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18日 星期日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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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貳)》近日出版[1]。該書圖版清晰、釋文準确率高,對殘斷簡牘多有綴合,爲學界利用這批材料打下非常好的基礎。我們在研讀中,嘗試提出一些文本方面的校讀意見,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教。
〼□□□□□□□□□□Ⅰ
〼襄手[1]。Ⅱ9-2490
〖校釋〗
[1]襄,原整理者未釋。
隷妾并[1]〼9-2493
〖校釋〗
[1]并,原釋文未釋。
……七十二[1]。𧗿(率)之,四直(值)七錢,其四□□六□[2]。令史圂監Ⅰ
……Ⅱ9-2501
〖校釋〗
[1]“七十”爲合文,原釋文作“十”。
[2]六,原釋文未釋。
〼陵□除[1]9-2507
〖校釋〗
[1]陵,原釋文未釋。
〼□發[1]。Ⅰ
〼襄手。Ⅱ9-2509
〖校釋〗
[1]發,原釋文未釋。
〼敢[1]〼9-2512
少〼9-2512背
〖校釋〗
[1]敢,原釋文未釋。
〼□敬出□[1]〼9-2513
〖校釋〗
[1]“敬”上一字疑爲佐,“出”下一字或爲“稟”。8-760有佐敬與倉武等人出稟的記錄,可參。
〼□除毄(繫)日,•吏課八□[1]〼9-2514
〖校釋〗
[1]日,原釋文作“囚”。繫日爲羈押的日子。
《二年律令·具律》90號簡云:“繫日未備而復有耐罪。”
白翰羽二尺五寸□□[1]。AⅠ
二尺八寸三□[2]。AⅡ
尺□[3]〼BⅠ
尺□〼BⅡ9-2516
〖校釋〗
[1]白翰羽、寸,原釋文未釋。最後一字疑是“鍭”。
[2]“三”下一字,疑是“鍭”
[3]該簡分兩欄書寫,原釋文按照通欄釋讀有誤。
弗黥贖耐□[1]〼9-2521
〖校釋〗
[1]黥,原釋文未釋。
〼辰朔丙子,司空長敢[1]〼9-2526
〖校釋〗
[1]長,人名。敢,原釋文未釋。
〼及陽陵未出[1]〼9-2527
〖校釋〗
[1]陵,原釋文作“致”。
移令[1]□符傳令爲[2]〼9-2530
〖校釋〗
[1]令,原釋文未釋。
[2]符,原釋文作“使”。傳,原釋文未釋。
〼□長[1]〼9-2531
〖校釋〗
[1]看首字殘畫可能是“校”。長,原釋文作“䦈”。“長”字下有勾識符號。
之旬到[1]〼9-2532
〖校釋〗
[1]旬,原釋文作“官”。
〼□A
∣[1]……BⅠ
∣出西廥稻二石,佐視受[2]〼BⅡ
∣……BⅢ9-2543
〖校釋〗
[1]∣,當是分欄綫。
[2]視,原釋文未釋。
〼□□□〼Ⅰ
〼□/丗二年四月丙【午】□[1]〼Ⅱ
〼【以】律令從【事】〼Ⅲ9-2555
〖校釋〗
[1]午,原釋文未釋。
〼鞫辤(辭)曰[1]〼9-2587
〖校釋〗
[1]鞫,原釋文作“某”。
〼朱色[1]〼9-2591
〖校釋〗
[1]朱,原釋文作“未”,楊先雲改釋[2]。色,原釋文未釋。
〼未降〼9-2592
〖校釋〗
[1]未,原釋文作“呆”。
〼不自言[1],自言不以〼9-2593
〖校釋〗
[1]言,原釋文未釋。“自言”二字均有重文符。
……八十二[1]9-2597
〖校釋〗
[1]八,原釋文未釋。
〼月五日守[1]〼9-2599
〖校釋〗
[1]守,原釋文作“府”。
凡縣道官郵書而□[1]〼9-2604
〖校釋〗
[1]凡、道、書,原釋文未釋。
〼□□□公田數[1]〼9-2606
〖校釋〗
[1]公,原釋文未釋。
〼多廿守□□[1]〼9-2648
〖校釋〗
[1]多、守,原釋文未釋。
安成不更蠻□[1]〼9-2654
〖校釋〗
[1]蠻,原釋文作“䜌”。9-3292云:“安成不更蠻孔受令。”可參看。
〼□朔癸卯,司空色[1]〼Ⅰ
〼【敢】言□[2]〼Ⅱ9-2664
〖校釋〗
[1]色,人名。
[2]敢,原釋文未釋。
二千四【百】[1]〼9-2682
〖校釋〗
[1]百,原釋文未釋。
〼【曰以丗六[1]】年六〼9-2684
〖校釋〗
[1]丗、六,原釋文未釋。
旦[1]〼9-2691
〖校釋〗
[1]旦,原釋文未釋。該圖片倒置。
〼毄未□[1]〼9-2711
〖校釋〗
[1]毄,原釋文作“墼”。
〼布□□[1]〼9-2718
