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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予一古人

《睡虎地77號漢墓出土的漢〈葬律〉簡》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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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7 11: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簡帛網>>簡帛文庫>>秦  簡>>睡虎地77號漢墓出土的漢《葬律》簡   这篇文章的倒数第二段完全剽窃了  簡帛網>>簡帛文庫>>漢  簡>>小議謝家橋一號漢墓遣策中記載的槨室之制  一文。

睡虎地77號漢墓出土的漢《葬律》簡
    文物出版社出版2009年出版的《荊州重要考古發現》中刊載的《謝家橋1號漢墓》一文中,披露了12枚竹簡的照片。從內容上看,均屬“遣策”。其中從左數第6枚竹簡,記錄了該墓的槨室情況。在目前出土的漢代遣策中,很少見到這種對葬具的詳細記載。根據睡虎地77號漢《葬律》的內容,我們推測與當時行用的《葬律》有關。此枚簡的釋文如下:“便郭具室一庳尺一寸廣丈一尺袤丈八尺”。 竹簡下端有一標示符號,應為鉤校符。 “便郭”讀為“楩槨”,指用楩木製成的槨。《墨子·公輸》云:“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章。”“楩”為材質製作槨,是可以理解的。“具室一”——“,即一套“具室”。戰國秦漢時代的木槨是對生前住宅居室的模擬。“簡報”指出,謝家橋一號漢墓的槨內用隔梁分為五個室,各室之間有門窗結構。這就是象徵性的居室——“具室”。“庳尺一寸”指槨牆板及擋板的厚度為一尺一寸。漢代的一尺折合現代公制約23釐米,則一尺一寸約合25.3釐米。“簡報”記錄槨的牆板厚度為0.2~0.25米,擋板厚度為0.18~0.25米。這與簡文記載大致符合。 “廣丈一尺”指槨室寬度為一丈一尺,折合約253釐米。“簡報”記錄槨室寬度為3.08米,與此資料出入較大。不過,“簡報”記錄槨蓋板的長度為2.5米,則與簡文記載大致相合,看來簡文中的“廣”是指槨室內空的寬度而言,自不包括槨牆板的厚度。“袤丈八尺”指槨室長度為一丈八尺,折合約414釐米。“簡報”記錄槨室長度為4.64米,與此資料出入較大。如果減去兩端擋板的厚度,則與簡文記載大致相合,看來簡文中的“袤”也是指槨室內空的長度而言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1月13日。)


    小議謝家橋一號漢墓遣策中記載的槨室之制

    近日喜讀由王明欽、楊開勇二位先生執筆並發表於本年度第4期《文物》上的《荊州謝家橋一號漢墓發掘簡報》,該文系統介紹了謝家橋一號漢墓的墓地位置、墓葬形制以及隨葬器物分類,並對此墓的埋葬年代、墓主身份及文化特徵進行了探討。[1]
  簡報中的“墓葬形制”部分對該墓的葬具結構、尺寸有詳細描述。在荊州博物館編著、文物出版社出版的《荊州重要考古發現》中刊載的《謝家橋1號漢墓》一文中,披露了12枚竹簡的照片。[2]從內容上看,均屬“遣策”。其中從左數第6枚竹簡,記錄了該墓的槨室情況。在目前出土的漢代遣策中,很少見到這種對葬具的詳細記載。
  筆者對此枚簡的釋文如下:“便郭具室一庳尺一寸廣丈一尺袤丈八尺”。竹簡下端有一標示符號,應為鉤校符。
  對此簡文的內容,筆者理解如下:
  “便郭”讀為“楩槨”,指用楩木製成的槨。《墨子·公輸》云:“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章。”[3]荊即楚國,今荊州一帶正是楚都故地。據“簡報”考證,謝家橋一號漢墓的下葬年代為西漢呂后五年,距墨子生活的戰國早期年代不算久遠,生態環境不會有太大變化。用本地盛產的樹種——“楩”為材質製作槨,是可以理解的。倘筆者所言不謬,古人所稱的楩相當於今日所稱的哪種樹木,有待于謝家橋一號漢墓槨木樹種的科學鑒定。
  “具室一”,即一套“具室”。我們知道,戰國秦漢時代的木槨是對生前住宅居室的模擬。“簡報”指出,謝家橋一號漢墓的槨內用隔梁分為五個室,各室之間有門窗結構。這就是象徵性的居室——“具室”。
  “庳尺一寸”指槨牆板及擋板的厚度為一尺一寸。漢代的一尺折合現代公制約23釐米,則一尺一寸約合25.3釐米。“簡報”記錄槨的牆板厚度為0.2~0.25米,擋板厚度為0.18~0.25米。這與簡文記載大致符合。
  “廣丈一尺”指槨室寬度為一丈一尺,折合約253釐米。“簡報”記錄槨室寬度為3.08米,與此數據出入較大。不過,“簡報”記錄槨蓋板的長度為2.5米,則與簡文記載大致相合,看來簡文中的“廣”是指槨室內空的寬度而言,自不包括槨牆板的厚度。
  “袤丈八尺”指槨室長度為一丈八尺,折合約414釐米。“簡報”記錄槨室長度為4.64米,與此數據出入較大。如果減去兩端擋板的厚度,則與簡文記載大致相合,看來簡文中的“袤”也是指槨室內空的長度而言。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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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荊州博物館:《荊州謝家橋一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2009年第4期。
[2]荊州博物館:《荊州重要考古發現》,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192頁。
[3]《墨子閑詁》卷十三《公輸第五十》,中華書局,2001年。第485頁。
 樓主| 發表於 2009-11-17 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即是《小議謝家橋一號漢墓遣策中記載的槨室之制》的作者寸木,对《睡虎地77號漢墓出土的漢《葬律》簡 》一文的剽窃行为极为愤慨。《睡》文作者这种大段抄袭别人的研究成果原文的作法,严重玷污了简帛网。《睡》文作者好自为之。
發表於 2009-11-17 11:54 | 顯示全部樓層
古人兄,建议你修改标题。简帛网是否允许剽窃,自有公论,兄台如实反映情况即可,曹文是否涉嫌抄袭,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清者自清,实在没有必要把简帛网作为矛头!
發表於 2009-11-17 12:12 | 顯示全部樓層
版主和予一兄均不在线,我修改了标题,谢谢反映问题,请网站编辑核查、处理。
發表於 2009-11-17 12:44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予一兄发帖。
我们会尽快跟作者联系此事。
發表於 2009-11-17 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还是有一些不同的。曹先生的《秦律新探》颇多创见,读后颇受教益。
 樓主| 發表於 2009-11-17 17:50 | 顯示全部樓層
请看曹先生的另外两篇大作: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21
簡帛網>>簡帛文庫>>漢  簡>>新出松柏漢簡“令丙第九”試釋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4月11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27
簡帛網>>簡帛文庫>>漢  簡>>荊州紀南松陽漢墓木牘與漢初《傅律》的實施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4月11日。)

    第二篇从标题到正文,通篇所提之“荊州紀南松陽漢墓”,显系“松柏汉墓”之误。同一天发出的讨论同一批简牍资料的文章,忽而“松柏”,忽而“松陽”,连该简牍的出土地点都搞不清楚,又懒得核对的曹先生,大家还能指望他的文章“颇多创见,读后颇受教益”么??
發表於 2009-11-17 18:35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句古话“天下文章。。。。”,敢问,这样的学者,这样的教育者,怎样来回答“钱学森之问”。
發表於 2009-11-17 19:16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09-11-17 19:1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8楼(重耳) 的帖子

曹先生的《秦律新探》颇多创见,读后颇受教益。

哼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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