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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綴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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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硬糖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首發)一 《繫辭》至《昭力》卷殘片142第二行釋文作“□易”。[1]未釋字圖版作
,應係“作”字所殘,字形可參
(衷44.47)、
(繫34.42)、
(十20.8)。[2]“作易”,在經傳《衷》篇有兩處綴合線索。一是19下的“
(聖)【人】之【作《易》也】”,二是20下的“
(聖)人之【作《易》,將以】”。考慮到該殘片與右側帛片筆劃、及與之邊緣是否吻合的問題,我們認爲殘片142綴合在《衷》19下是比較合適的。另外,帛書帛畫殘片-22右側邊界靠下部有一枚殘片寫有“人之”二字,可逕綴合在殘片142上方,連讀爲“聖人之作《易》”。此殘片可與大圖版復原“之”字
,“人”字與上下側的“
(聖)”、“之”距離以及紅色線欄與上下線欄的接續,都比較順暢。綴合圖版見下表: 表1 《衷》19下+帛殘-22+殘片142
二 《繫辭》至《昭力》卷殘片39可綴合在經傳《要》篇的2-3上,它與《衷》17上靠近頂部的寫有“此之胃也”的殘片互爲反印關係。兩殘片原裱於帛書帛畫殘片-14頁,帛片外形對比見下表:
表2 殘片39與其反印殘片
需要指出的是,上表中的殘片39並非現在《繫辭》至《昭力》卷殘片所展示的殘片39,後者是將上圖中左側殘片與同頁裝裱的(帛書帛畫殘片-15頁)另一枚寫有“孔子曰易又”的殘片綴合後的產物。該綴合可從,整理者在殘片注12云“此片由原同裱於帛書帛畫殘片-15的兩殘片綴合而成,疑本在《要》篇開頭3-6行中某處”,其中“帛書帛畫殘片-15”誤,應爲“帛書帛畫殘片-14”。未經二次綴合的殘片39與同頁寫有“此之胃也”的殘片外形呈鏡像對稱,應具有反印關係。但這組具有反印關係的殘片和我們曾指出的“殘片107號與其反印殘片”一樣,都是僅有帛片外形軸對稱的特點,而看不到反印文的墨迹。[3]針對這樣的殘片,我們現在更傾向於稱之爲“具有揭剝關係”的殘片。揭剝之前,它們或是面對面粘貼的狀態,或是面對背粘貼的狀態,或是背對背粘貼的狀態。正是這種揭剝關係,導致它們的帛片外形出現了軸對稱的現象。根據周易經傳的折疊方式,可以確定殘片39與其反印殘片的揭剝關係是“面對面粘貼”。
由於寫有“此之胃也”的殘片已經綴合至《衷》17上,那麼和它具有揭剝關係的殘片39的綴合位置,是可以通過鏡像對稱的方式確定的。殘片39可綴合在經傳《要》的2-3上,符合整理者“《要》篇開頭3-6行中某處”的判斷,具體水平位置如下:表3 《要》2-3上+殘片39
據綴合,《要》2-3上的釋文可補作:
而1下名諸義=(義,義)錯□事,發而成功=(功,功)成而文〼亓(其)要無【咎】,此2下之胃(謂)《易》道,此《易》之要也。孔子曰:《易》又(?有)〼3上
“發”上一字圖版作
,疑爲“事”。整理者曾據韓本《繫辭》擬補2下至3上的“此之胃(謂)《易》【之道也】”。現在據綴合,“道”字
僅剩“辵”形底部的“止”,且其容字空間不存在“之道也”的“之”和“也”二字。帛書本“此之胃(謂)《易》道,此《易》之要也”與韓本《繫辭》“此之謂《易》之道也”區別較明顯,用語也有簡繁之別。《要》篇不僅強調《易》之“道”,更重申了《易》之“要”。因爲寫有“此之胃也”的殘片綴合位置是很確定的(與左側大帛片筆劃密合),所以與其具有揭剝關係的殘片39,綴合位置也卡得很死。也就是說,《要》篇開頭的“此之胃(謂)《易》道”和韓本《繫辭》的“此之謂《易》之道也”,是目前可以確定的一種異文。
[1] 裘錫圭主編:湖南博物院,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撰:《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叁》(修訂本),中華書局2024年,第159頁。
[2] 劉釗主編;鄭健飛,李霜潔,程少軒協編:《馬王堆漢墓簡帛文字全編》,中華書局2020年,第906頁。
[3] 拙文:《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綴合三則》,武大简帛网2026年7月25日,https://www.bsm.org.cn/?boshu/10136.html。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8月10日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