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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荡王车”补说——甲骨文“新兼语式”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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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12 20: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子喬 於 2023-12-12 20:23 編輯

“荡王车”补说——甲骨文“新兼语式”一例
赵楠(子乔)

一、引言
  《合集》10405“车祸卜辞”历来备受关注,我们先写出释文(直接用宽式):

  ​癸巳卜,南贞:“旬无忧?”王占曰:“乃兹亦有咎,若称。”甲午,王往逐兕,小臣由车z,马俄,荡王车x,子央亦颠。

  其中“南”“忧”“咎”“由”“俄”“荡”“颠”等字的释读,笔者采纳了黄博[1]、裘锡圭[2]、陈剑[3]、李学勤[4]、谢明文及蒋玉斌[5]等学者的意见,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考释成果。当然也不是没有分歧,比如“忧”,郭沫若释“祸”之说近年又得到单育辰[6]、黄锡全[7]的支持,又如“荡”,张宇卫最近主张读为“襄”[8]。但是这些分歧都对本文结论没有影响,这里也就不多说了。(子乔按:为行文简洁,本文在学者姓名后均省略“先生”二字。)

  本文打算讨论的是两个所谓“车”字和“荡王车x”这一句。两个所谓“车”字很特殊,前者像车轴折断的车,后者像车厢颠覆的车,现在公认它们记录的并不是一般的名词{车},隶定作“车”是权宜之计。为了方便并区别于一般“车”字,本文将其记作“车z”和“车x”。卜辞另有一种符号像车辀(独辕)折断的车,本文则记作“车y”。(子乔按:z、x、y分别表示轴、厢、辕,便于读者知晓指的是哪种事故车。)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虽然具体意义不同,但是性质相同,所以下文在讨论“车x”时,如果其自身的某些方面不太明确,则会以“车z”和“车y”作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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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古文字学界逐渐弄清了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要表达的意思[9],并达成一致。但是对于它们的性质,以及它们所记录的语言层面上的内容,则有两说:

  一是此类符号记录了某个表示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的动词。如詹鄞鑫认为,车x“车厢向下而车轮朝天,……可能古人本来就有一个专门用来表示车覆的词”,“只代表一个词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不过这种可能性更小些(引按:相对于记录两个意义而言,见下文所引)。”[10];萧良琼认为“车z”表示车轴断裂,“车y”表示车辀断裂,均为“辍”字[11];谢明文认为“车z”是“表示车子损坏的某个动词”[12];王赫岗在一篇新论文的原稿中认为此类符号是名词{车}用为动词的记录方式[13]。(子乔按:萧良琼释义正确,但释字不可从;对王赫岗文,截至本文完稿笔者仍未见到正式出版物,所以暂不讨论。)

  二是此类符号记录的不是一个词,而是“兼表两义”或记录了一个“语段”。如詹鄞鑫认为,车x“车厢向下而车轮朝天,应包含动词意义在内,其意必指王车颠覆而无疑……它兼表‘车’和‘颠覆’两个意义。……很可能应读为‘车覆’。”(但他未能将此思路用于车z和车y);黄天树认为此类符号属于“文字画”,记录的是一个“语段”,分别是“车轴折断”“田车颠覆”“车辕断裂”[14]。

  以上两说与单纯地解释字符意思(翻译)是不同的工作,它们是从记录语言的角度给字符定性,并努力“还原”字符所记录的词语。本文正是在这种启发下写成的,尤其是詹鄞鑫和黄天树的观点,极具启发性。笔者打算继续这种“还原”并尝试着进一步对有关卜辞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语法分析。

  “车z”“车y”的辞例比较简单,而“荡王车x”却有些值得讨论之处。“荡王车x”从文字记录上看似乎是个动宾结构,但是笔者认为,不管根据上述哪种解释,“荡王车x”所记录的实际语句都符合语法学界所谓“新兼语式”的特征。目前一般认为,甲骨文中只有V1(兼语动词、主要动词)为使令类动词的“一般兼语式”和少数“有字式”(它是否兼语式存在不同看法),而没有“新兼语式”。有鉴于此,笔者下面就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二、兼语式和新兼语式

  “兼语式”是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结构,关于它的定义、存废以及它与连谓、动补、双宾语、主谓作宾、紧缩等结构的纠葛,语法学界已经争论了超过半个世纪。笔者难以全面总结学术史,孰是孰非更是无力裁断;但是考虑到语法学界至今仍保留着“兼语式”,还有学者提出了“新兼语式”,加之一些出土文献及上古汉语语法论著也讲到了“兼语式”,所以笔者暂时认可“兼语式”是独立结构而且“新兼语式”能够成立,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述。也即,笔者只是尝试着为所谓“新兼语式”新增一个甲骨文实例,或者是为甲骨文的“兼语式”新增一个类型。

  很多认可“兼语式”命名的语法学家都有自己的兼语式定义或特征描述,下面略举几家:(子乔按:学者很多,难免挂一漏万。刘复、黎锦熙、王力等学者的“兼格”“兼位”等说法时代较早,还不是句法结构命名,且有不清晰之处,所以这里不列。)

  丁声树等:“兼语式的特点是两个主谓结构套在一起。例如:风吹着雪花满天乱飞。……‘雪花’是‘吹着’的宾语,同时又兼做‘满天乱飞’的主语。这种宾语兼主语叫做‘兼语’。含有兼语的句法叫做兼语式。”[15]

  王力:“在兼语式中,同一个名词一身兼两职,它既做前一动词的宾语,又做后一动词的主语,例如‘我叫他来’,又如‘我请他吃饭’。”[16](子乔按:这是王力后来的说法。)

