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9082 於 2020-7-22 23:23 編輯
「至」聲字與「困」聲字蓋因為某段相似的引申途徑,表現出某些詞義間的對應關係。如:情之懇至謂「悃」,至、到謂之「梱/……」(《儀禮》「梱復」王引之說,《廣雅·釋詁一》:「悃,至也。」《方言》卷三:「梱,就也。」),約謂之「捆/……」「㨖」(王念孫曰:「㨖之言梱致也,《唐風·鴇羽》箋云:‘根相迫迮梱致。’亦不離散之意也。」);窮約、困窮謂之「困致」(居延簡495.4:「彭今年毋狀,小疾,內錢家室,分離獨居,困致毋禮物至。」),……(gxds受損,頗不便,俟補)。要皆與其核心義密不可分。所以「致」之為「約」(「約,束。展開即管束,管控,管制,制約,節制,節約,乃至控制、指揮」),便不難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