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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懸泉漢簡》札記(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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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1 懸泉漢簡Ⅱ90DXT0114④:218、Ⅱ90DXT0214③:283、I90DXT0109S:256、Ⅱ90DXT0114④:242、Ⅱ90DXT0115④:144、Ⅱ90DXT0115④:76、Ⅱ90DXT0115④:145、Ⅱ90DXT0114③:372、Ⅱ90DXT0115④:128、Ⅱ90DXT0114S:123、Ⅱ90DXT0114S:190、I90DXT0109S:113、Ⅱ90DXT0114③:214等簡,謝坤、鄒蘇燕、李羊編聯成冊,[1]他們的意見可從。謝坤指出簡冊是“統一製作、分别用來標記糧食物品重量的‘器物楬’。”[2]李羊説:“此類簡皆上寬下尖,當有標記作用,但具體用途不清。我們推測是插放在某些地方,作爲標記重量使用。”[3]我們在他們基礎上,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這批簡下端削尖是典型的插式楬設計,使用時將尖端插入器物縫隙、糧袋封口或器物堆垛之間,直接標識對應物資,無需系繩,適配袋裝物資等不便穿繩系掛的器物。這種尖底形制屬器物簽牌,其實用性很強。在這些冊書中,還有一些是再次利用的簡牘,簡上除了“序號+┗+重量”外,還保留有其他內容。比如Ⅱ90DXT0214③:283、Ⅱ90DXT0115④:145、Ⅱ90DXT0114S:123存在刮削剩餘的墨痕痕跡;I90DXT0109S:256、Ⅱ90DXT0115④:76、Ⅱ90DXT0114③:372、Ⅱ90DXT0115④:128、Ⅱ90DXT0114③:214存在刮削剩餘的字。懸泉置地處西北戈壁,木材與文具使用不甚方便,基層吏員將廢棄的官文書、作廢簿籍削改後重新利用,或直接使用簡牘背面書寫標籤。如 Ⅱ90DXT0114③:214B即為背面書寫,正面原本應為其他廢棄文書,體現了邊地機構因材致用的特點。
冊書中每簡標注的廿斤、十八斤半斤、十五斤半斤、十三斤、廿七斤等重量信息,是對應器物的自重登記。一方面可通過重量變化判斷器物是否磨損、丟失部件;另一方面可防範官銅被盜鑄、官物被調換。據此,這些冊書暫定名作“懸泉置器物編號重量楬冊”。懸泉置作為敦煌郡下轄的重要驛置,承擔絲路使者接待、公文傳遞職能,擁有大量公用器物、糧食與車馬裝備,需設吏員專門管理,定期編制器物簿上報核驗。通過標準化的編號、稱重、追責制度,保障了公用物資的高效周轉與安全,支撐了整個絲路郵驛與接待體系的運轉,也印證了西北邊地的制度管控已深入到驛置器物的微觀管理層面。2 顧思宇認爲懸泉漢簡Ⅱ90DXT0114③:11、Ⅱ90DXT0114③:10、Ⅱ90DXT0114③:12、Ⅱ90DXT0114③:23、Ⅱ90DXT0115①:21、Ⅱ90DXT0114③:370、Ⅱ90DXT0114③:448可以編聯成冊,緣由是“七簡書寫風格一致,形制類似,均爲紅柳質地,簡(1)至(5)格式均爲‘里名+爵位+姓名+年齡+任職經歷’。從圖版來看,任職經歷一欄字跡與上欄相比稍顯潦草,應是在官吏名籍的基礎上進行二次書寫。簡(6)下殘,簡(7)沒有書寫任職經歷,但是首欄格式一致,可能是尚未完成書寫所致。除簡(5)出土於T0115外,其餘簡均出土於T0114③層,兩探方相鄰。西北師範大學簡牘讀書班曾對簡(1)進行討論,認爲該簡的其紀年範圍應在始建國二年正月至始建國三年四月期間。若此,以上七簡的紀年範圍也當在始建國二年正月至始建國三年七月之間。以上七簡當爲同一簡冊。”[4]
顧思宇的思考很有價值,我們認爲目前僅Ⅱ90DXT0114③:10、Ⅱ90DXT0114③:11兩簡確有編聯成冊的可能,兩簡釋文如下:
執適里公大夫張庛年卌九 二年十月宜禾候丞舍人 Ⅱ90DXT0114③:10
廣大里大夫王譯年卌九 宗室 二年正月宜禾尉丞舍人 Ⅱ90DXT0114③:11
二簡同出於Ⅱ90DXT0114③,探方地層相同,且簡號相鄰,字跡與書寫體例高度統一,均採用“里名+爵位+姓名+年齡+紀年月份+所屬長吏+職名”的標準名籍格式,內容均為宜禾候官系統長吏屬下“舍人”的身份登記,里名均屬效穀縣所屬,[5]可確定為同一冊書的相鄰簡牘,暫定名作“始建國二年宜禾候官丞尉舍人名籍”。
其餘五枚簡與“始建國二年宜禾候官丞尉舍人名籍”存在不同的差異,Ⅱ90DXT0114③:12、Ⅱ90DXT0114③:23、Ⅱ90DXT0114③:370三簡中的“高誼里”“宜民里”“委粟里”不屬於效穀縣,[6]且書風與Ⅱ90DXT0114③:10、Ⅱ90DXT0114③:11兩簡不一致,故可排除編聯。Ⅱ90DXT0115①:21、Ⅱ90DXT0114③:448兩簡的書風、形製與Ⅱ90DXT0114③:10、Ⅱ90DXT0114③:11差異明顯,也應排除。
需要注意的是Ⅱ90DXT0114③:11號簡標注有“宗室”字樣,與王莽始建國元年的詔書直接對應。[7]林劍鳴指出:“王莽以為姚、媯、陳、田、王五姓皆黃帝苗裔,為同族,故即真皇帝後,以妻為皇后,特定上述五姓為宗室。”[8]據此,此簡是新莽時期宗室名籍制度在邊郡落實的出土文獻證據。
[1] 謝坤,鄒蘇燕:《懸泉漢簡編聯八則》,《簡牘學研究》第18輯,上海:中西書局,2025年,第209-211頁;李羊:《〈懸泉漢簡〉讀札三則》,簡帛網2026年6月1日,https://www.bsm.org.cn/?hanjian/10097.html。
[2] 謝坤,鄒蘇燕:《懸泉漢簡編聯八則》,《簡牘學研究》第18輯,上海:中西書局,2025年,第209-211頁。
[3] 李羊:《〈懸泉漢簡〉讀札三則》,簡帛網2026年6月1日,https://www.bsm.org.cn/?hanjian/10097.html。
[4] 顧思宇:《讀懸泉漢簡札記四則(二)》,簡帛網2025年10月13日,https://www.bsm.org.cn/?hanjian/9786.html。
[5] 張俊民:《懸泉漢簡:社會與制度》,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21年,第156-157頁。
[6] 張俊民:《懸泉漢簡:社會與制度》,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21年,第156-157頁。
[7] 西北師范大學簡牘讀書班:《讀〈懸泉漢簡(叁)〉札記(一)》,簡帛網2024年11月15日,http://www.bsm.org.cn/?hanjian/9524.html。
[8] 林劍鳴:《秦漢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647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8月19日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