”,有大食,有小食。如《聘禮》之“歸饔餼”,大食也;《説文》引《左傳》“齊人來氣諸侯”,亦大食也;《中庸》之“旣稟”,小食也。分言之,“氣”爲大食,“旣”爲小食。今小食“旣”字不多見,大食、小食皆通作“餼”矣。
其説“大食”“小食”,似乎對簡文之理解有所助益。

    竊以爲,《大夫食禮》簡文記載的內容,並非“大食”或“小食”之禮,而是一般性的食禮(或可稱爲“中食”)。龐樸先生所謂“一分爲三”,思考問題的角度還是可以借鑒的。
    簡文所謂“大食”,當是指規格很高的正式禮儀場合的“食禮”。相應地,“小食”當是指規模很小的非正式禮儀場合的“食禮”。相對於簡文記載的儀節,“大食”的禮儀規格要高一些,“小食”的禮儀規格要低一些。
    如果更進一步推測,我們懷疑“大食”有可能對應早期的“饗(享)禮”,而“小食”可以對應早期的“燕禮”。到戰國時代,“饗禮”“燕禮”之名目不復存在,然無論是正式場合的宴飲還是非正式場合的宴飲,無日不有,從未間斷,至今猶然。當時楚國正式場合的較高規格的宴飲,很可能就是叫“大食”;而非正式場合的小規模宴飲,就叫“小食”。“小食”大致也可以對應早期的“燕禮”。然早期的“燕禮”以飲酒爲主,而戰國時代的楚國,飲食之禮將食禮、燕禮合一,故簡文內容雖以食禮爲主,卻也包含燕禮之儀節。

    時至今日,宴飲也分正式場合與非正式場合。居其間者,就是一般性的宴飲。戰國時代的楚國,大概無論哪種宴飲場合,也無論是叫“大食”還是叫“小食”,都是既有飯食,又有飲酒。如今語説“請人吃飯”,未必同時不喝酒;説“請人喝酒”,也未必只飲酒不吃飯。這和簡文所體現的戰國時代楚國的實際禮節正可以相互類比。
    若是從這個角度來看,上引顧炎武《周末風俗》“春秋時,猶嚴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之説,可能並不確切。——戰國時代,或許只是沒有了“聘享”之禮的名目,而在正式場合中,實際上還是有與早期的“饗(享)禮”相對應的簡化禮儀之舉行的,只不過是將名目改成了“大食”而已。可爲類比者,我們從戰國文獻中同樣也找不到“燕禮”之名目,然若是據此謂戰國時代之人不再飲酒作樂,未免荒誕。戰國時人當是在宴飲場合不再舉行早期禮儀中那些繁縟的獻酬之儀節罷了。禮儀的形式已經發生變化,名稱自然也會隨之而改。






發表於 2024-1-18 21:18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0】先秦禮制之階級數
    注釋説:《儀禮》階皆爲三級,本篇簡四四云「主降二級,不至下」,可見亦爲三級。

    今按:據記載推測本篇簡文階爲三級,可信。然謂“《儀禮》階皆爲三級”,不知何據,似有可商。

    《禮記•禮器》:“(禮)有以高爲貴者: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堂高不同,階級數量自然也有差別。且從至今仍常用的“階級”一詞的本義推測,先秦時期的階級數量,是最能直觀體現當時等級差別之物,從情理上講恐怕也不會皆爲三級的。
    證據如《儀禮•燕禮》:“凡公所辭,皆栗階。凡栗階,不過二等。”賈公彥疏:“凡堂及階,尊者高而多,卑者庳而少。案《禮器》云:‘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士冠禮》‘降三等受爵弁’,鄭注云:‘降三等,下至地。’則士三等階。以此推之,則一尺爲一階,大夫五尺,五等階;諸侯七尺,七等階;天子九尺,九等階可知。”
    又如,《儀禮•大射》:“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從之,中等,竝行。”賈公彥疏:“云‘上射降三等’者,諸侯階有七等,言三等者,欲明下射中等,是降一等之上下,下射過向西畔由右,故上射至地待之,乃得二人並行,上射於左也。”
    由《大射》“上射降三等”推測,此處上射所降之階必非三等。若是三等階,則“上射降三等”即是“下至地”,直接用“降”即可。因此,謂“《儀禮》階皆爲三級”,不確。






