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简帛网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樓主: 海天遊蹤

《清華(叄)》〈赤鵠之集湯之屋〉初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11 1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1 14:51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1 15:30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1 15:51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1 21:5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4“乃發地,有二陵@,乃斬之”之“@”,可能是“焉”字的一種特殊寫法。將此字釋為“焉”,理解為表示“於此”之意的兼詞,文意十分通暢。
發表於 2013-1-11 22:31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1 23:19 | 顯示全部樓層
wm05x0901.jpg 天涯倦客認為第十三簡:𡊭地斬䔖的𡊭不從必,從伐。
不過,郭店簡《語叢四》10號簡 gd001yc4010+0401.jpg ,學者多認為必聲,如: 未命名.jpg
又《吳命》5號簡下的必字有加●為飾筆:
此字似以從必為佳。
發表於 2013-1-11 23:24 | 顯示全部樓層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2 00:1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26楼(ma99) 的帖子

内容删除。
發表於 2013-1-12 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一:乃命少(小)臣曰「『脂羹之,我亓(其)亯(享)之。」
     整理者將「脂」讀為旨,釋為「美也。」不過此處「羹」用為動詞,則「脂」可能也是烹飪動詞,或是副詞,而「旨」釋為「美」多用為形容詞或名詞(以《故訓彙纂》頁1008為例),未見副詞的用法,整理者說可議。
    筆者以為「脂」或可讀為「皆」,用作總括範圍副詞,上文「曰故(古)有赤鵠,集于湯之屋」由「集」字可知鵠是一群的,湯所得的鵠也可能不只一隻,此句當是湯交代伊尹將所所捕獲的鵠皆羹之。
    古音方面旨為章母脂部、皆是見母脂部,兩字疊韻,上古見系和照系聲母關係密切,通假例證可參張儒《漢字通用聲素研究》頁783。 1.png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簡帛網|手机版|小黑屋|

GMT+8, 2024-3-29 21:55 , Processed in 0.039013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