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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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
(首發)
張家山247號漢墓竹簡對研究漢初歴史特別是律令法系的复原具有標尺性的意義。但由于年代久遠,文字古奧,在簡文研讀過程中出現不同看法也是正常的。如已故張金光先生《釋張家山漢簡曆譜錯簡一兼説新降為漢》[1]認為一、二號簡為錯簡。二號簡應排序在一號簡之前,“新降為漢”應為四年八月而非五年,這應該都是正确的。張金光先生在釋“新降為漢”一節中還指出:“再从《曆譜》惠帝元年六月病免的記事來看,知墓主生前曾在漢政府居官為吏。又从《曆譜》只記因病免官事,而卻未記何時為漢官,此似乎表明其原在臨江國中即為政府吏員,也就是説他是在鴻溝協議后被漢接受下來的臨江舊官僚。……這个人降為漢的時間,比之一般東方人早了一个年頭,且事在漢王國之時,比之東方人,便是老降漢之民了。這个記注似乎表現了一种优越感,同時也是對漢的一种親密廠感。”但是我們注意到尚在整理之中張家山336號墓所出漢初《功令》,其制定不會晚于漢文帝前元七年(公元前186年),其中便有相關規定:
《功令》明确規定,考核和計算官 吏功勞必須是从其為漢朝效力開始。這是針對漢初政治情勢而提出的規定。[2]
据此我們方才明瞭張家山247號墓墓主為什么會生前在曆譜上標注這條“新降為漢”的真正原因。
[1] 《文史哲》2008年第3期。
[2]彭浩《湖北江陵出土西漢簡牘概況》,《漢簡的研究與展望》,關西大學出版部1992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0月22日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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