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6-08-31 11:01:42 瀏覽次數:174
- 金關漢簡釋文校札(一)
-
(中國歷史研究院楊富學工作室)
(首發)日前梳理西北漢簡的“上書”資料,發現金關漢簡中有二條與上書有關的簡文。此二簡筆者早有關注,唯晦暗不明,且有進一步補充説明的必要。在此,將二簡再次提出來,供大家指正。
簡1.張掖肩水廣地候賓□□長昌昧死再拜□□
騎置馳行上
行在所公車司馬以聞
□□五年四月戊申日餔時受□□□ (以上爲第一欄)
本始元年四月己酉日蚤食時
入□□□長壽隧□□□隧長妻報報子□□ (以上爲第二欄) 73EJT24:244[1]
以上是首次釋文,從其中出現比較多的“□”,可以發現本簡的很多字不可釋讀。字迹漫漶、殘泐,釋讀的困難比較大。經姚磊《肩水金關漢簡釋文合校》,[2]到李洪財綜合已有諸家校釋之大成,爲《肩水金關漢簡校釋》,釋文改作:[3]

按照多數簡牘釋文格式,釋文可作:
張掖肩水廣地候賓、士吏昌昧死再拜。上書一。
騎置馳行上。
行在所公車司馬以聞。
本始五年四月戊申日餔時,受□□□。 (以上爲第一欄)
本始元年四月己酉日蚤食時,
入□□□長壽隧得□□、隧長妻捐、捐子□□□□(以上爲第二欄) 73EJT24:244
在已有基礎上完成的校釋,其中有兩個明顯的釋讀引起筆者注意;一個是廣地候“賓”,一個是本始“五年”和“元年”能不能共存的問題。
首先“賓”字是西北漢簡中爭議比較大的釋讀字。2026年6月黃艷萍《漢簡漢印人名“賽”與“寶”字拾補》,[4]再次申述西北漢簡之中的“賓”與“實”字,人名中的“實”字,基本上都是“賓”字。竊認為“賓”字不能獨立作爲人名,要以類似“中賓”“長賓”形式出現方妥。這是懷疑“賓”字釋讀的直接原因。
所謂“賓”字,受簡牘自身字體比較小的因素影響,輪廓不是十分清晰。此字作“
”形,此字不是“賓”字,尾部二筆不是“貝”形,應釋作“憲”字。廣地候憲,可以提供居延漢簡新見人名一。此人還有比較明確的紀年時間,只是現有釋讀紀年時間兩存而已。
簡牘第一欄本始五年,第二欄本始元年。第一欄是對上書的記録,是上書信息的記録;第二欄,應該是上書傳遞的記録。《校釋》注四引胡永鵬關於此分歧的意見,但是没有採用“元年”是“五年”的説法。
第一欄的四月戊申是第二欄四月己酉的前一天,也就是上書形成傳遞的過程。第一欄是上書開始傳遞的時間,或作“某某起”;第二欄是上書第二天傳遞狀況。因爲本始元年(前73年)四月朔日是“辛酉”,當月不該有“戊申”“己酉”;本始五年四月是戊戌朔,“戊申”“己酉”分别是當月的第11、12天。即本簡的紀年時間不可能一個是五年、一個是元年,“元”字殘筆,更類“五”字形。這是應該可以確定的。
“上書一”下有一漫漶字,可釋作“封”字。“隧得”之下的字,比較清晰,應釋作“石”字。“石□”是隧名,而石□隧長不可能是“妻捐”。“妻”字作爲人名姓氏應該不多見的,此字應釋作“婁”字。“婁捐”是隧長的人名。“子”下未釋字,應釋作“男”字。
補充釋讀之後的釋文,是:
張掖肩水廣地候憲、士吏昌昧死再拜,上書一封,
騎置馳行,上
行在所,公車司馬以聞。
本始五年四月戊申日餔時,受□□□。 (以上爲第一欄)
本始五年四月己酉日蚤食時,
入□□□長壽隧得、石□隧長婁捐捐子男□□□ (以上爲第二欄) 73EJT24:244
“騎置馳行,上行在所,公車司馬以聞。”前者是上書傳遞方式,中間是上書所至,後面是上書傳給皇帝時的過程。公車司馬,接受全國百姓上書,由之再上報皇帝。類似的格式辭例又見懸泉置漢簡ⅡT0114②:206、ⅡT0115④:175。“行在所”三字轉行提格,“上”字下接“行在所”,新式標點四字不得斷開讀。二人聯名上書的方式,簡牘文書並不多見。
簡2.居延都尉糞土臣武上書……
□□□□詣行在所公車司馬……
元鳳二年□月辛酉…… 73EJT26:17B[5]
本簡左、右殘,A面類私人書信(不録),B面與居延都尉上書有關。字體拙稚,漫漶,釋讀不易。從其中現存的“□”與省略號“……”,可以證明。

《校釋》釋文作:[6]
對本簡的關注是始於“居延都尉糞土臣武上書”,因爲懸泉置漢簡中有幾例關於上書傳遞的方式,類似簡1之“騎置馳行”,而它簡或作“廄置驛騎行(EPF22:69)”“縣廄置驛騎行(ⅠT0116S:21、ⅡT0115③:37)”詣行在所。同樣的位置,類似的“縣廄置驛騎行詣行在所”,可以爲本簡“□□□□詣行在所”釋讀提供參考。
審視圖版,未釋讀四字作“


”形,參照簡1“馳行”,四字後二字,釋作“馳行”應該是可以成立的。第二個字是“置”字。第一個字就應該是“騎”字。“馳”字筆者原本准備釋作“騎”字,有簡1之“馳”字例,改作“馳”字更合理。“騎置馳行”是“上書”的傳遞方式。
再看本簡右側的一行字,“居延”二字的位置,明顯低於左行文字,其中的“延”字與左側“馳”字基本相當,其上可能還存在“張掖”二字,似可以補。“張掖居延都尉臣武上書”,書例如“敦煌伊循都尉臣大倉上書(ⅡT0216③:111)”。其中的人名“武”字作“
”形,根據上下字形應該是接近完整的,此字與“武”字形不合,應釋作“吉”字。“書”字下現存的“……”,第二個字是“封”字的左上部,三橫筆比較清晰,此字無疑是“封”字。則其上應該是“一”字。即此處的“……”,應釋作“一封”。
基於此,原簡釋文應該作:
居延都尉糞土臣吉上書一封,
騎置馳行,詣行在所,公車司馬……
元鳳二年□月辛酉…… 73EJT26:17B
經對“上書”資料的梳理,對本簡釋文的釋讀,還可以糾正與補充元鳳二年(前79年)居延都尉的人名,原釋文的“武”應改作“吉”。[7]
[1]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肩水金關漢簡(貳)》,中西書局,2012年。具體頁碼毋贅。
[2] 姚磊:《肩水金關漢簡釋文合校》,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第301頁。
[3] 李洪財:《肩水金關漢簡校釋》,中華書局,2024年第538頁。其涵蓋簡牘釋文成果止2021年12月31日,網站止與2022年7月31日。行文簡稱“校釋”。
[4] 黃艷萍:《漢簡漢印人名“賽”與“寶”字拾補》,西北師大“第四屆簡牘學與出土文獻語言文字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2026年7月。
[5]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肩水金關漢簡(叁)》,中西書局,2013年。具體頁碼毋贅。
[6] 李洪財:《肩水金關漢簡校釋》,第628頁。
[7] 胡永鵬:《西北邊塞漢簡編年》,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6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8月31日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