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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五《湯在啻門》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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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0 00: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清華五《湯在[帝口]門》簡21“爲古之先帝之良言,則可(何)已改之”,“可”不必破讀爲“何”,這是說湯可以用古先帝之良言修改自己的治理措施。
簡8相關諸字應讀爲“其氣潛解發始”。
簡9相關諸字應讀爲“氣舒乃猷(搖)”。
簡17相關諸字應讀爲“刑△以無當”,△此字與《湯處於湯丘》簡16“不又所△”相同,都是左邊從立,右邊所從的是現在一般用爲“逝”的字,此兩字或可讀爲“制”。
發表於 2015-4-11 16:3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8:唯皮(彼)九神,是胃(謂)地真。

整理報告:地真,疑即地祇。
今按:疑此處“真”字是“祇”字訛誤。“真”、“祇”二字形體本來很接近(見下)。可能抄手在抄寫時,誤將“祇”字認作了“真”。

簡18“真”

簡18“真”

祇(《殷高宗問於三壽》簡20

祇(《殷高宗問於三壽》簡20
發表於 2015-4-11 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古之先帝亦又(有)良言青至於今乎?
    整理報告將“青”讀爲“情”,解為確實,古書又作“請”,《墨子•明鬼下》:若使鬼神請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飲食之也,豈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請亡,是乃費其所為酒醴粢盛之財耳。”
   
    今按:整理報告將“青”理解爲副詞,是正確的。不過,根據人們對先秦秦漢典籍的一般認識,“情”或者“請”在古漢語中很少用作副詞。“青”當讀爲“誠”。上古“情”與“誠”、“請”與“誠”常互為異文。 “誠”在典籍中常作副詞。《史記•春申君列傳》:“相國誠善楚太子乎?”《廣韻•清韻》:“誠,審也。”
發表於 2015-4-11 17: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2楼(暮四郎) 的帖子

看蕭旭先生《古書虛詞旁釋》384頁
發表於 2015-4-11 17:3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6:唯皮(彼)五味之氣,是哉以為人,亓(其)末氣是胃(謂)玉穜(種)。

整理報告將“哉”解為開始,云與下文之“末”對應,又引或說讀爲“栽”,解為栽培。
今按:“哉”表開始之義典籍罕見。“哉”當讀爲“載”,始。
發表於 2015-4-11 21:4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3-14:悳(德)濬明執信以義成,此胃(謂)美悳(德),可以保成。悳(德)[宀卞又]亟執譌以亡(無)成,此胃(謂)惡悳(德),唯(雖)成或(又)□。
整理報告將[宀卞又]讀爲變,解為變詐,“亟”解爲急。
今按:[宀卞又]或當讀爲“褊”,狹急之義。上古扁聲之字、卞聲之字均可與“辡”聲之字通用。  “亟”解爲急可從。“[宀卞又](褊)亟”或可參看《荀子》:“重刑而連其罪,則褊急之民不鬭,狠剛之民不訟。”《韓非子》:“變褊而心急,輕疾而易動,發心悁忿而不訾前後者,可亡也。”“[宀卞又](褊)亟”與前“濬明”(明智通達)相對,“譌(訛)”與“信”相對。

簡15:起役時訓(順),民備不俑,此胃(謂)美役。
“民備不俑”,整理報告讀爲“民備不俑(庸)”,云:民備指民力,庸,勞也。
今按:此句似當讀爲“民備(服)不俑(痛)”,意為民服役而不覺得痛苦。

簡16-17:正(政)[化+化]亂以亡(無)[尚/示](常),民咸解體自卹,此胃(謂)惡正(政)。
整理報告將[化+化]讀爲“禍”。但用禍亂來修飾政,似不恰當。“[化+化]”當讀作“過”。
發表於 2015-4-11 22:2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7:型(刑)情以不方,此胃(謂)美型(刑);型(刑)A以亡(無)[尚/示](常),此胃(謂)惡型(刑)。
整理報告將情讀爲輕,方解為害。
今按:“情”讀爲“輕”不符合楚簡用字習慣。“情”或當讀爲“靜”,“刑靜”可參《史記·五帝本紀》“欽哉欽哉,惟刑之静哉”,《呂氏春秋》“退嗜慾,定心氣,百官靜事無刑,以定晏隂之所成”。 “刑靜以不方(妨)”,意為刑罰不煩苛,故無妨害。

A整理報告釋讀爲 (重)。有學者認爲A左邊從立,右邊所從是現在一般用爲“逝”的字,或可讀爲“制”。我們初步推測,A从“噬”得聲,或可讀爲“褻”。上古筮、世聲之字可通,世、褻聲字可通。“刑褻”可能是說刑罰被頻繁地使用,變得像玩具一樣隨便。《禮記·緇衣》:“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或可參考。

A

A
發表於 2015-4-12 12:0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4楼(暮四郎) 的帖子

或當讀“滋”,生 、蕃、長之謂,“五味之氣,是滋以為人”係總言之詞;其後分述一至十月如何如何,則是“滋“的過程的具體化
發表於 2015-4-14 1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6楼(暮四郎) 的帖子
湯在帝門17.jpg
發表於 2015-4-14 11:2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 固猶是人
湯在帝門5-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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