〖校釋〗
[1]“布”下第二字實際上爲勾識符號,原釋文誤作“乙”。
〼守丞都〼Ⅰ
〼□□□一[1]〼Ⅱ9-2721
〖校釋〗
[1]一,原釋文未釋。
敢告【殹】[1]〼9-2727
〖校釋〗
[1]殹,原釋文作“臨”。
〼=已葬[1]〼9-2763
〖校釋〗
[1]“已”上有重合文符號。
看茬口、字體,本片疑與9-2769綴合,簡文讀作:“前死,死已葬。”
〼□臣笥眛[1]〼Ⅰ
〼□甚勮〼Ⅱ9-2768
〖校釋〗
[1]眛,原釋文作“昧”。
〼審日[1]〼9-2810
〖校釋〗
[1]日,原釋文作“曰”
〼更咸[1]〼9-2831
〖校釋〗
[1]更,原釋文未釋。
〼□吏毋害□[1]〼Ⅱ9-2835
〖校釋〗
[1]吏,原釋文作“夬”。《史記·蕭相國世家》“以文無害”裴駰集解引《漢書音義》:“《律》有無害都吏,猶今言公平吏。”《續漢書·百官志五》:“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
〼□樻=□[1]〼9-2837
〖校釋〗
[1]“樻”,原釋文作“潰”。其下有重合文符。
〼長利居志將詣[1]〼Ⅱ9-2855
〖校釋〗
[1]長,原釋文未釋。
〼□以下相移□[1]〼9-2867
〖校釋〗
[1]“移”下一字左從“車”。可能爲“輸”字。
〼【少】内【捕鼠】[1]。〼9-2882
〖校釋〗
[1]捕,原釋文未釋。
〼□□水[1]〼9-2910
〖校釋〗
[1]水,原釋文未釋。
〼□[1]〼9-2923
〖校釋〗
[1]原釋文作“移”。
〼□移[1]〼9-2924
〖校釋〗
[1]移,原釋文未釋。原整理者誤將9-2923與9-2924混淆。
〼皆【坐】[1]〼9-3011
〖校釋〗
[1]皆,原釋文作“智”。
〼□□□〼Ⅰ
〼行吏[1]〼Ⅱ9-3014
〖校釋〗
[1]行,原釋文未釋。
〼□□□阿畸敢言[1]〼9-3016
〖校釋〗
[1]“阿”前一字疑爲“卒”字。
〼劍[1]〼9-3034
〖校釋〗
[1]疑可與9-3035綴合。二片寬度一致,茬口、紋路大體吻合。如然,釋文作“〼劍一、【操】〼”。
〼□男[1]〼9-3057
〖校釋〗
[1]“男”上一字,或是“小”。
〼西廥稻二石[1]〼9-3079
〖校釋〗
[1]西,原釋文未釋。
〼敢[1]〼9-3116
〖校釋〗
[1]敢,原釋文未釋。
〼□以[1]〼9-3139
〖校釋〗
[1]“以”上一字原釋文作“恆”,或是“更”。
〼【蹱】[1]〼9-3151
〖校釋〗
[1]蹱,原釋文作“𣦟”。
〼□敬具〼9-3157
〼過酉□□[1]〼9-3157背
〖校釋〗
[1]“敬”上有勾識符號。“酉”下二字疑作“陽都”,9-740有“過酉陽都鄉”,可參看。
廿八年正月辛丑朔朔辛[1]〼Ⅰ
米□,謁□官給[2],敢〼Ⅱ
正月辛酉,遷陵守丞膻〼Ⅲ9-3160+9-3162
〖校釋〗
[1]辛,原釋文作“癸”。第二個“朔”,原釋文脱録,當是衍文。9-22記“廿八年正月辛丑朔”,可參看。
[2]“謁”下一字,或是“令”。
整理者綴合。二片寬度相同,厚度相當,茬口吻合,可復原“辛”、“遷”、“下”等字筆劃,文意連貫。當可綴合。
〼□□〼Ⅰ
〼□灋□[1]〼Ⅱ
〼丗四年〼Ⅲ9-3161
〖校釋〗
[1]“灋”上一字,疑是“執”。
〼□空丞印,詣遷陵,以〼Ⅰ
〼【下】盡,過𡩡(索)郵。八月丙辰水□〼Ⅱ
〼月己亥日入,過中盧鄉[1]。七月壬寅□〼Ⅲ
〼□七月甲辰,黔首旦食過當陽鄉[2]Ⅳ9-3166
〖校釋〗
[1]盧,原釋文未釋。中盧,鄉名。《漢書·地理志》南郡有中廬縣,治所在今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西南。中廬鄉蓋爲其前身。
[2]當陽,鄉名。《漢書·地理志》南郡有當陽縣,治所在今湖北省荆門市南。當陽鄉蓋爲其前身。亦見于岳麓書院藏秦簡三十五年質日[3]。
[3]本簡爲行書記録。看日期和行經之地,正面Ⅱ至Ⅳ行記寫順序應是自左而右。自當陽,沿漢水至中盧,接下來所經之索郵或爲叄川郡之索縣,地在今河南省滎陽西[4]。
〼處所□[1]〼9-3186
〖校釋〗
[1]處,原釋文作“豦”。
〼上造辰陽益[1]〼9-3199
〼□□□□□〼9-3199背
〖校釋〗
[1]上、辰、益,原釋文未釋。辰陽,縣名。益,人名。
〼十□月庚午[1]〼9-3201
〼□年□月甲〼9-3201背
〖校釋〗
[1]十、月,原釋文未釋。
〼【它】如前[1]〼9-3217
〖校釋〗
