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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漢簡三《趙正書》補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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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14 17: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簡2:吾未嘗病如此,悲囗……
原整理者注:“悲”下一字漫漶不清,其下約殘缺十三四字。
按:根據紅外線圖版看,“悲”下當是“也”字。
悲囗.jpg
 樓主| 發表於 2015-12-14 17: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簡3:……而告之曰:“吾自視天命……”
按:“而”前屬於簡2之內容,因為簡2殘缺了下半截,如原整理者所言約殘缺了十三四字。根據簡5-簡6所言“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復召丞相斯曰”可知,“而”前應當補出“乃召丞相斯”五字,簡6“復召丞相斯”即承此而言者。
 樓主| 發表於 2016-1-4 20:2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3-14:至死及身不足,然而見疑如此,
按:斷句當作“至死及身不足然,而見疑如此”,“不足然”即不足以這樣。
 樓主| 發表於 2016-1-5 00:4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34-35:更劾(刻)畫斗甬(桶),度量壹,文章布之天下。
此句《史記·李斯列傳》作“更剋畫,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
《戰國策·秦策三》:“夫商君為孝公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史記·范睢蔡澤列傳》亦云:“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
據此,《趙正書》、《李斯列傳》此數句均當有缺文。《趙正書》是抄手抄漏了字,其原文及斷句可能當作:“更劾(刻)畫、[平]斗甬(桶)、[正]度量、壹文章,布之天下。”
《李斯列傳》此文當作“更剋畫、平斗斛、[正]度量、[壹]文章,布之天下。”
 樓主| 發表於 2016-1-5 11:2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2-23:今王欲一日而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
《史記·蒙恬列傳》:“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主欲一旦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根據《蒙恬列傳》的記載,子嬰此番諫言是針對二世欲滅蒙氏而發,他舉了趙王遷、燕王喜、齊王建誅殺忠臣而用佞臣最終導致“失其國而殃及其身”的例子,是希望二世不要殺蒙恬而用趙高。由此而言,《趙正書》在舉完三王故事后直接說“今王欲一日而棄去之”,文意不銜接,少了“棄去”的對象,不如《蒙恬列傳》文意完整。簡16-17言“殺其兄夫(扶)胥(蘇)、中尉恬”、“夷其宗族”,簡25又載子嬰說“而內自夷宗族,誅群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夷其宗族”應該是說殺扶蘇及諸公子,“誅群忠臣”是說誅殺包括蒙恬在內的眾大臣,“立無節行之人”是指任用趙高,說明《趙正書》所載子嬰此番諫言主要是針對殺扶蘇等諸公子和蒙恬等群忠臣而發,可諫言中并沒有提到這些,在舉完三王故事后直接說“一日而棄去之”,沒有行為的對象,顯然是有問題的。可能是《趙正書》的抄手抄漏了大約一簡的內容(約30字左右),該簡當有說扶蘇等諸公子及蒙恬等諸忠臣對秦國的重要性,包括《蒙恬列傳》“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一句,下接“今王欲一日而棄去之”才文意貫通。
又根據《蒙恬列傳》,“日”當作“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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