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26-09-04 09:13:52 瀏覽次數:383
- 《懸泉漢簡(伍)》札記(七)
-
(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簡牘西北”工作坊)
(首發)2026年6月18日周四晚,“簡讀西北”工作坊第154期在西北師範大學致公樓B區518室線下及騰訊會議線上舉行,本次讀簡活動由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2025級漢語言文字學專業李昕領讀,參與讀簡班日常討論的有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張俊民研究館員、洪帥教授、楊同軍教授、趙寵亮教授、郭聰敏老師、李三梅老師等,由王嘉宜老師主持。研讀內容爲《懸泉漢簡(伍)》Ⅱ90DXT0214S:114——Ⅱ90DXT0214S:167及相關簡文。本次讀簡得出了一些新的認識,試述如下。
一、補釋“元康三年” 〼□□年正月乙未朔甲辰縣泉傳舍嗇夫□□〼
〼謹移牀席簿□一編敢言之 孟之赦之□〼 Ⅱ90DXT0214③:266A
〼元康五年 □三年
元康三年 青故長〼
〼元康 戊戌 三人 丙戌□置丁 行寅廣之〼Ⅱ90DXT0214③:266B(《縣伍》P385)
由A面簡文“該年正月爲乙未朔”一語可知,此簡所記年份正月必爲乙未朔。檢陳垣《二十史朔閏表》與徐錫祺《西周(共和)至西漢曆譜》兩家曆表,在懸泉漢簡完整紀年之時間跨度內,西漢武帝太始三年(前94年)、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東漢光武帝建武七年(31年)三者皆爲正月乙未朔之歲。然太始三年遠早於懸泉漢簡(伍)所載紀年之下限,已溢出其斷代範圍,故予以排除,則此簡紀年唯餘元康三年與建武七年二種可能。
復察B面簡文,明確出現“元康五年”“□三年”“元康三年”等年號連書,且另有“元康 戊戌”“丙戌□置丁 行寅廣之”等干支與行事記錄。B面既以“元康”年號爲核心書寫內容,且“元康三年”與A面所求乙未朔之年相應,足證A、B兩面同屬一簡之正背,其紀年體系一致。若A面爲建武七年,則B面不應集中羅列西漢元康諸年而無東漢建武之文,體例殊悖;反之,若A面定爲元康三年,則與B面“元康三年”之直書若合符節,前後牴牾盡消。故綜合曆表推勘與簡背互證,Ⅱ90DXT0214③:266A面所缺之“□□年”可確補爲“元康三年”,全簡紀年體系歸於西漢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此一補釋既合曆朔,亦契簡牘上下文例。
故原簡釋文可補釋爲
元康三年年正月乙未朔甲辰縣泉傳舍嗇夫□□〼
〼謹移牀席簿□一編敢言之 孟之赦之□〼二、“长平”或为“长幼平顺”之省写 〼……之□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正婦貞長平Ⅱ90DXT0215①:13+S81(《縣伍》P415)
簡文所載倫理條目,與《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禮記正義·禮運》第六册,卷二十二,第3080頁中“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的論述高度吻合,皆以對舉形式排列君臣、父子、夫婦及長幼關係,可見此簡確屬承襲儒家倫理傳統之作。其中“君惠臣忠”與禮運“君仁臣忠”雖仁惠用詞有別,而義理相通;“父慈子孝”“夫正婦貞”亦與禮運“父慈子孝”“夫義婦聽”同構,唯婦德用“貞”代“聽”,更見簡文對女德之强調。
《故訓匯纂》第11條明錄:“惠,順也。”此訓示“惠”本有順承之義。又據讀秀數據庫檢索,“長幼平順”一詞見于後世類書與訓詁材料,足證“長×幼順”爲固定倫理表達。簡文末尾作“長平”,若以繁體竪排或竹簡繕寫之版式觀之,“平”字適處“長”下而領于“幼”前,極可能爲“長平順幼”之省寫或訛倒;換言之,原句或本爲“長平順幼”,意即長者和順、幼輩順服,與禮運“長惠幼順”語義邏輯一致。
由是可知,該簡以“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正婦貞長平”收束,其“長平”二字,或可解作與儒家‘長幼平順’倫理相關之表述。“惠”有“順”義,“平”與“順”亦常連文,故將“長平”讀爲 “長幼平順”之縮略,在訓詁上存在可能。且讀秀所輯“長幼平順”之例,可爲此說提供間接佐證,而簡文殘斷的版面也爲此推測留下了空間。然此說終屬推斷,是否爲簡文原意,尚有待更多材料驗證。三、Ⅱ90DXT0215①:21“九月傳馬卅五匹廿九日積〼”補釋 九月傳馬卅五匹廿九日積〼Ⅱ90DXT0215①:21(《縣伍》P416)
