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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王寧

清華簡八《攝命》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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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0 1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攝命》的抄手應與清華五《厚父》爲同一抄手,這兩篇字跡一致主要是根據運筆特徵判定的,但是《厚父》中部分橫畫收筆處由右下再向左向回挑收鋒,這種回挑的收鋒方式並沒有在《攝命》中體現出來,除此,兩者筆畫的起收筆,運向、文字的結構、搭配比例等特徵都是一致的,《厚父》中部分橫畫收筆處回挑的收鋒方式在《邦家之政》中出現,如“必”(簡6)“是”(簡7、10)等。
《攝命》中“其”“人”“余”“可”“乃”“于”“畏”“子”等字寫法在《厚父》中皆有對應,但是“民”“今”“敬”“爲”等字寫法不同,文字寫法的對比並不是判斷抄手爲同一性的唯一標準,在運筆特徵一致的前提下,文字寫法的差異影響不了字跡同一性的判斷,這在以往發佈的竹簡中屢見不鮮。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0 23:3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9:余隹(唯)亦[功廾](功)乍(作)女(汝),余亦隹(唯)[屮屮言]燬兌(說)女(汝),有女(汝)隹[沈臼](沖)子……
按:第一句疑抄手將“亦”、“隹(唯)”二字抄倒了,當作“余亦唯功作汝”,“功”當是成功之意。“[屮屮言]”字整理者疑從言折省聲,即“誓”字,疑是,但此處疑仍讀為“折”。此後一字整理者云“不識”,此字疑即“燬”字,仍讀“毀”,“折毀”本是損壞、破壞義,這裡可能當失敗講。“兌”字不當讀“說”,而應讀“敓(奪)”。“有”疑當屬上句讀,作“兌(敓)女(汝)有”。這兩句是帶有威脅性的話,意思是我也可以因為你的成功而推舉你,我也可以因為你的失敗而剝奪你所擁有的。


補按:“[功廾]”或亦可讀為“龔”、“恭”,恭行其事之意。“折毀”則謂把事情辦壞了。
發表於 2018-11-21 07:17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甚余我邦之若否。
“甚余”整理者無注,其義不太明白。按,疑讀爲“堪予”,即堪能給予之義。

簡22:不明于民,民其聽汝。
此句若點成陳述句,則非常突兀。整理者解釋的比較複雜。有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就是在句後加問號而成“不明于民,民其聽汝?”是一個反問句。