  李新魁:“两个述语表示两个不同的动作,……第一个述语的动作施及某一个客观对象,这个对象承受了第一个述语发出的动作以后,又发出另一个动作(由第二个述语表示),第二个述语的主语就是第一个述语的宾语。……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兼语式。”[17]

  张玉金:“所谓兼语句,是指包含有‘兼语’成分的句子。兼语成分对于它前面的动词来说是受事,而对于它后面的词语来说是施事。例如‘令众御事’(合集25)是兼语句,其中的‘众’是兼语成分。”[18]

  游汝杰:“……第一个动词的论元是全句的主语和兼语,第二个动词的论元是兼语和兼语的宾语。由兼语词组充当谓语的句子称为兼语句,……第一个动词的必有受事题元和第二个动词的必有施事题元重合。”[19]

  梅广:“兼语式结构的小型句主语由上位动词指派宾格格位,……这种动词称为ECM动词。……上古汉语兼语式非常稀少,ECM动词主要是‘伻(俾)’‘使(事)’‘令’三个,……其他如常引用的‘助苗长’句例……恐怕还不是真正的ECM兼语结构。”[20]

  张新华:“兼语式指一物N1以一定的方式V1控制另一物N2的行为V2,V1、V2构成一个整体行为。……操纵类兼语式(包括帮带、使成)控制度最高,……使成类指V1直接造成N2处于V2状态。”[21]

  这些说法有的从句法出发(宾语、主语),有的从语义出发(受事、施事),有的将两者结合起来;有的直接定义,有的间接定义(先定义“兼语”);有的限定V1的动词类型,有的不限。大家一致的表述很少,归纳起来似乎只有两点:

  一是兼语式的一般形式(典型形式)是:(N1+)V1+N2+V2。(子乔按:但具备这种形式的不一定是兼语式;N1是全句的主语,形式上可有可无;有的学者把带N1的兼语句也叫兼语式;N包括NP,V包括VP;V2还包括形容词A或AP。)

  二是N2身兼两职。(子乔按:再具体就有分歧了,有的学者认为N2兼V1的宾语和V2的主语,有的学者认为在句法上N2不可能兼V1的主语,它只是在语义上兼V1的受事和V2的施事,有的学者认为两种情况都存在。)

  还有一条是大部分人一致的看法:典型的(主流的)V1是使令类动词。(子乔按:也有学者叫“致使类”,但刘永耕已经指出两者的区别[22]。)

  “兼语式”在各个时期的汉语材料中都存在,在古汉语语法研究中,又有学者提出“新兼语式”并对其进行讨论,例如:

  宋绍年:“使动用法的局限性……促使兼语式发生了变化。……在上古中期,……第一个动词不再仅仅限于‘使、令’一类较抽象的动词,而可以是一般的动作动词了。在表达结果的同时也表达了实现结果所使用的方式,我们可以称之为新兼语式。”[23]

  梁银峰:“所谓‘新兼语式’,就是主要动词不是由使令类动词充当,而是由一般行为动词充当所构成的兼语式。从语义上看,一般兼语式表示由施事主语指派命令或致使受事宾语发出或具有某种动作,而新兼语式则表示施事主语的动作施及或影响到受事宾语后所产生的结果或状态。”[24]

  孙书杰:“新兼语式是针对使令兼语式而言的。它‘新’在V1不再是使令动词,而是动作动词;‘新’在它既能表达某种结果,又能同时表达实现这种结果的方式。这种独特的兼语式有独立出来单独研究的必要。”[25]

  如果“新兼语式”的V2是表状态的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且前面没有其他成分修饰,则属于“典型新兼语式”[26]。一般认为“新兼语式”晚出,上古用例很少。宋绍年举出一例“止子路宿”,但受到梁银峰的否定,认为“止”仍是使令类动词,而梁银峰举出的一些上古用例又受到李明的否定,认为多属于紧缩句[27]。

  “新兼语式”的提法同样存在争议[28],笔者认为这仍然是界定或分类的尺度问题,而且以上几位学者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加之本文讨论对象的V1是行为动词“荡”(撞击义),所以笔者暂时采用“新兼语式”这个称呼。此类结构有的学者称为“隔开式动补结构”,笔者不采用这一称呼,具体到本文的讨论对象,其V2也不是V1的补语。这一点以及紧缩结构的问题,笔者将在本文第四部分略加讨论。

三、甲骨文中的兼语式


  一般认为,甲骨文中的兼语式基本上是以使令类动词充当V1的(另有个别“有字式”),例如:

  郑继娥:“甲骨文中的兼语句数量很多,结构已渐趋成熟,但类型较少。……(一)使令式:此句式中充当第一动词的有‘令、呼、使、共、登’等,……(二)有字式……”[29](按:“乎( 呼)”字,王森最近认为应改释为“平(伻)”[30]。)

  张玉金:“殷墟甲骨文中只有‘使令’式兼语句,而无其它式的兼语句。甲骨文中能作‘使令’式兼语句第一个动词的,只有‘呼’‘令’‘使’‘曰’四个,前两个常用,而后两个罕用。”[31]

  严志斌:“除使令式兼语句之外,其它类型的兼语句均不见于甲骨刻辞和商代金文。”[32]

  齐航福:“殷墟甲骨文中的兼语句除了极少数属于有无类外,最常见的只有使令类这一种类型。……引导兼语的动词共有5个,其中由动词‘呼’、‘令’引导的最为常见;其次是由动词‘使’和‘曰’引导的;由动词‘速’引导的兼语句最为少见,目前只见于花东卜辞。”[33]

  如果说梅广是从理论上限定了兼语式的V1应该是ECM动词,那么以上古文字学家则是从甲骨文材料中得出了基本相同的结论,他们的结论常被语法学家引用,目前尚未见到不同意见。但是笔者认为,甲骨文中可能存在“新兼语式”,那就是“荡王车x”。

