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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
(首發)
2017年10月10日在武漢大學召開的“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7年”上陳偉、熊北生先生發表《睡虎地漢簡的功次文書》一文,公布了睡虎地77號漢墓文帝十五年、後元二年、後元三年功次木牘文書,根據10人動態功勞數字總結出如下功次文書的兩條規律:(一)功次被記者的順序是按功勞的多少來確定的。(二)四年勞可積爲一功。以上論斷都是非常正確的。[1]
我們知道,秦代已有《功令》;秦代四年勞積爲一功,應該是由《功令》規定的。胡平生先生多年前據居延漢簡指出四年勞爲一功,現又得到里耶秦簡、睡虎地漢簡的證實。[2]陳偉、熊北生先生大作指出胡平生先生的證據限于西北漢簡,睡虎地漢簡功次文書具有更强的說服力。其實在行政主導的律令體制下,《功令》的規定是普天下而皆准的。我們相信,隨著今後張家山336號漢墓《功令》公布發表,秦漢下級官吏的功次問題將得到進一步的說明。
[1] 《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7年論文集》第59一62頁。
[2]拙作《岳麓秦簡(四)〈功令〉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17年9月27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0月11日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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