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發表的秦漢簡牘,隱含有秦蒼梧郡的線索。裏耶秦簡J1:16:5所記洞庭郡守關於傳輸勞役的指令中,蒼梧與巴郡南郡並列。而在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所錄秦代文書中, 則有可以解釋為蒼梧郡及其下屬攸縣的資料。甄烈《湘州記》有秦始皇二十五年黔中郡分置長沙郡的記載。 相形之下,洞庭、蒼梧應是此後原黔中郡北部與新分出之郡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