四、“荡王车x”结构分析

  现在我们回到“荡王车x”这一句。前文提到了对“车z”“车x”“车y”的两种理解,下面分别具体说说。

1. “车x”记录某个动词的情况

  第一种理解是,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记录了某个动词。先以“车z”为例。虽然从古文字规律来说,车轴折断之形在理论上也可以记录一般(通用)的折断义动词,但是具体在这条卜辞里,如果“车z”真的记录了一个动词,那它就应该是专门用于车轴折断的。否则,“小臣由车z”翻译过来就是“小臣由断”,这与卜辞本意不符,只能翻译为“小臣由断轴”。(子乔按:我们并不知道“车z”记录的是哪个动词,而只能推知其意义,姑且翻译为“断轴”。)

  鉴于“车x”与“车z”性质相同,所以“车x”应是记录了一个专门表示车辆颠覆的动词(这一点詹鄞鑫已经指出),这里记作{Vfc}。那么“荡王车x”所记录的语句实际上就是{荡王Vfc}。(子乔按:{}一般是在需要区分“字”和“词”时,用来表示“词”的[34],本文也用它来表示字符所记录的实际语句。)这样看来,“荡王车x”({荡王Vfc})与语法学家所举的“典型新兼语式”的例子,如“钩衣破”“拽碑倒”[35]“刮痂溃”“燔饭焦”“煎之沸”[36]等,结构是一致的。前文{马俄}的{马}是N1,行为动词{荡}是V1,{王}是N2即“兼语”,{Vfc}是V2。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笔者主张“荡王车x”属于“新兼语式”主要并不是立足于第一种解释,而是立足于第二种解释(详后),因为第一种解释似乎小有不妥。

  如果通读卜辞原篆,将内容与字符形体结合起来体会,我们会发现这段卜辞主要是讲“车”,“小臣由车z”“荡王车x”都是说“车”的情况,而不是“人”的情况。如果把“荡王车x”还原为{荡王Vfc},即使{Vfc}是专门表示覆车的动词,这一句跟后面的“子央亦颠”感觉也不是很连贯。如果是{荡王车Vf},就连贯多了({Vf}是通用的颠覆义动词)。因为实际上“子央亦颠”是“车”的情况导致的,而不是“王”的情况导致的。所以,“记录动词说”如果只用于“小臣由车z”,还能讲通,而用于“荡王车x”即让{王}成为{荡}的宾语(也是“兼语”),则有些问题,{荡}的宾语应是{王车},而不是{王}(这一点学界异议很少)。说到此处,我们就要看第二种解释了。

2. “车x”兼表两义或记录“语段”的情况
(1) “车x”等特殊车形符号记录了一个{N+V}组合

  第二种理解是詹鄞鑫和黄天树的说法,笔者归纳如下: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都是在一个符号中把车辆本身及其所发出的动作或所处的状态同时表示了出来。笔者在此说的基础上,将其换一种表述: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分别记录了一个{N+V}组合(这里暂不称其为“主谓结构”)。{N}是符号的主要成分,指{车}(理解为{轴}{舆}{辕}等具体部件亦通);{V}是附加成分,是折断义或颠覆义的动词,用于描述{N}的动作或状态。{V}是通用还是车辆专用,视{N}而定,要能与{N}匹配。也即,这些符号除了在整体上用车的形象表示一个名词{车}之外,还包含着一个通过形体细节体现出来的动词成分。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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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只是列出了理论上可能的情况,不表明笔者认为商代一定有专门表示车辆断轴、覆车、覆舆、折辕的动词。“翻厢”“车厢翻厢”等在字面上不符合习惯,但这只是为了表格整齐,它们只是用来说明这个{V}是专用于车厢颠覆的动词(假设存在)。

  {V}与{N}存在匹配问题。比如,对于“车z”“车y”,如果{N}是{车},那么{V}就不能是通用的{折}{断}等词,{车折}{车断}与本意不符,必须明确是哪个部件折断了,此时{V}就只能是专门表示车辆断轴、折辕的动词。但是,对于“车x”则没有这种限制,因为它表示车的主体(车厢)或整辆车翻了,所以不论是搭配通用的颠覆义动词还是搭配专门表示覆车的动词,都是符合本意的。

(2) 将“荡王车x”还原为{荡王车覆}

  语法的研究对象是语言,一般来说,古汉语语法都是通过文字这种记录形式来研究的。但是对于“车z”“车x”“车y”这种在当时已属特殊情况的语言记录形式,我们在分析其结构时,就有必要进行特殊处理,也即将其还原为所记录的实际语句,而不能只看其记录形式。如果不还原的话,“荡王车x”还好说,可以无视“车x”中实际包含的动词成分,而将其看作简单的动宾结构,也能讲通,但是“小臣由车z”和“⿰克永车y”就不行了,忽略动词成分则不成句,而它们在原辞中都是独立成句的。

  笔者按上表第1小行的理解,将“小臣由车z”所记录的语句还原为{小臣由车V},直译为“小臣由车断轴”,只有这样句子才合法。此句有两解:一是主谓谓语句,{小臣由}作大主语,主谓结构{车V}作全句谓语,{车}是小主语;二是动词谓语句,定中结构{小臣由车}作主语,{V}作谓语。如果只看{小臣由车V},将{小臣由}分析为大主语是可以的。但是前面提到过,这段卜辞主要是说“车”的情况,是小臣由的“车”出了情况,才导致小臣由的“马”、王的“车”和“子央”产生了那一系列动作。所以,将{车}看作中心词,将{小臣由}看作定语也是有道理的。卜辞刻手在记录{小臣由车V}时,将{车}和{V}合并在一个符号“车z”里,以“车z”的整体或主体记录{车},以车轴的局部细节记录{V},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总之,这三种特殊车形符号性质相同,所以都应该进行还原,所含的动词必须补出。因为这个动词在原话里应该是存在的,记录方式(字符)有原始(图画)痕迹,不等于语言也是原始的。不补出这个动词,文意甚至语句就都不通了。即便是没有文字的民族,也可能有比较成熟的语言。

