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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3楼王寧于2017-04-27 20:46发表的 回 37楼(lht) 的帖子 : 謝劉先生指正。 先生發佈《〈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一文後,在下在評論也曾認為該字可能讀“譝”。後來檢索了一下與此字有關的一些資料,又感覺可能不是很確當。最近看到清華簡7《子犯子餘》和《趙簡子》中的字形,所以才在帖中說這個字可能是“嘗”讀為“上”,後又草就一個小文《釋楚簡文字中讀為“上”的“嘗”》發在復旦網上,認為此字應該釋“嘗”讀為“尚”或“上”。用在屨或車馬具上的字猜測可能讀為“纕”,指帶子。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14 小文發佈後,蒙蕭旭先生見示未刊稿《漢簡“尚(常)韋”解詁》一文,蕭先生認為漢簡中的常見名物詞“尚(常)韋”,即“鞝韋”,指給鞋子釘皮底。漢簡中的“尚(常)韋”則作名詞用,指釘皮底的鞋子;詞義擴大,亦可泛指皮靴。 蕭先生說可能跟近實際。他告知在下鞔屨的“紛嘗”的“嘗”有可能是是“尚(常)韋”的“尚”,方言音掌,俗字作鞝,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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