簡23:廼唯悳享,享載不孚,是亦引休。
整理者已言“孚”可訓信,但“不孚”與後面的“引休”沒有邏輯關係,整理者認爲與《康誥》“天畏棐忱”文義相類,但本句上下文未見“天”字,這樣理解比較曲折,“不”不如讀爲“丕”好,大也,這樣它在上下文中文義比較融洽。
發表於 2018-11-21 15:2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1“弗[功/廾]我一人在位”,“[功/廾]”要讀為“邛”(該詞後世或用“劬”表示),訓為“勞、病”句義方通。意即不要讓我一人在位憂勞,要替我分擔責任。這種用法的“邛”還見《皇門》簡2-3“不共于恤”(參張富海先生《清華簡零拾四則》一文“第二則”,文載《古文字研究》32輯,前此馮勝君先生已有相同看法,古文字年會上已經指出)中的“共”,《緇衣》簡7-8“唯王[共工心]”的“共/工/心”(今本即作“邛”,參上引張文),除此以外還見于《厚父》簡7“惟時下民,[工隹]帝之子”的“工/隹”(參筆者未刊稿)及部分金文辭例中。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1 16:4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6-27:民有曰之。余一人害(曷)叚(假),不則戠(職)智(知)之聞之言;余【26】害(曷)叚(假),不則高[言奉](奉)乃身,亦余一人永顏(安)在立(位)。
按:程浩先生《清華簡第八輯整理報告拾遺》中“民”屬上句讀,“有”讀為“又”,疑是。然斷句仍有問題,疑其斷句當為:
有(又)曰:之余一人害(曷)叚(假)?不則戠智(知)之聞之;言余害(曷)叚(假)?不則高[言奉](奉)乃身,亦余一人永顏在立(位)。
“余”前的“之”、“言”二字均是賓語前置,第二個“余”後疑抄脫了“一人”二字,即此二句也可以作“余一人害(曷)叚(假)之?”、“余[一人]害(曷)叚(假)言?”其中的“叚”字,石小力先生《清華簡第八輯字詞補釋》一文中引沈培先生對金文用例的研究成果,“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理解為‘可能……’、‘會……’”。按:從金文的用例看,其“不叚”、“弗叚”的意思,相當於後世之“不能”、“不會”,“叚”相當於“能”或“會”。那麼“余一人曷叚之”即“余一人何能之”,“之”是指上面王對伯攝的任命,意思是我為什麼會這樣作?“余一人何叚言”即“余一人何能言”,“言”是指前面王說的那些話,意思是我為什麼會這樣說?
“不則”謂“是”。“不”猶“則”也,“不”與“則”同義,連言之則曰“不則”,“即是”之意。(《古書虛詞通解》,43頁)“戠”字整理者讀“職”,程浩先生《清華簡第八輯整理報告拾遺》讀“識”,疑讀“識”是,但後面脫漏了“之”字,其文當為“不則識[之]、智(知)之、聞之”,意思是是要認識、知道、聽聞你(的能力),有試探的意思;“不則高奉乃身”意思是是要提高你的身份地位。
“顏”字整理者讀“安”。按:《說文》:“彥,美士有彣,人所言也。”段注:“言、彥疊韵。”“顏”、“彥”、“言”古音都是疑紐元部字,音近可通,此疑當即用為“言”,與“焉”、“以”、“而”、“乃”、“則”等字的意思略同(《古書虛詞通解》,843-844頁),“永言在位”,和《詩》“永言保之”(《載駕》)、“星言夙駕”(《定之方中》)、“受言載之”(《彤弓》)等的“言”用法相同,語氣連詞,不一定有實在意義。
因此,這幾句的意思大概是:王又說:我為什麼會這樣做?是要認識、知道、聽聞你(的能力);我為什麼會這麼說?是要提高你的身份地位,我也可以長久地在位。所以下文接著說“所弗克戠(識)甬(用)朕命朕教,民朋亦興仇怨女,仇□女”,意思是如果你不能完全理解奉行我的訓命和教誨,民朋也就會產生仇怨你、仇恨你的情緒,意思是前後連貫的。
發表於 2018-11-21 17:10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宏乂無斁,甚余我邦之若否”,“甚余”二字疑屬上讀,“無斁甚余”,可與簡18“有斁有甚(湛)”對看。
簡9“恫眔寡”,似應讀為“恫鰥寡”,後一“眔”字讀為“懷”,連下“惠于小民”為句。簡19“乃眔余言”之“眔”,亦應讀為“懷”。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1 17:56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5:女(汝)則亦隹(唯)肇不(丕)子不學,不啻女(汝),亦鬼(畏)獲懄朕心。