  接下来,笔者按上表第4小行的理解,将“荡王车x”这段字符还原为{荡王车覆}这句话,直译为“撞王车翻”。换言之,卜辞刻手在记录{荡王车覆}这句话时,将{车}和{覆}合用一个符号“车x”记录,以“车x”的整体记录{车},以车厢的位置细节记录{覆},就成了现在的样子。当然,我们并不知道“车x”中包含的到底是哪个动词成分,而只能根据形体细节推知其意义,但是为了直观,便于读者阅读,笔者暂时用{覆}来表示它,而实际上可能是{覆}的同义词。颠覆义的{翻}晚出,所以只用于解释翻译,而不用于还原后的语句。对于{荡王车覆},则只能将{王}分析为定语,{荡}的宾语是{王车},而不是{王}。

  笔者承认这种“还原”具有一定风险,因为它不是解释记录形式要表达的意思,而是想通过记录形式还原记录者头脑中所想的语句。好在“车x”等符号似乎相对简单,只需在{车}后补一个颠覆义或折断义的动词即可,所以笔者对此还是有一定把握的。总之,这种还原首先具有必要性,其次可靠性大于风险性,还是值得尝试的。

(3){荡王车覆}辨析

  根据以往学界对{荡王车覆}这种结构(不是具体对这一句)的分析,{荡王车覆}的结构有以下四种可能:(子乔按:它与连谓、双宾语、主谓作宾区别明显,这里就不提了。)

  A.动·宾·宾补结构。{覆}作宾语{王车}的“补足语”。

  B.隔开式动补结构(动·宾·补结构)。{覆}作动词{荡}的补语。

  C.紧缩结构。分析为复句{荡王车,(王车)覆}的紧缩。

  D.兼语式。具体说是“典型新兼语式”。{王车}作兼语。

  因能力有限,笔者本打算忽略有关“兼语式”和“新兼语式”的纷争,但是具体到本文的实际讨论对象,笔者还是想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做一个简单的辨析。

A.动·宾·宾补结构

  汉语宾语的“补足语”由黎锦熙提出[37],吕叔湘说:“在‘兼语式’出来之前,语法书上认为这种结构是:动词+宾语+宾语补足语。兼语说出来之后,宾补说似乎过时了。”[38] 杨伯峻、何乐士则在著作中将黎锦熙所说的结构直接称为“兼语式”[39]。虽然此说并非全无道理,但鉴于“宾补”在汉语研究中较少使用,所以这里暂时将其排除。

B.隔开式动补结构

  王力在谈到“使成式”(即动词+结果补语的结构)时说:“使成式既然是两个词的结合,就有可能被宾语隔开:……石角钩衣破,藤枝刺眼新。(杜甫《奉陪郑驸马韦曲》)……这种情况之所以产生,可能是因为使成式发展的前一阶段动词和补语的关系还不是很密切的。”[40]

  梅祖麟也说:“这时(引按:指刘宋时代)已有‘动+名+结果补语’这种‘隔开’型的使成式:……当打汝口破。(幽明录,太平广记卷319)……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子夜四时歌,春歌)‘打汝口破’等是兼语式的结构,‘汝口’是‘打’的宾语,‘破’的主语。例句中的‘破’、‘折’、‘开’等结果补语都是自动词。”[41]

  从梅祖麟以上表述可以看出与本文有关的两点:一是这些例子既是“‘隔开’型的使成式”,又是“兼语式”,似乎可以兼容。二是“兼语式”的主要动词V1可以是行为动词,这与提出“新兼语式”的学者是一致的。当然,很可能是笔者理解有误,梅祖麟只是转述别人关于“兼语式”的说法。总之,梅祖麟给V1是行为动词的“兼语式”起了一个名字“‘隔开’型的使成式”(现在习惯称为“隔开式动补结构”)。

  此外,邢欣在研究现代汉语的兼语式时,也将V2分析为V1的结果补语,而否认V2是谓语[42]。(子乔按:邢欣否认“兼语”的存在,采用“兼语式”之称只是照顾习惯。)

  宋绍年和梁银峰则否认此类结构属于“隔开式动补结构”。宋绍年认为,使动用法的局限性促使原有兼语式发生变化,V1由使令类动词扩大到行为动词,即形成此类结构,可称为“新兼语式”,后来被结果补语式所同化,同化是通过兼语后移完成的[43]。梁银峰说:“这种句式的第二个动词常常受否定副词的修饰,后面还可以带有宾语,说明第二个动词做谓语,不可能是第一个动词的补充成分。更重要的是,这种句式在动补结构产生之前已经出现,它肯定不是动补结构的隔开式。”[44]

  先不管“隔开式动补结构”和“新兼语式”的渊源和纠葛,具体到{荡王车覆},笔者认为{王车覆}是主谓结构,{覆}只是{王车}的谓语,而不是{荡}的补语。理由是:

  首先,记录形式“荡王车x”不支持{荡王车覆}属于“隔开式动补结构”。我们将“荡王车x”还原为{荡王车覆},并不是说可以完全抛开它不管。记录形式能够体现刻手的本意,当对{荡王车覆}的理解有分歧时,就可以在“荡王车x”中寻找线索。如前所言,{覆}和{车}是合并在一个符号“车x”里进行记录的,{覆}通过“车x”的形体细节来体现;所以,尽管在事实上{覆}是{荡}的结果,但是刻手的头脑中,{覆}跟{(王)车}的关系显然更为紧密,否则不会合并,{覆}是描述{(王)车}的,而不可能越过{(王)车}去补充{荡}。

