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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流形〉甲乙本字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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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6-5 15:19 | 顯示全部樓層
剛拜讀李松儒先生大作,談到《凡物流形》甲乙本的抄寫關係。我認為他的思考方向是合理的。我在2008年10月的一篇未刊稿中也曾以相同的模式來討論《天子建州》甲乙本的抄寫關係,如下:《天子建州》甲乙(底下簡稱《天甲》、《天乙》)兩篇書手不同,但文字多有雷同。一些形體特別的字形,如甲2、乙2的「為」;甲4、乙3的「孽」;甲8、乙7的「欽」;甲4、乙3的「灋」的左旁寫作從「立」等等,也出現相同的情形,合理的解釋是二者有同一底本。但深入思考,答案可能還不限於此。《郭店‧緇衣》、《上博‧緇衣》與今本《緇衣》可以對應,當有共同底本。《性自命出》、《性情論》學者也指出「有一個共同的來源即祖本相同」(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北京:線裝書局,2008.7一版一刷)頁202)但是上述四篇彼此異文的寫法卻頗有不同。(請參看馮勝君先生《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一書的舉例討論。)考慮到在《天甲》與《天乙》中,除了《天甲》05「信文得 」,《天乙》04作 外,其餘字形皆有高度的雷同,加上二者是同一個墓葬出土,筆者懷疑更可能是另一書手以前一書手的成品為底本加以抄寫。推測可能是乙本的書手以甲本為底本加以抄寫,原因之一是甲本的書法工整,乙本則「前緊密,後疏朗」(曹錦炎語),水平不及前者。(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7)頁309。)其二是甲本簡5「文陰而武陽」之「而」字,簡文誤寫為「夫」字,乙本簡4則不誤。合理的推想是乙本書手抄寫甲本時,將甲本的錯誤改正過來。其次,《凡物流形》簡15計30字,李先生文中誤為40字。另外,李先生說根據筆跡的分析,正好吻合目前的正確編連。但有些地方還有見仁見智的餘地。如文中說:「由上揭引文可見,抄手A所抄的簡15A是前一部分的完結;而抄手B所書的簡15B中“問之曰:至情而知”,是另一部分的開端。由此可見,在抄手A完成了一部分完整的文字抄寫后,由抄手B接替完成另一部分的文字。」但由簡文來看,簡15的第20字底下(即「申於四海」)形體略短,已是所謂抄手B的筆法了。另外,簡12「土奚得而平」的「而」字,從形體及筆法來看與同簡「水奚得而清」的「而」全然不同,而極似B組字跡。這又如何解釋呢?而簡30有個「而」字與「土奚得而平」的「而」字寫法相同。如果承認簡12「土奚得而平」的「而」字是抄手A的筆法,則簡30又有何標準可以歸於B組字跡呢?
發表於 2009-6-5 23:28 | 顯示全部樓層
代松鼠发:谢谢海天先生的指点。关于《天子建州》甲乙本我也曾做过字迹分析,所得结果与李孟涛先生在芝加哥会议提交的论文大都一致。不过,《天子建州》乙本中同样存在两种字迹的现象。我曾把《建乙》中简1-9(部分字迹)与《凡甲》、《君安》甲乙本部分字迹归为一类,此文尚未发表。至于海天先生说“形體略短,已是所謂抄手B的筆法了。”这一点,我认为,研究字迹要从多个方面的因素考虑。字形是判断字迹特征的一个方面,不过这个受空间的影响很大,同一人书写的字迹在不同空间里,变化是很大的。字迹判定标准并不是单一的,其实还有许多方面,如,书写水平高的人通篇字迹能保持同样的字形,书写水平低的人写的字大小不一、字形不统一等等。文中篇幅有限,我未能详细介绍,关于字迹判定的方法我将会在以后有详细的介绍。并且,其中《凡甲》中“而”字的不稳定性同样出现在了《君安》甲乙本中。顺便请教斑竹为何原“松鼠”这个ID不能用了呢?