發表於 2024-1-18 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三補:𣘝(爨/饌?)
    上面我們認爲,本篇簡文“𣘝”字,當以讀爲“爨”爲長。然《儀禮》一書中,“饌”字要比“爨”更爲常用,在含義近似的情況下,“𣘝”讀爲“饌”似乎也未嘗不可。
    無論從哪種角度考慮,此“𣘝”字之義必然是與飲食相關。因《儀禮》一書中,禮儀活動常以烹飪食物爲節。注釋所謂的“羹定”是一例,另《特牲饋食禮》:“請期,曰‘羹飪’。”亦是一例。
    然將“𣘝”讀爲“梡”解釋爲“梡俎”,則“既梡”等同於禮儀中的載俎,從情理上講也不好理解。按照當時公食大夫禮的儀節,載俎之後緊接著就是“士設俎”,所設之俎屬於爲賓所設正饌之一部分。“設俎”實際上等同於後世筵席之“上菜”環節。從今天宴會場合的禮節來説,一般都是等客人都到齊了,然後再上菜的。因此,篇首“既𣘝”,既是在迎賓之前已經發生,應該可以證明“既𣘝”是不能理解爲載俎的。



發表於 2024-1-18 22:46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17】補:至升
    設若以上讀爲“至升”不誤,則簡文之所以要强調賓主升階是“至升”,即登階上堂,大概和禮制中的登階“不盡”升有關。
    如《孔子家語•相魯》記載齊魯夾谷之會:“有頃,齊奏宮中之樂,俳優侏儒戲於前。孔子趨進,歷階而上,不盡一等。”《史記•孔子世家》類似記載作:“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
    孔子登階“不盡一等”,也就是説距離登上(壇)還有一級臺階,並沒有完全登上。這與簡文“至升”表示登完全部臺階、升至最上面之意形成對比。





發表於 2024-1-19 22:36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1】簡6-7:客者先內(入),寺(待)於屏[門夕刀](外)。
   
    簡6-7原釋文:客者先內(入),寺(待)於屏[門夕刀](間)。
    注釋:屏間,似爲門屏之間。

    今按:注釋解説文意,認爲客者處於“門屏之間”,當可信。然將“屏[門夕刀]”釋讀爲“屏間”,似嫌不辭。注釋已經指出,“屏”爲樹於門內(作爲大夫級別亦當在門內)東西走向的當門的小牆,即今之照壁,無所謂“屏間”。
   
    “屏[門夕刀]”顯然當讀爲“屏外”,指屏之南,亦即屏靠大門的那面。先秦兩漢典籍無“屏間”文例,而有“屏外”文例,可爲佐證。
    如《禮記•月令》:“授車以級,整設于屏外。”《呂氏春秋•季秋紀》對應文句相同。《淮南子•時則》作“皆正設于屏外”。
    推演簡文場景,客者就客後,先入門內,待於屏外,即屏之南,顯然是作爲儐相引導賓客。





發表於 2024-1-20 10:21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大夫食禮》
    【21】補:客者先內(入),寺(待)於屏[門夕刀](外)。

    推測原整理者之所以此句“屏[門夕刀]”不讀爲“屏外”,是因爲下句“客內(入),盥於屏外”明確有“屏外”一詞。其實,本篇一詞對應多字現象不止一次出現,上文“揖君子”即是。因此,下句的“屏外”並不能構成此句“屏[門夕刀]”讀爲“屏外”之反證。
    當然,上引《禮記•月令》“整設于屏外”之“屏”爲天子外屏,“屏外”即天子外屏之南,處於大門之外;而本篇簡文“屏外”是大夫內屏之南,處於大門之內。二者具體所指的位置稍有差異。







發表於 2024-1-20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汗天山 於 2024-1-20 11:15 編輯

    一、《大夫食禮》
    【1】補:大夫辸(仍)𧫷(速)之義(儀)

    “辸”讀爲“仍”,訓爲“因、就”,“仍速”猶言趨赴邀請、赴召。對應文例,如《楚辭》“仍羽人於丹丘兮”,其中的“仍”字,傳統上常訓釋爲“因也,就也”。當然,稍微寬泛一些,“仍速”可以解釋爲趨就召請,也就是“赴宴”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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