  其次,“车x”不是孤例,与其性质相同的“车z”“车y”的辞例也不支持{荡王车覆}属于“隔开式动补结构”。“车z”前面已经讨论过,下面是“车y”的辞例:

  “⿰克永车y,马〔立〕……毕马亦有伤。”(《拼集》295、《拼五》1016、1048、《合集》11446);

​  “子雍车y,马。”(《缀集》288)(子乔按:“马”独立成句,黄天树根据同类辞例,认为是“马亦有伤”的省写[45]。)

  莫伯峰认为:“这些类同的文字说明这种构形方式较普遍地存在着。而这种构形方式背后是商代交通文明发展状况的一种写照,商代的马车实际上也确实是很容易出问题的。由殷墟考古发现‘木质结构的马车还不坚固耐用,在车速较快和道路不好的情况下,辕、轴易损坏,但由于制造一辆车不容易,人们对已坏了又难于修理的车子也不轻易扔掉,而是把它保存下来作为殉葬之物而埋入坑中’。(引按:原注:刘一曼:《考古学与甲骨文研究》,《考古》1999年第10期。)由此可见,这一类文字的构形理据来源于当时的实际生活中。”[46]

  不仅如此,“车z”和“车y”的辞例都是“车主名+特殊车形符号”,都是主谓结构独立成句。所以笔者认为,“车主名+特殊车形符号”也应该是一种比较固定的结构,特殊车形符号包含一个动词成分{V},此结构可以还原为{N车V}。不管将{N}分析为大主语还是定语,在这种特殊的记录形式下,{V}都是描述{(N)车}的。{王车覆}前面虽然有主要动词{荡},但是也不应例外,它也应是主谓结构。也即,刻手不会是临时把宾语中心词{车}和动词{荡}的补语{覆}结合起来用一个符号“车x”记录,而只能是按照惯例,把{车}和描述{车}的{覆}结合起来用一个符号“车x”记录。

C.紧缩结构

  “紧缩结构(或紧缩句)”也有多种定义,这里不多做介绍。不少论著都会讲到“紧缩结构”和“兼语式(或兼语句)”的区别,但两者也是有渊源和纠葛的。如张静主张将部分“兼语式”归入“紧缩复句”[47],胡明扬认为“兼语式”整体都属于“紧缩句”:“是两句潜在的句子通过‘紧缩’在表层形成的真正的‘紧缩句’。‘他们请她教英语’是‘他们请她’和‘她教英语’这两句句子的紧缩”[48]。

  有的学者则对“紧缩结构”做了比较细致严格的界定。如梁蕴华认为,“紧缩结构的定义有三个必要条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谓词或谓词性结构;没有语音停顿;存在逻辑语义关系。……逻辑语义关系与复句的9种逻辑关系相同:条件、让步、转折、因果、目的、并列、顺承、选择、递进等。”她认为兼语式“符合前两个条件而不具备第三个条件”,两个谓词性结构没有逻辑关系,并且有交叉[49]。(子乔按:“交叉”应是指兼语成分。)

  赵雅青认为,在句法上,紧缩句同兼语式一样,“都是两个小句整合而成的产物”,“紧缩句在汉语小句整合体序列中……处于整合度比较居中的地位”,“紧缩项彼此在结构上互不内嵌”(紧缩句典型特征),而兼语式所在的小句融合“是目前来看,小句与小句整合最深化的表现,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句法上的[+结构内嵌]”;在语义上,“紧缩句紧缩项与紧缩项之间的语义关系,必须是一种同于复句的逻辑语义关系,例如条件、假设、并列、递进等,而不能是连动、兼语等非逻辑语义关系”(紧缩句典型特征)[50]。

  笔者赞同梁蕴华和赵雅青对紧缩结构的界定,而不赞同宽泛的界定。赵雅青说:“两个小句整合的程度从低到高依次是句群、复句、紧缩句以及连动、兼语、动补等单句形式”[51]。既然如此,一部分兼语式可以通过增加停顿和补充词语来扩充为复句,就像紧缩结构那样,这是不足为奇的。所以,能扩充为复句,不表明原句不兼语式而是紧缩结构。如李明曾指出梁银峰所举“新兼语式”多为紧缩结构而非兼语式[52],但是按梁银峰的看法,“新兼语式”本就源于复句合成[53],所以李明的质疑并未与之针锋相对。

  赵元任提出通过能否扩充为复句来判断兼语式和紧缩句,如“我请他别来。”就不能扩充[54]。这应是指原句不能扩充为“我请他,他别来。”,所以原句是兼语式。实际上,这是针对V1为使令类动词的一般兼语式而言。“请”在此处是抽象意义,其题元结构可表示为:V:<施事,受事,目标>[55]。V2“别来”即表示目标,如果在N2“他”后面断开,则N1+V1+N2“我请他”的语义并不完整,或者会导致歧义。

  然而,对于“新兼语式”来说,V1是行为动词,N1+V1+N2的语义是完整的,所以能够在N2后面断开并扩充为复句,且意思不变,如“石角钩衣,(衣)破”(括号表示可选)。但是如前所述,这不表明原句是紧缩结构。定义和分类都有尺度问题,一大类结构里不可能没有差别,也会有小类划分。“一般兼语式”和“新兼语式”的这个区别是否足以将它们分为两种不同的结构,这是见仁见智的。从本文的角度说,笔者还是认为“新兼语式”属于“兼语式”中的一小类。