按:此數句疑當斷讀為“女(汝)則亦隹(唯)肇不子、不學、不啻(適),女(汝)亦鬼(畏)獲懄朕心。”“子”疑讀“慈”,“學”疑讀“孝”,“適”同“嫡”。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1 21:2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3:肆余【2】[聿食]猷(䌛)卜乃身,休,卜吉。
整理者認為“[聿食]”字不識,疑讀為“卦”,“猷”讀為“䌛”。
按:“[聿食]”字當是從食畫省聲,仍當讀“畫”;“猷”訓“圖”,“畫猷”即“畫圖”,亦言“圖畫”,即計畫、謀劃事情的意思,今言“打算”。此處當斷句為“肆余畫猷,卜乃身休,卜吉。”意思是今我作了打算,占卜你身之休祥,占卜結果為吉。又按:“[聿食]”也有可能是“𩟝”字,即從食盡省聲,讀“盡”,“盡猷”即“盡圖”,謂想盡了辦法,亦通。存參。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2 09:4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0:女(汝)亦母(毋)敢彖(惰)才(在)乃死(屍)服,敬學[炎自]明,勿繇(謠)之庶不訓(順)。
按:此數句疑當斷讀為“女(汝)亦母(毋)敢彖(泰、汰)才(在)乃死(屍)服,敬學[炎自](聰)明,勿繇(由)之庶不訓(順)。”
“彖”字從ee先生釋。典籍中的“泰顛”在《良臣》中寫作“彖顛”(從孟蓬生先生說),即用“彖”為“泰”,這裡是安逸之意。“泰”後可斷讀,亦可不斷讀。
“[炎自]”字,曩余在主貼中以為讀為“嚴”。後讀陳劍先生文,認為此字是從“浴”聲,在《攝命》“有告有~”、“有獄有~”、“無獄亡~”中讀“訟”,金文及《攝命》中之“~明”讀“崇明”,即“高明”(陳劍:《試為西周金文和清華簡<攝命>所謂“粦”字進一解》,《出土文獻》第13輯,又收入《紀年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按:陳先生說可從。然此字在同一篇中既用為“訟”(邪紐東部),而又讀“崇”(崇紐冬部)音似稍遠,且先秦典籍不見“崇明”之語,疑當讀“聰明”,“聰”、“訟”古音清邪旁紐雙聲、同東部疊韻,讀音最為相近。古人亦以“聰明”稱譽睿智之人,如《五帝德》言黃帝“成而聰明”,《中庸》:“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此類語古書習見。本簡文言“敬學聰明”,亦文從字順。
“繇”整理者訓“用”,按:當讀“由”,放縱義。
發表於 2018-11-22 10:40 | 顯示全部樓層
反覆考慮,下揭簡文兩處“弜羕”及一處“ [㢸+𠀬]恙”還以讀爲“弗祥”好,是不善的意思(下揭引文標點有改動)。
簡12:汝有命正,有即正,亦若之頌(容),弜(弗)羕(祥)。
簡14:乃亦唯肇謀,亦則匄(謁)逆于朕,是唯君子秉心。是汝則唯肇咨,弜(弗)羕(祥),乃既悔。
簡18:今乃辟余,小大乃有聞知,[㢸+𠀬](弗)恙(祥)。
簡14是說汝有謀度,應謁我迎受我,君子秉心即應如此。汝應咨詢,(如不咨詢)若不善,會有後悔。
簡18是說汝如今輔弼我,小大事都和我說,不善。
簡12應參考簡11+13:“汝正命,汝有告于【11】朕。汝毋敢有退于之,自一話一言。汝亦毋敢泆于之。言唯明,毋淫,毋弗[厽+室],其亦唯【13 背】余事(使)。”(標點有改動)
簡12是說汝如命于百正百僚,就于百正百僚,如果出現“退”、“泆”、“淫”、“弗[厽+室]”的行爲,則不善。古人文句苟簡,簡12所說的各種弗祥的行爲其實出現在上文的“毋”的後面。
另外要注意的是簡11+12“汝正命,汝有告于【11】朕。”是說汝若命于百正百僚,則要告訴我,且一話一言也不能“退”、“佚”;而簡18是說如小大事都和我說(其意是說要選擇重要的嚮王上報),則不善。兩者并不沖突。

簡17+18似應斷爲:余辟相唯御事,余厭,既異厥心厥【17】德,不之則俾于余。
其意是說輔佐我的御事,我厭惡,和我心我德相異,他們做不好事則順從于我。
“之”字尚待考慮,這裏試解爲“去做某事”的意思。

簡22似讀爲:寺(是)唯子乃弗受幣,亦尚(當)[宀+桌-木+又](返)逆于朕。
“返逆”似是返而迎告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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