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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难言

清華七《子犯子餘》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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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27 16:2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12「若[雨+鳬]雨方奔之,而鹿膺焉」
「[雨+鳬]」字原考釋讀為「濡」,ee先生讀為「暴」。今按,原考釋認為這句話講湯征伐夷的情況,並引《孟子‧滕文公下》為書證。此句原文作:「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為後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原考釋未引最後一句「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若簡文此句與湯征伐夷有關,在文獻中大旱望雨的情況常用「淫雨」或「霖雨」來形容。「暴雨」會造成災害,如《管子‧小問》:「飄風暴雨為民害,涸旱為民患。」故原考釋的思路較佳,但「[雨+鳬]」可考慮讀為「霧」,兩者為唇音,皆為合口三等侯部,見《楚辭‧大招》:「霧雨淫淫,白皓膠只。」
發表於 2017-4-27 20: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閈,我曾釋為掩門之掩,見《釋金文中的“閈”字》,“不掩良規,不-蔽有善”,掩與蔽對言。掩,隱也、蔽也。
發表於 2017-4-27 20:3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4:晉邦有禍,公子不能〔之廾〕焉,而走去之。
案:〔之廾〕,此字从廾、从之,不从止,讀為「止」似乎不妥。之、止二字少有互通的例子,參季師旭昇〈從戰國文字中的「〔之止〕」字談詩經中「之」字誤為「止」字的現象〉(http://www.gwz.fudan.edu.cn/old/SrcShow.asp?Src_ID=731)。
簡文當讀為「持」,掌握、把握之義。此句言晉邦有禍,而重耳不能「掌握」時機從中得利。「持焉(「焉」代指「禍」)」與下文之「秉禍利身」之「秉禍」同義。
發表於 2017-4-27 2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37楼(lht) 的帖子

謝劉先生指正。
先生發佈《〈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一文後,在下在評論也曾認為該字可能讀“譝”。後來檢索了一下與此字有關的一些資料,又感覺可能不是很確當。最近看到清華簡7《子犯子餘》和《趙簡子》中的字形,所以才在帖中說這個字可能是“嘗”讀為“上”,後又草就一個小文《釋楚簡文字中讀為“上”的“嘗”》發在復旦網上,認為此字應該釋“嘗”讀為“尚”或“上”。用在屨或車馬具上的字猜測可能讀為“纕”,指帶子。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14
小文發佈後,蒙蕭旭先生見示未刊稿《漢簡“尚(常)韋”解詁》一文,蕭先生認為漢簡中的常見名物詞“尚(常)韋”,即“鞝韋”,指給鞋子釘皮底。漢簡中的“尚(常)韋”則作名詞用,指釘皮底的鞋子;詞義擴大,亦可泛指皮靴。
蕭先生說可能更近實際。他告知在下鞔屨的“紛嘗”的“嘗”有可能是是“尚(常)韋”的“尚”,方言音掌,俗字作鞝,音上。
愚按:“尚(常)”可能是古人對釘皮的一種稱謂,今言“上鞋”、“掌鞋”應該就是此語,字書里作“鞝”或“緔”。則信陽簡中的“鞔屨,紫韋之納,紛(粉)純,紛(粉)[黽+甘]”的“[黽+甘]”字可能也就是漢簡中鞋名“尚(常)韋”的“尚”或“常”,這裡用為名詞,是指屨上釘的皮(可能是底也可能是幫)。
車馬具上的這個字也有可能讀為“尚”,是指用皮革釘成的或加釘了皮革。
若此說還算合理,則[黽+甘]字釋“嘗”讀為“尚”或“上”應可備一說,當然正確與否,還可進一步討論。
發表於 2017-4-27 21:06 | 顯示全部樓層
[黽+甘]當為蜩字初文,下部甘像蟬的腹部。鼌即朝旦字,旦表意,其聲旁黽應即蜩字。郭店簡、清華簡《管仲》和此處簡文應讀朝,其他簡文讀如與綢字音近義通的字。
發表於 2017-4-28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簡5“弱時而A志”,A整理者釋為“【強+心】”,按A應改釋為“愆”,見包山簡85、278及蔡侯申鐘等。愆志,即違背志願。
發表於 2017-4-28 17:5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若[雨+鳬]雨方奔之而鹿䧹焉
[雨+鳬]這個字從“鳧”聲,“鳧”從“勹(伏)”聲,由此而言,這個字可能讀為“風”。“風”甲骨文皆假“鳳”為之,“風(鳳)”雖然是幫紐侵部字,但《說文》言“鳳”之古文“故以為朋黨字”,“勹(伏)”與“朋”音同并紐雙聲、職蒸對轉疊韻音近,因此這個從雨鳧聲的字很可能讀為“風”。甲骨文中“風”有從雨鳳聲的寫法(見《合》12817正、《懷》239)。《管子·幼官(玄宮)》:“說行若風雨,發如雷電”;又《輕重甲》“發若雷霆,動若風雨”,言其行之疾速。ee先生已經指出“鹿”有可能是“廌”字,這個字很可能是“慶”或“麠”的一種寫法,“慶(或麠)䧹”也許該讀為“響應”。那麼,此句很可能當讀為“若風雨方奔之而響應焉”,文意比較通達。
發表於 2017-4-28 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Re:回 37楼(lht) 的帖子

我的大致观点是有“曰”无“曰”不是一个字,不要混在一块说。
引用第43楼王寧于2017-04-27 20:46发表的 回 37楼(lht) 的帖子 :
謝劉先生指正。
先生發佈《〈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一文後,在下在評論也曾認為該字可能讀“譝”。後來檢索了一下與此字有關的一些資料,又感覺可能不是很確當。最近看到清華簡7《子犯子餘》和《趙簡子》中的字形,所以才在帖中說這個字可能是“嘗”讀為“上”,後又草就一個小文《釋楚簡文字中讀為“上”的“嘗”》發在復旦網上,認為此字應該釋“嘗”讀為“尚”或“上”。用在屨或車馬具上的字猜測可能讀為“纕”,指帶子。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14
小文發佈後,蒙蕭旭先生見示未刊稿《漢簡“尚(常)韋”解詁》一文,蕭先生認為漢簡中的常見名物詞“尚(常)韋”,即“鞝韋”,指給鞋子釘皮底。漢簡中的“尚(常)韋”則作名詞用,指釘皮底的鞋子;詞義擴大,亦可泛指皮靴。
蕭先生說可能跟近實際。他告知在下鞔屨的“紛嘗”的“嘗”有可能是是“尚(常)韋”的“尚”,方言音掌,俗字作鞝,音上。
.......
發表於 2017-4-29 07:0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2:“胡晉邦有禍,公子不能[之+廾]焉,而走去之”,類似的話也見於簡3-4,只是簡文略有殘損。其中的“[之+廾]”字,我們認為應釋為“置”。甲骨文中的“置”字或從“𦥑”從“之”,“[之+廾]”從“廾”從“之”,兩者十分相似,只是一個從“𦥑”,一個從“廾”,而這種歷時的差異有時不具有區別性,可參“灷”字甲骨文與戰國文字形體的差異。該“置”字在這裡應訓為立。“公子不能置焉”,是說重耳不能被立為太子。“置”字的這種用法古書中常見,如:《呂氏春秋•當務》:“紂之父,紂之母,欲置微子啟以為太子。太史據法而爭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紂故為後。”高誘注:“置,立也。”又《恃君》:“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長非以阿官長也。”
發表於 2017-4-30 16:57 | 顯示全部樓層
之+廾,當為丞之形聲字,之表聲,簡文中讀為拯,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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