  下面具体说{荡王车覆},笔者认为它不是“紧缩结构”,理由如下:

  按梁蕴华和赵雅青对紧缩结构的界定,紧缩结构的两个谓词之间是有逻辑关系的,如条件、让步、转折、因果等。逻辑关系有时通过标记显性体现,有时则不用标记,而是通过意义关联隐性体现,如“看我岁数小蒙我”[56]。这个紧缩结构可扩充为“(因为)看我岁数小,(所以)蒙我”,停顿和关联标记可有可无,意思都一样,既描述情况,又强调因果关系。

  然而兼语式,不管能否扩充为复句,都只是描述情况,而不体现至少是不强调逻辑关系。例如“请他讲课”,尽管“(他)讲课”是“请他”的结果(或目的),但这句话要表达的显然不是“因为请他,所以他讲了课”(或者“请他,好让他讲课”)这种逻辑关系(原因-结果、手段-目的);“止子路宿”可扩充为“止子路,(子路)宿”,但意思不等于“因为老人挽留子路,所以子路住在他家”;“石角钩衣破”的意思也不是“因为石角钩衣,所以衣破。”

  同理,{荡王车覆}可能是由{荡王车,(王车)覆}压缩而成,尽管在事实层面上,{覆}是{荡}的结果,但在结构(形式、表达)上,{荡王车覆}在原辞中显然也不是要表达“因为马撞了王车,所以王车翻了”。试想:如果我们将“车祸卜辞”完整地译为现代汉语,而用上面这句来翻译“荡王车x”,那么整篇译文读起来一定是非常别扭的。可见,不能将{荡王车覆}分析为紧缩结构。

  (子乔按:{荡王车覆}也不一定是由{荡王车,(王车)覆}压缩而成,{荡王车覆}可能就是原句,只是可以扩充为{荡王车,(王车)覆}而已。郭曙纶将这种扩充结果称为“兼语式的分裂式”[57]。)

D.兼语式(新兼语式)

  现在只剩下“兼语式(新兼语式)”。从记录形式看,“王车x”处于“荡”的宾语位置,“王”是“车x”的定语,“车x”具有名词性,{荡王车}可以独立成句。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上却是,“车x”这一个符号同时把受事宾语本身及其受事后的动作或状态都表示了出来。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也只能进行特殊分析:“车x”实际上记录的是{车覆},{王}则仍是{车}的定语。

  不少学者都认为典型兼语式的V1应该是使令类动词,甚至认为兼语式的V1只能是使令类动词。然而{荡}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使令类动词,而是行为动词,那么它能否充当兼语式的V1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丁声树等在定义“兼语式”时,采用的例子是“风吹着雪花漫天乱飞”,其V1“吹”就是行为动词。

  有关问题后来的学者曾有研究,如严戎庚就不赞同凭V1的“使令意义”(词汇意义)判断兼语句,他认为:“使令关系是兼语句存在的基础。……应该区分语法结构关系中存在抽象的语法意义和个别词语的具体的词汇意义。兼语句既是句子表层的语法关系,就应该从表层词语组合时的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来判断问题。如果用V1的具体词汇意义,……那就是偷换判断问题的标准,……V1的‘+[致使]特征’是产生并决定于兼语句特定的组合关系的,而不是V1的‘+[致使]特征’决定了兼语句的存在。……表面上没有所谓‘使令意义’的动词,也可进入使令关系;反之,看来是有所谓‘使令意义’的动词,如果不进入使令关系,也就无所谓‘使令意义’。”[58]

  对于“风吹着雪花漫天乱飞”的V1“吹”,张新华采用刘永耕的动词分类[59],将其归入“隐性使令”[60]。也即,对“使令类动词”的理解可以放宽,行为动词及其他一些本不具备使令义的动词,在特定结构(组合关系)中,也可以显示出使令义。

  宋绍年认为,使动用法的局限性促使兼语式发生变化,V1由使令类动词扩展为一般的动作动词,“在表达结果的同时也表达了实现结果所使用的方式”,并将其命名为“新兼语式”[61]。梁银峰也认为,新兼语式“是一般兼语式的一个新发展。……在汉语史上是一个进步。”[62]

  笔者认为这些认识是合理的。如“燔饭焦”“煎之沸”也可以说“使饭焦”“使之沸”,后者是“一般兼语式”,如果将“使”替换为具体方式“燔”“煎”,即为“新兼语式”。两者在结构上无实质区别,仅有的区别就是动词类型,并因此导致能否在N2后断句而不失原意的区别,但是这些区别并不足以使两者成为彼此独立的结构。

  扬因曾提出一种鉴别使动兼语句的方法[63],后来邢欣也采用此法进行兼语式鉴别,并命名为“扩展法”,即将原句加上“使”或“叫”“让”“要”“令”等典型兼语动词扩展为复句,如果复句合法且语义基本一致,则原句为兼语式,如“上级分配我(,让我)搞旅游。”是兼语式。邢欣又提出一种“替换法”,即直接用典型兼语动词替换原句的V1,看是否可行,例如“招(让)人喜欢”是兼语式[64]。(子乔按:转换后的意思不可能与原句完全一致,如“让”简单抽象,“招”则丰富具体,也更生动,但这就是另一个领域的问题了,我们只是通过以“让”替换“招”来显示“招”的使令意义。尽管邢欣否认“兼语”的存在,采用“兼语式”之称只是照顾习惯,但她所研究的“兼语式”跟本文所说的“兼语式”是一种结构,所以她的研究对本文仍有参考价值。)