[1]它,原釋文未釋。
〼【隸】臣寄巸[1]〼Ⅰ
〼【言】之,上校一牒□[1]〼Ⅱ9-3223
〖校釋〗
[1]寄巸,應是人名。
[2]校,原釋文未釋。
〼八月壬戌水下盡,過酉陽東田[1],毋印。/八月丁卯畝〼Ⅰ
〼七月丙午水十一刻刻下九,過舞【鄉】[2]。〼Ⅱ
〼六月〼Ⅲ9-3225
〖校釋〗
[1]東田,疑是地名。
[2]舞鄉,鄉名。
[3]六,原釋文作“八”。
丗二年正月戊申<寅>朔乙未[1]〼9-3234
〖校釋〗
[1]據8-157丗二年正月爲戊寅朔,而非戊申朔。
〼都里[1]〼9-3240
〖校釋〗
[1]里,原釋文未釋。都里,里名。
〼□等[1]〼9-3253
〖校釋〗
[1]“等”上一字疑爲“寇”。
〼上敢會[1]〼9-3255
〖校釋〗
[1]上、敢,原釋文未釋。
〼□鄉成里大女子□[1]〼Ⅰ
〼令史圂視平。Ⅱ9-3261
〖校釋〗
[1]鄉,原釋文作“後”。
〼□□□【有罪其】當[1]〼Ⅰ
〼【贖論之】[2]。貲罪令[3]〼Ⅱ9-3273
〖校釋〗
[1]本簡字體、内容與8-775+8-805+8-884+9-615+9-2302相似,可參看。“有”上四字,應是“造妻以上”。
[2]
8-775+8-805+8-884+9-615+9-2302本句作“其有贖罪各以其贖讀論之”。
[3]本句未見于8-775+8-805+8-884+9-615+9-2302。
〼東成里宜約出田入禾[1]〼9-3289
〖校釋〗
[1]東,原釋文作“寇”。東成,里名。宜約,人名。
十月甲辰朔辛未[1],遷〼9-3307
〖校釋〗
[1]據8-761,屬丗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〼謁告上衍問此𠦜三券入【束】[1]〼9-3310
〖校釋〗
[1]上衍,縣名。束,原釋文未釋。
敢言之臨[1]〼9-3312
〖校釋〗
[1]本簡與9-1060寬度相當,茬口大體吻合,字體類似。或可綴合。
粟米一石九斗〼Ⅰ
南陽離[1]〼Ⅱ9-3320
〖校釋〗
[1]南,原釋文未釋。南陽,里名,屬遷陵縣。
〼亡三人 ∣〼9-3341
〖校釋〗
[1]亡,原釋文未釋。
〼□臨歊貲餘[1]〼9-3345
〼牘北上□[2]〼9-3345背
〖校釋〗
[1]餘,原釋文作“
”。
[2]北,原釋文作“背”。末字左從“言”,似是“謁”字之殘。
東成夏己敢大心【再】[1]〼Ⅰ
問,以書問爲【敬】[2]〼Ⅱ9-3356
己欲往見□而□[3]〼Ⅰ9-3356背
〖校釋〗
[1]東成,應是地名。夏(原釋文作“憂”)己,人名。
8-659+8-2088云:“贛敢大心再𢳎(拜)多問芒季”,請參看。
[2] 8-659+8-2088云:“居者(諸)深山中,毋物可問,進書爲敬。”可參看。
[3]“己”爲“夏己”自稱。“而”下一字或是“弗”。
〼盜律羣[1]〼9-3370
〖校釋〗
[1]群,原釋文作“金”。
〼刻下盡□[1]〼9-3371
〖校釋〗
[1]刻、下,原釋文未釋。
丗五年十一月〼Ⅰ
鄉□[1]〼Ⅱ9-3377
〖校釋〗
[1]鄉,原釋文未釋。
〼□會論[1]〼9-3387
〖校釋〗
[1]論,原釋文未釋。
卒長[1]9-3411
〖校釋〗
[1]卒,原釋文作“衣”。長,原釋文未釋。
執筆人:凡國棟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貳)》,文物出版社2017年。
[2] 楊先雲:《讀〈里耶秦簡(貳)〉札記》,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
[3] 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岳麓書院藏秦簡〔壹〕》,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第91頁。
[4] 晏昌貴:《秦簡牘地理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128-129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8年5月23日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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