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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美好”
————美丽的王妃 浪漫的名字
对于甲骨文的研究,前人已经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们的成果应该得到尊重,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应该推翻、也不可能推翻的。但是如果有了确凿的证据,证明前人解释错了而不改正,那也是对文化的不负责任。如前人因甲骨文和金文的“美”字与“婦”字字型相近,将古“美”字错释成“婦”便是一例。
一、“美好”而非“妇好”
近因精神病不许上班,在南图抄甲骨文打发时间,书名叫《甲骨文精粹释例》(云南人民出版社,王守信等编,2004年5月第一版),当抄到P32时,遇到“婦好”一词,其中的所谓“婦”字,甲骨文字形像“長”字,但要左右翻转,且下部为小字(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木”字的横下部分)。这个形状很像郭店《老子·甲》中的“皆知美之为美”的古“美”字的左部,右部是“女”字。接下来查有关“婦好”墓的出土资料,图片资料显示,“婦好”墓出土的青铜器上,“婦”字的左部,下面同“木”字的横下部分,而老甲的古“美”字的相同部位是“人”字。但在《殷墟青铜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85)一书中,图四四 婦好墓圆鼎铭文拓片有4、5小圆鼎和6小型圆鼎三例,“長”字下部皆为“人”字,在《殷周金文集成》中情况亦复如此,即“長”字下部为“人”字与为“木”字横下部是同一个字,也就是说,前人释为“婦”字的字,是郭店《老子·甲》中的古“美”字,“婦好”应是“美好”。
应该说明的是,在“美好”墓中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以两“女”相对抱一“子”,上面是“長”,其下部或是“人”字,或是“木”字的横下部分,或是什么都没有,且朝左或朝右,方向不固定。
还有一种情况值得特别注意,那就是在较窄的器形上,铭文的下部只有一个“好”字,或“女”左“子”右,或“子”左“女”右,上面只有一个“長”字,如此,则“美好”之“美”,可以左部之“長”代替“長”、“女”合成之古“美”字,《甲骨文精粹释例》中“美好”之“美”正是如此。如果古“美”字与“婦”字形相近,则独体字“帚”与“長”字相近,无论其下部是“人”字,还是“木”的横下部分,则铭文当释读为“帚好”,显然不通。有没有独体字“長”亦为“美”字的证据呢?有。郭店《老子·乙》:“美与恶,相去何若?”其中的“美”,即为“長”字,其下部为“人”字,为独体字。至此,无论是左右结构的“美”,还是独体字的“美”,都在郭店简书《老子》中得到了印证,若合符契。
无论在甲骨文还是在金文中,都是左右结构的“美”和独体结构的“美”并用,且以“長”字下部为“木”字横下部为多。
二、“美”是商王朝的女官名
“美好”墓倍受世人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它是唯一的一个出土青铜器的铭文与甲骨文可以相互印证的墓葬。在《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于省吾主编,1996年5月第一版)中,独体甲骨文字“美”下,可加“又”,意为以手持,可见甲骨文独体“美”原本指一件器物;又有一字是手持这件器物靠近牛,会意以此器物为牛整理、清洁。由“美”的独体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字形看,这器物好像是一把梳头用的梳子,上部为梳齿,下部为梳柄。梳子旁加“女”,意指女子以梳子梳妆打扮,使自己更整洁、美好,从而合成了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左右结构的“美”字,这样由梳洗打扮转指女子容貌的漂亮。有的学者研究认为“美好”是商王武丁的配偶,有一段甲骨文可以证明:“辛未卜,争贞,美好其比()()伐巴方,王自东()伐(),(),于美好立。”(《小屯殷墟文字乙编》董作宾,乙二九四八,)其中的“王”就是指商王武丁。武丁的配偶,非后即妃,姿容美丽是不言而喻的。这位“美好”不仅容貌沉鱼落雁,而且武艺技术超群,常常独自率兵征伐,上例是征伐巴方,“美好”在征战中率兵最多的一次竟达一万多人:“辛已卜,贞,登美好三千,登旅一万,呼伐(羌)。”(《青铜王都》,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3月,P70)从“美好”墓的藏品数量来看,“美好”是非常富有的,藏品竟达数千件;贝作为殷商时期财富的象征,一般人的墓葬只有一两枚,家境好一点的也只有两三枚,“美好”墓葬竟出土了6880多枚,因此说“美好”富可敌国也并不过分。由此也可以看出,商王武丁对“美好”是万千宠爱在一身。武丁有三位主要的配偶:妣辛、妣戊、妣葵,因“美好”墓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除“美好”外,还有“司母辛”,所以有理由相信“司母辛”就是“美好”。这三位在商王的众多王妃中是比较突出的,可能是王后级的,而“美好”又是这三位中的佼佼者。
在甲骨文中,“美”字并不只有“美好”一人才用,而是有许多人用。如美井、美羊、美良、美女、美丰、美果、美木、美可等,只不过“美”字后面的名要加上“女”字旁,还有美多、美鼠等。这些人与商王的关系非常地密切,主要表现于商王在征伐、祭祀时与她们的联系(美好,美井等),以及商王对她们当中大多数人在怀孕、产子、生病时所表现出来的关心和照顾。因此要称“美某”必须是女子美丽者,且与商王的关系密切,是王后或王妃,大致相当于后代的“美人”,但与“美人”只照顾皇帝的生活、负责的面较为窄又有区别,她们当中的有些人的地位要比“美人”崇高,作用要比“美人”大(如“美好”的率兵征伐、主持祭祀等)。在甲骨文中,也有大臣的配偶称“美某”的例子,并且负责处理一定的行政事务(参见《甲骨文字诂林》,“婦”(古“美”)字条)。总之,“美某”商代是指王(或大臣)的配偶,有一定的能力,能单独处理王室的事务。商代,国之大事,在戎与祀,既然这两件头等大事“美好”都参与了,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是男子能做而女子不能做的了。由此可以看出,女子在商代,比在后代封建社会的女子享有更多的与男子相等的权利,也比封建社会的女子享有更多的自由。将自己那么多的美人皆以“美”字冠于名字的前面,这件事本身也表现了商王的浪漫。
三、先秦的两个“美”字表示人的大欲所在
孔子曰:“食、色,性也。”在先秦的文字里,即甲骨文和金文里,有两个“美”字,美味和美色分别用不同的“美”。“美”在《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这个“美”字指美味,可以满足食欲;左右结构或独体的古“美”字指美色,可以满足性欲。秦代以后,表示美色的“美”字废止不用,而用美食的“美”来形容美色,这种情形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要求文字学家用一个两千多年来根本不存在的字,来解释甲骨文和金文,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没有郭店简书的出土,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我们今天和将来只能将“美好”误读为“婦好”。这只是郭店简书————蝌蚪文字价值的一个方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李东怀
2009-11-22
于南京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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