  采用以上鉴别方法(如果可以借来用于古汉语的话),“燔饭焦(1.燔饭,使饭焦;2.使饭焦)”“煎之沸(1.煎之,使之沸;2.使之沸)”这类结构应该可以分析为兼语式(新兼语式)。同理,{荡王车覆}(1.荡王车,使王车覆;2.使王车覆)也应该可以分析为兼语式(新兼语式)。

  总之,以本文前面介绍的兼语式(新兼语式)的定义、特征、鉴别方法来衡量{荡王车覆},绝大部分都是相符的。同时,针对几种结构进行辨析,{荡王车覆}与兼语式(新兼语式)也是最接近的,具体说是“典型新兼语式”,也即:

  a.形式(线性结构)上是:(N1+)V1+N2+V2,前文{马俄}的{马}是N1,{荡}是V1,{王车}是N2,{覆}是V2(符合多种结构的要求);

  b.V1{荡}的受事宾语只是N2{王车},而非{王车覆}(不是“双宾语结构”和“主谓作宾结构”);

  c.V2{覆}是描述N2{王车}的,而不是补充V1{荡}的,{N车V}是甲骨文中的固定结构(不能叫“隔开式动补结构”);

  d.V2{覆}的施事主语是N2{王车},而非N1{马}(不是“连谓结构”);

  e.尽管在事实层面上V2{覆}是V1{荡}的结果,但在结构(形式、表达)上并不体现至少是不强调两者的逻辑关系,并且存在结构内嵌(不是“紧缩结构”);

  f.由动宾结构{荡王车}和主谓结构{王车覆}嵌套在一起构成,加上主语{马}则是两个主谓结构的嵌套,并且是{马}{荡}{王车}致使{王车}发生{覆}的结果,{王车}兼作受事和施事或兼作宾语和主语(属于“兼语式”);

  g.V1{荡}是行为动词(属于“新兼语式”),V2{覆}是不及物动词且没有其他成分修饰(属于“典型新兼语式”)。

  至此可以说,“荡王车x”这段字符所记录的语句{荡王车V}({V}为颠覆义动词)是一个“典型新兼语式”。但是由于其记录形式特殊,表面上难以发现,需要进行特殊的“还原”过程之后才能明朗。

五、总结和余论

  使用特殊车形符号是《合集》10405“车祸卜辞”长期未能得到正确理解的主要原因,不要说是语法分析,包括文字隶定、断句、文意理解都曾经受到影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古文字学界逐渐弄清了特殊车形符号的意义。笔者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特别是在詹鄞鑫、黄天树的启发下,对特殊车形符号及其所在辞例进行了考察,结论是:

  “荡王车x”所记录的实际语句固然不是{荡王车}(名词说),但也不是{荡王V}(动词说),而是{荡王车V}(两义说、语段说)。需要将“荡王车x”这段字符还原为{荡王车V}这句话({V}为颠覆义动词),才能进一步作语法分析。经过分析,{荡王车V}应属于语法学界所谓的“新兼语式”,“荡王车x”为甲骨文“新兼语式”之一例。如果考虑到{V}(兼语式V2成分)的记录形式的特殊性,至少也可以说“荡王车x”是“新兼语式”的雏形。

  本文的关键并不是将{荡王车V}分析为“新兼语式”,单看此句,这个判断应该没有问题,本文的关键是:第一,对于“荡王车x”这种特殊的语言记录形式,在做语法分析时,是否有必要先进行“还原”处理,也即补出隐含的动词成分?还是只依据其记录形式(字符)即可?又或者这种记录形式本就不适合进行语法分析?第二,从记录形式“荡王车x”到所记录的实际语句{荡王车V}的“还原”是否可靠?

  笔者认为有必要进行“还原”,并对“还原”结果有一定把握,因为它是以前辈学者的扎实研究为基础的。然而,笔者无力深入探讨语法问题,如果{荡王车V}不属于“兼语式”(当然也就不属于“新兼语式”),而是属于别的“某某结构”,那我们似乎也可以说,“荡王车x”是甲骨文“某某结构”之一例(或雏形)。如果仅仅依据记录形式,就将其分析为动宾结构,那也太浪费材料了,这也是笔者写本文的初衷。

  笔者在语言学上素无积累,见识浅陋,对不少问题无力深究,只能暂时搁置,加之是读书时偶有所得,未及深思,草率成文,错误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2023年11月16日 完稿
  2023年12月8日 修改

​本文所引甲骨文著录简称与全称对照:
《合集》:《甲骨文合集》,郭沫若主编,中华书局,1977年12月—1983年6月。
《缀集》:《甲骨缀合集》,蔡哲茂著,乐学书局,1999年9月。
《拼集》:《甲骨拼合集》,黄天树主编,学苑出版社,2010年8月。
《拼五》:《甲骨拼合五集》,黄天树主编,学苑出版社,2019年6月。