發表於 2009-6-6 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ee谈友,目前论坛有点小问题,正在解决中,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尽快解决。
 樓主| 發表於 2009-6-6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剛才依照松儒先生的指示,看了李孟濤先生的文章。天甲書手優於天乙書手這是大家都同意的,也都排除了甲本和乙本都是據同一個底本而抄的。不過李孟濤先生的論點有些還算是楚文字合理的省簡,如「言」旁上的橫筆,似未能作為過硬證據。比較可以討論的是,如:「‘友’字寫法在甲乙兩本也很特殊。上从兩個又下从曰的這個結構是常見的,但是‘又’旁的中間的長筆由兩筆二組成,這是比較特殊的,可能是裝飾性的寫法。看起來,這種裝飾性的寫法更符合乙本的書寫風格。但是象甲本的書寫風格總體來說沒有任何裝飾性而是比較樸素的。所這個裝飾寫法在甲本的出現有點出乎意料。」 謹案:這種「友」的寫法是將的上部聲化為「尤」,並非所謂加飾筆,參拙文〈釋楚竹書幾個從「尤」的字形〉,復旦網,080101。所以不能拿來作為甲本抄乙本的依據。又如,認為「乙本的第一個‘辟’字只有一個‘口’旁( [SH38.8.9]),而後來的三個‘辟’字都有兩個‘口’旁[SH38.8.15]等」。甲本的抄手遵循這個寫法,而另外一個乙本的特點甲本的書手卻不承襲。乙本的第一個‘辟’字的ㄗ旁加一個筆畫(參上面SH38.8.9圖片),下邊的三個‘辟’字沒有加這個筆畫。甲本的抄手顯然對怎麼寫ㄗ旁很清楚,所以他一律不加這個筆畫。」謹案:乙本的第一個‘辟’字的ㄗ旁加一個筆畫的寫法常見於《孔子見季桓子》的「尸」旁,陳劍先生曾加以論述。又我們已指出《孔子見季桓子》的底本是齊魯一系,所以楚國抄手才會抄得錯字連篇。我們能否設想是由天乙書手先抄寫一份非楚系的底本,而天甲書手以天乙為底本再予以更正呢?鄙見以為這只是一種可能,也不能說死,畢竟天乙的四個「辟」字僅有第一字寫誤,與《孔子見季桓子》全是如此的寫法,比例相差太遠。另一種可能是天乙抄寫天甲,因書手的個人習慣或水平不足將第一個字寫錯了,後來發覺寫錯了,所以再後三個都予以更正,未再寫錯。總之,若依李孟濤先生的文章來看,尚不能確定天甲抄天乙。當然這方面松儒先生是專家,一定會有更全面的論述,期待大作面世。
 樓主| 發表於 2009-6-6 10:40 | 顯示全部樓層
另一種可能是天乙抄寫天甲,因書手的個人習慣或水平不足將第一個字寫錯了,後來發覺寫錯了,所以再後三個都予以更正,未再寫錯。紅色部分寫錯了,更正為【後來發覺寫錯了,『所以又恢復為標準ㄗ的寫法,即天甲的寫法』】
發表於 2009-6-8 18:54 | 顯示全部樓層
对主题贴进行了分割处理,方便各自讨论,请见谅。
發表於 2009-6-13 00:5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海天先生:我对《天子建州》进行字迹研究,发现所得的结论是与李孟涛先生一致,其分析过程也可以对李先生的的结论作以补充。不过,我是将《天子建州》乙本(下简称《建乙》)分为两组字迹,A组字迹是简1-9(1-9字)。B组字迹是简9(第10字起)-11。在对比过A、B两组字迹后我发现B组字迹较A字迹少用羡符。如“不”字(简9与简10等),“邦”字(例:简1、简11等)等等。另外B组用字也较为简化,“语”字在简9中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写法,就是有无“口”的区别,这是因为两个抄手抄写习惯造成的。 “友”字是在B组字迹中出现的,依照B组字迹特征来看,海天先生所说的这个“友”字所从的不是“又”,而是“尤”是有一定道理的。至于简8首次出现的“辟” 字所从的“尸”旁多出的小撇,从简8第20字的“辟”字可知,这也是因模仿后改动造成的,可惜论坛上无法列出对照字形,这样说起来可能不是很直观。 :wink:
發表於 2010-5-14 22:45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對小文《〈凡物流形〉甲乙本字跡研究》的第二部份再做一些補充:

二、誤字。甲本誤字表中,我原認爲甲本抄手A兩次將“先”字寫作“之”是訛誤。通過對比該抄手在《君人者何必安哉》中也出現的一例這樣的寫法,我認爲這個字应该不能算誤字。理由在如下:
郭店簡《性自命出》簡17中“先後”的“先”字也寫作“之”形。“先”字寫作“之”的情況還出現在曾侯乙墓一個漆箱盖顶上,一處作“之(先) *”,一處作“後* ”,先、後之義相對。漆箱盖顶上僅書寫兩個字,就出現一處誤字,這樣的可能性較小。我們認爲這些“之”就是“先”字的一種省寫形式,作爲抄本的上博簡和郭店簡很可能是遵照底本的簡省方式直接抄寫造成的“先”作“之”形。更重要的是,抄手B在校對簡5其他字的同時,并未對該字進行處理。所以,這裡的“之”並非爲“先”字的誤寫。
關於這個字我在《由〈君人者何必安哉〉甲乙本字跡看先秦文獻的傳抄》(未刊稿)中做了詳細論述。

*代表的字無法顯示。
發表於 2010-5-14 22:50 | 顯示全部樓層
四、“衍符”和脱文、衍文。
甲本簡19上出现的“衍符”,整理者認爲這是一個“通欄墨線標識”,此處根據文意,不該出現表示篇章完結的墨節這個符號;並且此處文義也沒有完結,也不是做句讀符號用的;簡19字跡特徵一致,也不是上文提到的抄手變換的記號。如果不聯繫上接的“[鼠+一](一)”字,這個橫杠或许可看作誤加的衍符。不過,在上博簡《競公瘧》簡10中有“貧苦約[爿+勺]疾”一句話,陳劍先生認爲其中“約”、“[爿+勺]”一定有一個字屬衍文。馮勝君師對這個現象也有解釋,他說:
如抄手在抄寫這句話的時候,可能先按照自身用字習慣寫了一個“約”字,緊接著發現底本用字是“[爿+勺]”,所以就在“約”字下又寫了一個“[爿+勺]”字。
我認爲馮勝君師的這個推斷是正確的。(關於陳劍先生和馮勝君師的論述可參看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譯》,《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第173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又參看馮勝君:《從出土文獻看抄手在先秦文獻傳佈過程中產生的影響》,《簡帛》第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10月,第421-422頁。)那麼,從甲本簡19中這句“是故[鼠+一](一)”看,這個橫杠可能就是“一”字,它不能被稱作衍符,而應該是一處衍文,其情況與上述《競公虐》簡10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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