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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八《邦家處位》初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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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3 17: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間2“使人用奇典政”,整理者讀“奇”為“倚”,“典政”為並列的兩個名詞。
按:“奇”似乎當理解為與“正”相對的概念,“典政”或當為“動賓結構”。《老子》“以正治國,以奇用兵”,文獻更有頗多“奇”、“正”相對之例子。“用奇典政”即“用奇邪之道管理政事”。
簡3“均奇政主”,“奇政”同,這些都是行“奇政”的君主。
發表於 2018-11-24 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21楼(心包) 的帖子

這裏“奇”可能讀為“苛”,苛政 文獻習用
《禮記•檀弓下》: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于虎也。
發表於 2018-11-24 15:1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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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4 16:38 | 顯示全部樓層
簡2:人甬(用)唯遇利
    整理報告云:遇,《淮南子·精神》:“故事有求之於四海之外而不能遇”,高注:“得也。”
從整理報告的注釋來看,似乎是說“得到利益”之意。事實上,上古漢語中“遇”字沒有“得到”這個意思。所舉辭例《淮南子》的“遇”,其實可理解為得志。不能遇,即不能得志,故高誘注以“得”解釋。這個“得”而非“得到”之“得”。
簡文中的“遇”應理解為對待。《史記·刺客列傳》:“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於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遇利,指遇之以利。簡文意思是說,如果人要被其使用,應該用利益來對待。遇之以利,猶“誘之以利”,如《史記越王句踐世家》:“种止句践曰:‘夫吴太宰嚭貪,可誘以利,请間行。’”(誘,遇語音關係也比較近,考慮到讀如本字可疏通文意,似不必破讀。)
發表於 2018-11-24 17:22 | 顯示全部樓層
簡1:臣適𨑺君
按:這個“適”還應釋“從”為是。“𨑺”或釋“逆”,但從簡文字形看,仍是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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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9 22:44 | 顯示全部樓層
猜、猜、猜、
简1“君[欶言]臣,臣A[辶毛]君”,“[欶言]”疑读为“数”,责让;“[辶毛]”前的字即“琮+止”,可读为“渐”,“[辶毛]”读为“眊/耗/秏”,当乱或损等意讲。言君数责其臣下,臣则渐乱或损其君上。
發表於 2018-11-30 00:27 | 顯示全部樓層
君是速臣,臣適君。
今按:贊同讀爲“数”。其字本籀文“速”,楚簡有讀“速”作“数”之例,見郭店簡。適後一字當改釋爲“屈”。“適屈”即“從屈”,可視爲“屈從”倒讀。簡文大意是説“君責数臣罪,臣屈從君。”
發表於 2018-11-30 07:35 | 顯示全部樓層
《邦家處位》簡8整理報告讀為“踐”的字,其右半似與楚簡“辟”字右半相同,如上博二《魯》簡2中的字形、新甲1.11的字形等。這個字可分析為從𨸏從土,辟省聲。在簡文中或可讀為“辟”。《爾雅·釋詁》:“辟,法也。”

邦家簡8: 屏幕快照 2018-11-30 07.22.04.png   
上二魯2   屏幕快照 2018-11-30 07.31.04.png   
新甲1.11   屏幕快照 2018-11-30 07.31.07.png
發表於 2018-11-30 10:44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没意思,所有人都是在猜,除了猜还是猜。
發表於 2018-11-30 1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從偏旁組合關係來看,A釋為“逆”是沒有問題的,雖然該篇有常規寫法的“逆”字,但是“屰”、“毛”形體相混則是不爭的事實[附帶一提:清華簡《保訓》簡6“測陰陽之物,咸順不B”,有學者將B釋為從“毛”之字,可從,但是又將B所從的“毛”看作“屯”之訛,訓為“亂”(姚道林:《讀清華一保訓篇札記一則》《出土文獻》9)則非是,從“毛”聲之字本來就有“亂”一訓(況且讀為“冒”,是再合適不過了,具體訓解詳筆者未刊稿),何煩迂曲解之]。這個“逆”記錄的是“詻”、“諤”這個詞,《墨子·親士》:“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詻”或“諤”放在《邦家處位》中這個位置,是很合適的,儘管前面的從“琮”之字還未詳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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