附记
“绝智弃辨”先生纠正了本文初稿中的某些错误,在此深表谢忱。

注释
[1] 黄博:《甲骨文“南”及相关字补说》,《出土文献》2020年第4期。
[2] “忧”的考释见裘锡圭:《从殷墟卜辞的“王占曰”说到上古汉语的宵谈对转》,《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咎”的考释见裘锡圭:《释求》,载同前。
[3] “由”的考释见陈剑:《释■(引按:即由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荡”的考释见陈剑:“以一些例子谈谈甲骨文字考释可注意的问题”讲座,2018年11月16日。
[4] 李学勤:《论“妇好”墓的年代及有关问题》,《新出青铜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
[5] 谢明文:《释“颠”字》,《古文字研究》第三十辑,中华书局,2014年9月;蒋玉斌:《释殷墟花东卜辞的“颠”》,《考古与文物》2015年第3期。
[6] 单育辰:《再谈甲骨文中的“⿴囗卜”》,《出土文献》第五辑,中西书局,2014年10月。
[7] 黄锡全:《甲骨文“祸”字新证》,《汉字汉语研究》2018年第1期。
[8] 张宇卫:《甲骨卜辞“⿱㲋丂”字新说》,《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十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11月。
[9] 郭沫若早在1944年就已经对“车z”“车y”做出了正确解释,但著作直到1991年才发表。有关学术史见黄天树《卜辞“毕马亦有伤”补说》,《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8月;莫伯峰:《“子央坠车”卜辞补论》,《第五届中国文字发展论坛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10月。
[10] 本文所引詹鄞鑫的观点均转引自莫伯峰:《“子央坠车”卜辞补论》,《第五届中国文字发展论坛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10月。
[11] 萧良琼:《卜辞文例与卜辞的整理和研究》,《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6月。
[12] 谢明文:《释“颠”字》(见此文注⑤),《古文字研究》第三十辑,中华书局,2014年9月。
[13] 王赫岗:《甲骨文超语符功能研究》(原稿),“汉字文明”微信公众号,2023年10月15日。
[14] 黄天树:《甲骨文中所见的一些原生态文字现象》,《黄天树甲骨金文论集》,学苑出版社,2014年8月;《卜辞“毕马亦有伤”补说》,《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8月。
[15] 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1961年12月(1999年重印),第112页。
[16] 王力:《汉语语法史》,《王力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2014年10月,第336页。
[17] 李新魁:《汉语文言语法》,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第352页。
[18] 张玉金:《论殷墟甲骨文中的兼语句》,《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年第1期。
[19] 游汝杰:《现代汉语兼语句的句法和语义特征》,《汉语学习》2002年第6期。
[20] 梅广:《上古汉语语法纲要》,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10月,第387-388页。
[21] 张新华:《论兼语式系统及其语义机制》,《语言研究集刊》2020年第2期。
[22] 刘永耕:《使令类动词和致使词》,《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23] 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古汉语研究》1994年第2期。
[24] 梁银峰:《先秦汉语的新兼语式——兼论结果补语的起源》,《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25] 孙书杰:《先秦两汉新兼语式的发展及其影响》,《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26] 此处综合上引梁银峰及孙书杰文。
[27] 李明:《从“其”替换“之”看上古-中古汉语的兼语式》,《当代语言学》2017年第1期。
[28] 肖贤彬:《古汉语动补结构起源“兼语说”之再研究》,《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29] 郑继娥:《甲骨文中的连动句和兼语句》,《古汉语研究》1996年第2期。
[30] 王森:《甲骨文、金文所谓“乎”字当释为“平”字》,《语言科学》2021年第3期。
[31] 张玉金:《论殷墟甲骨文中的兼语句》,《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年第1期。
[32] 严志斌:《商代金文句法研究》,《殷都学刊》2006年第1期。
[33] 齐航福:《殷墟甲骨文宾语语序研究》,中西书局,2015年8月,第61、82页。
[34]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21年11月,凡例。
[35] 此两例采自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古汉语研究》1994年第2期。
[36] 此三例采自梁银峰:《先秦汉语的新兼语式——兼论结果补语的起源》,《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37]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年12月,第27-30页。
[38]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6月,第83页。
[39]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语文出版社,2001年8月,第615页。
[40] 王力:《汉语语法史》,《王力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2014年10月,第307页。
[41] 梅祖麟:《从汉代的“动、杀”、“动、死”来看动补结构的发展——兼论中古时期起词的施受关系的中立化》,《语言学论丛》第十六辑,商务印书馆,1991年11月。
[42] 邢欣:《现代汉语兼语式》,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66、109、140、146页。
[43] 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古汉语研究》1994年第2期。
[44] 梁银峰:《先秦汉语的新兼语式——兼论结果补语的起源》,《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45] 黄天树:《卜辞“毕马亦有伤”补说》,《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8月。
[46] 莫伯峰:《“子央坠车”卜辞补论》,《第五届中国文字发展论坛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10月。
[47] 张静:《“连动式”和“兼语式”应该取消》,《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7年第4期。
[48] 胡明扬:《基本句式和变式》,《汉语学习》2000年第1期。
[49] 梁蕴华:《现代汉语紧缩结构分析》,《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50] 赵雅青:《历时视角下的汉语有标紧缩句及其紧缩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5月(指导教师:储泽祥教授),第14、4、28、34页。
[51] 赵雅青:《历时视角下的汉语有标紧缩句及其紧缩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5月(指导教师:储泽祥教授),第203页。
[52] 李明:《从“其”替换“之”看上古-中古汉语的兼语式》,《当代语言学》2017年第1期。
[53] 梁银峰:《先秦汉语的新兼语式——兼论结果补语的起源》,《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54] 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商务印书馆,1979年12月,第71页。
[55] 杨大然:《兼语句的语义分类及其空语类的句法分布》,《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56] 采自梁蕴华:《现代汉语紧缩结构分析》,《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57] 郭曙纶:《兼语式的语义分析》,《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4期。
[58] 严戎庚:《论使令关系与兼语句──兼与李临定、邢欣先生商榷》,《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59] 刘永耕:《使令度和使令类动词的再分类》,《语文研究》2000年第2期。
[60] 张新华:《论兼语式系统及其语义机制》,《语言研究集刊》2020年第2期。
[61] 宋绍年:《汉语结果补语式的起源再探讨》,《古汉语研究》1994年第2期。
[62] 梁银峰:《先秦汉语的新兼语式——兼论结果补语的起源》,《中国语文》2001年第4期。
[63] 扬因:《使动兼语句的一种鉴别格式》,《兰州学刊》1982年第3期。
[64] 邢欣:《现代汉语兼语式》,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1月,第56、65、66、7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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