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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bulang

清華六《管仲》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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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5:05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6:受命唯(雖)約,出外必張。辰童[辶+堇]畏,叚(假)龍(寵)以方(放)。既蔽於貨,亂毁常。既得其利,昏()以行。
整理報告將“辰童[辶+堇]畏”讀爲“蠢動勤畏”,解釋道:“前云‘受命雖約’,故此云始動之時貌作謹畏。”釋爲“彗”,讀爲“祟”,解爲禍;“”括注爲“”,注釋道:“疑讀爲,《方言》‘行也’。”
今按:“辰童[辶+堇]畏”或可讀爲“震動艱威”?意思待考。“叚(假)龍(寵)以方(放)”,“放”意爲恣肆。
上部从二“毛”、下从“攴”,當讀爲“眊”或“瞀”,意爲亂。《續漢書·五行志》:“厥咎眊。”劉昭注引鄭玄曰:“眊,亂也。”“眊”、“亂”爲義近連用。
“”當讀爲“”,時間詞。清華簡《尹至》簡1:“隹(惟)尹自(夏)(徂)白(亳),(逯)至才(在)湯。”“昏”義近詞連用,是指晚上。“既得其利,昏()以行”是說既得其利,則即便是夜裏也要去爲之奔忙。

【其中有一些圖片缺失,參看下面所附截圖】
管仲簡261.jpg
管仲簡262.jpg
 樓主| 發表於 2016-4-19 08:1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32楼(暮四郎) 的帖子

“眊”清华网站赵平安先生早释了
發表於 2016-4-19 08: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33楼(bulang) 的帖子

匆忙之間失檢,慚愧。不敢掠美。
 樓主| 發表於 2016-4-19 08: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5“幾”是危殆的意思乎,《故訓匯纂》690
發表於 2016-4-19 09:14 | 顯示全部樓層
“能得其僕四人同心,而己五焉……”云云,上博8《命》說“坐友五人,立友七人”,後面又說“十友三人”,有人說數不夠,有人說加上本人就夠了,情形相似。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94#_ednref16
發表於 2016-4-19 0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28楼(暮四郎) 的帖子

四郎兄提的那几条训诂的感想都很对,这大概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常识。整理者应该也知道;但之所以要选择读“墨”的说法,大概是看到其在词义引申逻辑上可以成立(海天先生引的可以帮助理解),虽然目前没有看到很非常确切的用例支撑。在没有更好的读法出现以前,整理者的读法说得过去,可以信从。不过与此同时,也期待有更好的读法。
發表於 2016-4-19 17:18 | 顯示全部樓層
恐罪之不夬(从口从土)而刑之放

简文的“夬”有没有可能读为“决”。简文“恐罪之不决而刑之放”,就是担心一旦有犯罪嫌疑(当然包括真的犯罪和冤假错案),罪名没定却先受刑。
《后汉书》:于法疑者勿决。
疑罪本来要慎重判决。然而惨无人道的时代,总是罪不决而滥用刑。
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是老年人希望自己早点死,青壮年希望离开这个国家。
發表於 2016-4-19 21:11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關於從言從墨之字。
整理者引《太玄》司馬光《集注》“法也”。又范望注“謙也”。見善者[言+墨]焉,即見善者謙焉。
雖然訓謙也不是典籍常訓,姑且放在這裡,大家參考討論。

簡4,心亡(無)圖則耳目豫。
整理者通作“野”。樓上有讀爲“舒”,或讀如字。愚按,可讀如字,訓“怠”。《玉篇》“豫,怠也”。《書·洪範》“曰豫,恒燠若”,沈蔡集傳同。“心亡(無)圖則耳目豫”謂中心無所圖謀而耳目怠惰。上句“心不情(靜)則手[喿+攵](躁),不靜即躁。無圖即怠也。
發表於 2016-4-20 13: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5“夫佞者事君,必前敬與巧,而後僭與譌”,“敬”字整理者隸定爲从苟从戈,按此字釋敬恐有問題。目前古文字所見的“敬”字似沒有从戈者,且“敬”字所从“苟”旁的上端歧出筆畫是左右對稱的。因此從字形上看此字決非“敬”字,而與楚文字中常見的“戚”字相類(參看《楚系簡帛文字編》72—73頁“艸+戚”字)。此字下从口,或可隸定作“㗤(嘁)”,口應是飾筆。“戚”有親近義,《管子·侈靡》:“通於侈靡,而士可戚。”“爲國者,反民性然後可以與民戚。”可與簡文參看。


戚?.png
發表於 2016-4-20 14:5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6-7:管仲答:“鋻[石+疐] 不枉,執卽[纟+豕]  繩,可設於承;鋻 [石+疐以亢,吉凶陰陽,遠邇上下,可立於輔。”


亢,整理者讀爲杭,訓高。不難看出“鋻[[石+疐] 以亢”以及後文,“吉凶陰陽,遠邇上下”都是説到可以立爲輔之人的特征,説“鋻[石+疐]  以高”似乎可通,但是説可以立爲輔的人“吉凶陰陽,遠邇上下”,頗爲不通。亢字應該是個動詞,而“吉凶陰陽,遠邇上下”是其賓語。
今按,亢當讀爲綱。《周禮·夏官·馬質》“綱惡馬”,鄭玄引鄭司農“綱,讀爲亢其讎之亢,書亦或謂亢”。孫詒讓《周禮正義》引徐養原“綱、亢同音,古或借元爲綱”。是亢、綱可通之例證。《玉篇》綱,羅也。此處亢當讀爲綱,訓羅。這句話的意思是“能綱羅吉凶、陰陽、遠邇、上下”,即明白“吉凶、陰陽、遠邇、上下”的變化規律。用法類似于司馬遷“究天人之際”。

又,鋻 [石+疐] ,整理者讀爲“賢質”。《補正報告》石小力引《晏子春秋》 “賢質之士”證成整理者説法。又説[石+疐] 可訓爲對。ee先生讀爲“堅實”。愚以爲鋻可讀爲鑒,鋻[石+疐]  讀爲鑒實。鑒,訓明。鑒實,即明實。執法嚴明可以設爲承,是鑒實。綱羅吉凶陰陽亦是鑒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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