本簡與 “八月餘傳馬卅九匹 九月丁酉盡乙丑廿九日積千一百卅一匹” (懸泉漢簡(貳)I 90DXT0309③:40)互證。按漢代簿籍“積”爲馬匹數與服役日數之乘積,單位實爲“匹·日”。以簡 I 90DXT0309③:40 所記驗之,若九月當月傳馬定額爲卅五匹,服役廿九日,則依算式“35匹 × 29日”得 1015 匹·日;而該簡實書“積千一百卅一匹”(即 1131 匹·日),較之計算值多出 116 匹·日。此一差額恰可對應“八月餘傳馬卅九匹”中部分結餘馬匹於九月續服役所生之額外積數,足證當時簿書係將上月餘馬併入本月積數彙總,非僅計當月定額馬匹。準此,Ⅱ90DXT0215①:21 以“九月傳馬卅五匹廿九日”起算,其“積”字後所缺者,當爲依同制所得之標準數。若純以當月傳馬三十五匹乘廿九日,則爲 1015 匹·日,故簡文完整內容應擬補爲:
九月傳馬卅五匹廿九日積千一百一十五匹
此“積千一百一十五匹”即 35匹 × 29日 = 1015匹·日 之標準化書寫。雖若兼計驛馬、軺馬等類,則總積數或更高,然就同類文例觀之,本簡明言“傳馬”,自當專指傳馬之核算。
與之文例相似的簡文如下:
(1)十月餘驛馬三匹,十一月壬申積庚子廿九日積八十七匹(懸泉漢簡(貳)I 90DXT0210①:69)
(2)十二月餘傳馬卅九匹,正月甲戌盡三月辛丑八十八日積三千四百卅二匹(懸泉漢簡(肆)Ⅱ90DXT0214②:23))
二簡皆以“月餘馬匹數+服役日期+積(匹·日)”之格式書寫,與本簡體例若合符節,可爲確證。綜上所論,Ⅱ90DXT0215①:21 簡文“積”字後宜補“千一百一十五匹”四、Ⅱ90DXT0215①:28+43+35“即日死定謹”釋文訂正 官大奴李並刺治不能癒日益勮即日死定謹與養馬御王音等雜Ⅱ90DXT0215①:28+Ⅱ90DXT0215①:43+Ⅱ90DXT0215①:35(《縣伍》P417)
此簡記官大奴李並刺傷醫治不愈、病情日劇而死一事。據原簡圖版觀察,整理者釋文於“即日死”後、“謹與養馬御王音等雜”前有“定”字。然細核圖版,“死”字後至“謹”字前,簡面似無清晰墨跡可對應“定”字;“即日死謹與……雜”語意亦已完整,漢簡此類“死”後直接“謹與某某雜”的文例似亦未見必加“定”字之需。或“定”字爲整理者據他簡習語所補,然此簡圖版無據,恐係誤衍。若然,則此處釋文似可刪去“定”字,徑讀爲“官大奴李並刺治不能癒日益勮即日死謹與養馬御王音等雜”。
參考文獻
[1]陳垣:二十史朔閏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2]徐錫祺. 西周(共和)至西漢曆譜[M]. 北京: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1997年。
[3]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M]. 北京: 中華書局, 2009.第3038頁
[4]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 故訓匯纂[M].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03.第798頁。
[5]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伍)》,中西書局,2025年,第385,415,416,417頁。
[6]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貳)》,中西書局,2020年,第365,337頁。
[7]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懸泉漢簡(肆)》,中西書局,2024年,第573頁。
[8]西北師範大學“簡牘學術資源共享平台”:https://jdsjk.nwnu.edu.cn/index.html附圖 〼□□年正月乙未朔甲辰縣泉傳舍嗇夫□□〼 〼謹移牀席簿□一編敢言之 孟之赦之□〼 Ⅱ90DXT0214③:266A 〼元康五年 □三年 元康三年 青故長〼 〼元康 戊戌 三人 丙戌□置丁 行寅廣之〼Ⅱ90DXT0214③:266B 〼……之□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正婦貞長平Ⅱ90DXT0215①:13+S81 九月傳馬卅五匹廿九日積〼Ⅱ90DXT0215①:21 



官大奴李並刺治不能癒日益勮即日死定謹與養馬御王音等雜Ⅱ90DXT0215①:28+Ⅱ90DXT0215①:43+Ⅱ90DXT0215①:35 十二月餘傳馬卅九匹,正月甲戌盡三月辛丑八十八日積三千四百卅二匹Ⅱ90DXT0214②:23 八月餘傳馬卅九匹 九月丁酉盡乙丑廿九日積千一百卅一匹I 90DXT0309③:40 十月餘驛馬三匹,十一月壬申積庚子廿九日積八十七匹I 90DXT0210①:69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9月3日22:53。)